警惕你身边的“情感勒索”
文|刘畅
自从人类发明了手机,下面的对话一定在地球上的某对情侣之间上演过,姑且将人物以“甲”“乙”相称:
“为什么你就不能给我看看你的手机?不让看就分手!”
“我的手机没什么可看的。”
“为什么其他男女朋友就能看对方的手机?情侣之间就该相互坦诚。”
“我没有向你隐瞒什么啊!”
“你让我看的话,上次你想买的东西,我给你买!”
“买东西是买东西,为什么拿看手机做条件?”
“反正你不让我看,一定是心里有鬼!我就知道你有事瞒我!我对你那么好,什么都满足你,你连这点要求都不能答应。我真是瞎了眼,跟你在一起图什么!”
人物乙只得妥协,争吵令他焦虑、头疼,每次吵完都要靠暴饮暴食发泄。他默默哀叹:“为什么这份爱如此令人窒息?”
根据心理咨询师的经验,这是情侣间权力的争夺,却是以“情感勒索”的方式。亲密关系中一方利用另一方的恐惧感、责任感、罪恶感控制对方,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在这段争吵之中,或许两个人物的头脑里,在数秒钟之内,分别上演着一场“勒索”与“被勒索”的大戏。
人物乙可能觉得倒霉,因为也许他的前任是一个“消极惩罚者”,从前二人意见不统一,对方会选择沉默,顶多甩过来一句:“你哪里做错了,自己好好想想吧。”他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整日猜忌对方的雷区,最终被困惑和恼怒折磨得分手,遇到性格看起来直爽的人物甲。但他可能没有意识到,在一些心理咨询师看来,人物甲的主动与前任的被动,都是“情感勒索”的表现。
甚至现任的勒索方法更多。像提出“情感勒索”概念的苏珊·福沃德在同名书中归纳的,人物甲威胁分手是一种主动惩罚,承诺买东西是一种诱惑,而见手段无效,说自己“瞎了眼”,甚至威胁要自残,则是一种自我惩罚。“勒索者”把自己认可的他人的行为当作标准,把“被勒索者”的反应判定为异常,将拒绝贴上“歇斯底里”的标签。
人物乙深陷其中。他知道人物甲总在开“空头支票”,甚至也意识到他并没有对方所指责的问题。但无济于事,本应是对方为自己的安全感负责,而他已将让伴侣安心,内化成自己的责任,女朋友的不满会让他在反驳时带着罪恶的感觉。“再强迫我就分手”的话,停在他嘴边,但他脑中回荡着前任离他而去后,他独自一人的孤寂,想象着现任也离开他,自己又要跌入孤独的画面,不由得心生痛苦。甚至在内心更深处,当他看到对方发怒,就唤起儿时父母呵斥他的场景,唤起刻在心里的恐惧。
人物乙用妥协摆脱恐惧,人物甲的“勒索”背后,也是恐惧。当人物甲一旦无法满足人物乙的要求,在她的意识深处,朋友被伴侣欺骗的经历被唤醒,她恐惧这样的经历降临到自己身上。不仅因为爱情,也因为她费了很大力气才谈上这场恋爱,她渴望获得小时候未从父母那里充分获得的呵护和关爱,她害怕失去。像人物乙一样,她脑子里也浮现出自己孤身一人的画面,那令她难以忍受。但她对坦诚相待也充满恐惧,害怕暴露自己的恐惧和渴望,只会被对方忽视,甚至被当作把柄。最终因为害怕,她只相信对方是“心里有鬼”的可能,也无意地、本能地用胁迫对方就范的方式,寻求安全感。
于是,对于人物甲,如果她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痛苦,意识到自己在“勒索”,当她回想自己“勒索”时的感受,或许可以发现自己真正的恐惧和需求,采用别的方式沟通。而对于人物乙,如果他无法将与伴侣的争吵,转化为“怎样才算自私”的哲学问题,也难以反思到究竟对方说了什么,引起他的恐惧,甚至难以将自己的感受向对方坦承,他也仍可以反问自己:“我真的离开她活不了吗?我有没有能自己做好的事?”
(本文源自三联数字刊2022年第16期,参考文献:《情感勒索》,苏珊·福沃德、唐娜·弗雷泽著,杜玉蓉 译,四川人民出版社)
排版:树树 / 审核: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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