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开除推特75%员工,我认知的美国劳动法居然全是假的?!
长期以来,中国互联网铺天盖地的信息让我形成了一个刻板印象,那就是美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远远高于中国,长期以来倒逼中国的劳动法进步,这些年中国劳动者享受的劳动法全得感谢美国。
这印象我已经记不清是何时出现的,应该是各种潜移默化,反复暗示才形成的结果,但我长期以来深信不疑。
纵观整个中国互联网,不管你的立场是爱中还是爱美,几乎所有人都在这么说,这比例已经远远高于三人成虎了。
而且从理论上也说得通,美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发达国家,一百多年前就是全球首富,打赢了两次世界大战,长期引领西方所有发达国家。
美国如此有钱,如此发达,法律经长期修订也如此健全,劳动法比中国先进一点这不很正常么,我们中国以后慢慢追赶便是。
我没觉得这个逻辑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相当的合情合理,所以长期以来接触那些反复暗示美国比中国劳动法先进,倒逼中国劳动法进步的信息时,也没觉得有任何问题。
但最近美国马斯克买下推特公司后的一番大裁员,震撼了我好几天,直接让我怀疑人生。
原来我曾经相信了十几年的信息,居然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彻头彻尾的造假那种。
马斯克买下推特后,直接宣布自己要开除推特75%的员工,当时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的第一反应是马斯克真是有钱任性,开除这些员工的赔偿金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哪怕以中国标准里最低的N+1算,工龄10年,开除直接领11个月的赔偿金,转头花1个月入职下家,等于白赚10个月的赔偿金。
要是按2N算,或按美国更高的标准算,那更肥。
推特是大公司,肯定是给足法定赔偿金的,不存在给不起钱的情况,而美国的法定赔偿金肯定远远高于中国,被开除的推特员工有福了,应该已经在办公室弹冠相庆了吧,等着领完巨额赔偿金赶快入职下一家。
如果能领到巨额赔偿金,裁员真并不一定是坏事,和拆迁同理。
但没想到的是,推特员工对马斯克的裁员计划极其害怕,一改之前养老公司的作风,所有员工在中层管理的带领下每周在推特工作84个小时,折合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2小时。
中层小经理之所以这么拼,是因为总监级的员工也在这么干,推特产品总监直接带着睡袋睡在了公司地板上,只为了向马斯克证明自己可以留在公司的价值。
但这一切都没有挡住马斯克的裁员屠刀,上周五马斯克在一天之内就开除了推特超过一半的员工,剩下的慢慢开除。
我之前很疑惑为什么这推特员工那么害怕马斯克的裁员,但很快就知道了。
因为美国法律压根就不给裁员赔偿金。
每一个被开除的推特员工,无论工龄,一律只给3个月工资的遣散费,马斯克自己说这已经比法律要求的多了50%。
也就是说,法律只要求赔2个月工资就够了。
如果这话不是马斯克说的,且公告全球,我肯定不会信,美国怎么可能给这么少的裁员赔偿金。
而在被开除的数千名推特员工里还有不少孕妇,有一个孕妇甚至已经怀胎8个月了,还带着一个刚9个月大的小宝宝,照样直接开除,没有任何协商,直接通知,同样也是只有3个月赔偿金,推特给她发送开除通知后的几个小时就终止了她工作笔记本电脑的权限。
中国人看到这个信息后,瞬间炸锅了。
推特大裁员,居然只赔这么一点点钱?甚至连孕妇都能开除?这和几乎所有中国人的固有印象都截然相反啊。
一瞬间很多科普帖就出来了。
原来美国信奉平等雇佣关系,讲究的是企业和员工的平等,完全平等的那种平等。
其雇佣关系采用“at will”制度,也就是员工可以随时离职,今天不想干了发封邮件给老板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不论自己的工作岗位多重要,不论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都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给公司任何赔偿金。
同时,雇主也可以随时开除所有员工,上一秒不高兴下一秒就可以勒令员工卷铺盖走人,且不用给员工任何赔偿金。
这就是所谓的平等,账面意义上的绝对平等。
美国的劳动法只制定了一点保护措施,就是当公司一次性开除超过50人时,需提前60天通知劳动者。
这次马斯克给3个月工资当遣散费,说比打官司能拿到的最大金额还多50%,很多人说美国开除员工的法定赔偿金是2个月工资。
我查了很多资料,没有任何一个资料显示在美国开除员工是要给钱的,法定赔偿金是零。
马斯克所说的2个月,应该指的是美国法律规定的一次性开除超过50人需要提前60天通知劳动者。
结果马斯克不通知劳动者,直接瞬间开除,然后白给2个月工资,就当提前通知了,在这个基础上还额外多给了1个月,以显示自己的“仁慈”。
从法律上说,马斯克的大规模裁员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赔偿金也确实远高于美国劳动法的规定。
所以推特的产品总监才会在公司打地铺睡觉,因为知道自己被开除了没有什么赔偿金,再找一个这样的岗位很难。
美国人习以为常,之所以会在中国掀起那么大的震动,是因为颠覆了我们对美国的长期认知。
除此之外,因为这次涉及到了开除推特的孕妇,还顺便被人普及了美国劳动法关于开除孕妇的规定。
美国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有权力随时开除孕妇,且一分钱赔偿金不用给。
同时,如果孕妇生产,美国的法定产假只有12个星期,且完全无薪,休产假期间一分钱工资不给。
这信息过于骇人听闻和颠覆三观,我反复核实了好几遍,居然是真的,美国法律真的是这么规定的,白纸黑字。
如果这法律出现在比中国穷,比中国落后的越南,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出现在被长期吹爆,极其富裕的美国,我是完全不能理解。
美国那么有钱了,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劳动法?
即便怎么制定劳动法是美国的内政自由,那又为什么我们长期以来接触的信息,都在说美国的劳动法远远优于中国?
这里面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我反复查找资料,最终发现了一个事实,那些长期吹美国公司给员工福利待遇好的信息,并不完全是假的,属于半真半假,片面真相。
美国确实有很多大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很好,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福利,但这些福利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而是公司自愿给予的,属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富裕程度自然产生的,和法律如何制定的毫无关系。
比如说美国劳动法规定孕妇生产后只有12周产假,且完全无薪,但实际上美国有很多大公司主动给予孕妇带薪产假,甚至给予男员工带薪产假。
还有各种开除遣散费,法律规定为零,很多美国大公司也会给,且金额很高。
劳动法不要求,为什么公司要主动给。
因为大公司和小公司不一样,小公司可以不给,但大公司要讲名气和口碑,否则难以吸引到高素质人才。
福利待遇实际上是工资的一种,把一部分工资折算成福利待遇,还能换一个好名声,提升企业吸引人才的能力,有何不可。
当工资达到一定高的地步后,纯给钱吸引力已经不大了,需要给很多钱才能提升吸引力,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倾向于给一些其他福利来吸引人才,这样反而比较“便宜”。
比如说中国也有很多大公司给员工免费的下午茶,免费的公费旅游还带薪,逢年过节送免费的礼品等等,各种稀奇古怪的福利不一而足。
这些都不是劳动法规定的,但公司主动给,给的原因不是发善心,而是公司综合评估之后认定这样发福利“更省钱”。
美国人信奉绝对平等的劳资关系,他们认为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福利待遇怎么定是公司自己的事。
员工觉得福利低了,可以随时换公司。
公司觉得招员工变难了,可以随时涨福利。
所以美国公司开出的福利条件千奇百怪,有的毫无福利,而有的福利甚至可以高上天。
比如这次推特的大裁员,75%的推特员工被开掉,只拿到了3个月的遣散费。
但有3名推特员工拿到的赔偿金远远高于这个数。
被马斯克第一批开掉的人是推特三巨头,分别是推特首席执行官Agrawal、首席财务管理Segal以及政策主管Gadde。
当初为吸引这三人入职,推特主动和他们三人签订了黄金降落伞协议,并获得了当时推特董事会的通过,给了极高的福利待遇。
根据他们三人和推特签订的劳资协议,如果未来有一天推特被收购,而新老板要开除他们,那新老板必须给他们丰厚的赔偿金,这一条款将绑定在推特的收购协议上。
有多丰厚?
Agrawal的基本工资为月薪62.3万美元,Segal和Gadde的基本工资为每人60万美元,差不多一年基本工资700多万美元吧,外加一两千万美元不等的股权激励。
而开除这三人,马斯克支付了超过2亿美元裁员赔偿金。
其中Agrawal拿到了7400万美元的裁员赔偿金,Segal拿到了6600万美元的赔偿金,Gadde拿到了6500万美元的赔偿金。
接近10年的基本工资,或2年多的全额工资。
这个赔偿远远超过了中国劳动法给出的N+1标准,从绝对金额上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享受这个待遇的,整个推特只有3个人,其他数千名员工一律只给3个月,还是马斯克发善心才给的,然后上午通知开除下午立即走人。
这三名高管虽然是高管,但本质上也是推特雇佣的劳动者,其个人能力获得推特董事会认可后才拿到了这么丰厚的年薪报酬和劳动福利待遇。
而在推特之外,美国还有大量的小公司,最底层小公司每年雇佣的非法移民数量达千万人之多,不仅完全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可言,甚至肆意欺压克扣劳动者,甚至只要在欺压劳动者的时候员工敢稍有不敬,就立即打电话给移民局警察举报其非法移民的身份。
这种现状说明美国的劳动者能拿到的福利待遇千奇百怪,不仅大公司和小公司截然不同,就算是同一个公司里,高管和其他员工能拿到的福利待遇也不同。
所以你平时看到的那些所谓美国XX公司的员工可以怎样怎样,信息应该都是真的,但在描述的时候故意暗示你好像整个美国所有的公司都是这样,好像你只要润到美国也可以享受这样的福利待遇。
实际上不是,被吹爆的那些福利待遇只有美国极少数公司有,甚至只有极少数公司里的极少数员工有。
特别优质的顶级人才可以拿到数千万美元的年薪,把一部分薪水折算成双方可接受的福利待遇这很正常,不然你吸引不到这些罕见人才为你效力。
但这并不影响底层员工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绝大多数的美国中小公司都不给员工任何福利,只给少数高层一定福利,因为劳动法允许他们什么福利待遇都不给,甚至最底层的非法移民还会饱受压榨,成为老板手中可以任意揉捏的那只见不得光的老鼠。
换句话说,实际上美国根本没有什么劳动法,官方制定的劳动法什么都福利待遇都不管的,全凭企业自主制定,每家企业制定的福利都不一样,甚至同一家公司里不同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也不一样。
个人的待遇完全靠个人能力争取,政府什么都不管,不利用公权力插手劳资关系。
这规则,很美国。
但长期以来,我们整个中国的互联网居然被一个虚构的美国劳动法给彻底笼罩了,几乎所有中国人都认为美国的劳动法一定强于中国,且远远强于中国,而且是覆盖所有美国人的强制福利待遇。
每个美国人都可以划水摸鱼不干活,每周只工作4天,敢开除就能领几十个月的赔偿金,没人敢开除孕妇,孕妇生孩子可以领几十个月的带薪假期,这些小作文铺天盖地,而且从来都没人质疑。
恨国的人觉得这样的美国天经地义,本该如此。
爱国的人觉得中国现在太穷了所以给不了这么好的待遇,等将来富了也可以给孕妇几十个月的带薪假期。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真实的美国劳动法居然一天带薪假期都没给孕妇,所谓美国妇女都能拿到几十个月的带薪假期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不谈给孕妇带薪假期是对是错,这个问题争论了好多年都没定论,我今天想说的是,我们对美国的印象和实际真相中间的差距是不是太大太离谱了。
这完全就是截然相反啊。
更恐怖的是,如果不是马斯克这次大裁员时公开说只给3个月赔偿金,引发了中国互联网的大震动,就算是我,这十几年来也丝毫没有怀疑过美国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远高于中国这一说法。
美国劳动法白纸黑字的写在明面上,谁都可以查,而且中国这些年也有大量留学生到美国,其中不少人也在美国参加了工作。
这居然都可以颠倒黑白,把几乎全体中国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都认为美国的福利待遇标准远高于中国,把黑的硬是给说成了是白的,且大家都深信不疑。
这次马斯克开除员工只给了3个月赔偿金,还开除了孕妇,所以很多人科普了美国开除员工的法律规定,开除孕妇的法律规定,产假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才知道了真实的美国劳动法。
那美国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我曾经以为自己很了解美国,但事实证明我在中国互联网接触到的所有关于美国的信息,可能大量都是造假得来的。
连美国劳动法的公开条文都能偷天换日,还有什么是骗不了你的?
我开始反思,到底还有哪些关于美国的认知是被人彻底蒙蔽,颠倒黑白的?
真实的美国,又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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