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老夫妻俩在老宅住了一辈子,卖房时却发现:房子根本不属于他们...
大约两年前,加拿大这对老夫妇Randy Diamond和Pauline Diamond打算卖掉他们在纽芬兰省住了四十多年的老房子,搬进一套更方便的公寓。
其实两人做出这个决定也很困难,因为他们在这已经住了大半辈子,到处都是老两口和孩子们的回忆。
可是由于Pauline患上了肺癌和骨癌,行动非常的不便,而且治疗也需要一大笔钱,所以他俩还是决定忍痛把房子给卖了。
之后老两口便一直在物色合适的买家,希望能为这套房子找到一个珍惜它的主人。
没多久后,他们就遇到了一位买家,双方也开始商量着处理房屋的转让所有权问题,以防有任何潜在的土地纠纷。
然而,事情远没有他们想象的这么顺利...
省政府表示,根据他们的记录,两人的房子建造在一块公营土地上,不管是他们孩子玩耍的草坪,种蔬菜的花园,还是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从来不属于他们一家。
两人听到这一消息后都懵了,根本没办法接受省政府的这种说法。
其实早在1981年的时候,Pauline的父亲买下了这块地,分给了他的三个孩子。
1984年,Randy和Pauline在这片土地上盖好了属于两人的房子,并且他们也是有地契的。
这么多年来,老夫妻俩一直都在向当地市政缴纳财产税,结果政府却翻脸不认人了...
当记者联系到纽芬兰省渔业、林业和农业部长的发言人Derrick Bragg时,他拒绝了采访请求,并表示该部门不能就法庭审理的具体案件置评。
该部门表示,对于民众来说,承认这一过程确实令人沮丧,但是公营土地部门有法律责任去管理和分配省级官方公营土地。
“当任何人试图申请所有权证书时,如果他们的土地被认定为公营土地,那么公营土地部门就有法律义务审查申请并对索赔提出抗辩。”
“公营土地部门不会妨碍土地出售,不过根据《土地所有权转让法》,是否申请通过法院对土地进行调查是由个人和他们的私人律师决定的。”
对此,这对夫妇的房地产律师Greg French表示,这个所有权问题是与文件相关的。
“人们知道自己是那片土地的主人,他们也定期纳税,但是却没有正确的所有权文件记录。”
Greg透露说,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他目前手头就有十几个类似的案件。
“今年早些时候,我还代表加拿大律师协会共同撰写了一份报告,呼吁政府在土地占用方面恢复所有者的权利。”
大概三年多前,医生告诉Pauline,她差不多还能活3到5年,可是关于这起案件的纠纷,他们要到2023年9月才能出庭。
“我想把这件事弄清楚,希望一切都能理顺,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还需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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