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业基金公开征集效益类子基金
日前,浙江金控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产业基金效益类子基金的公告》,招募GP。
据悉,浙江省产业基金是由浙江省政府主导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按照“聚焦战略取向、突出政策引导、坚持市场运作、合理防范风险”的原则,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市场性。浙江省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超百个,总规模超3500亿元,2021年7月浙江省产业基金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聚焦战略类、技术类、效益类三类项目推进投资。
(一)拟投子基金
1.投资方向:重点聚焦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制造、生命健康等领域;
2.出资金额:单个子基金中省产业基金出资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40%;
3.基金募集阶段:已完成签约且金额不低于3亿元;浙江省产业基金拟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协议签署,若因管理人原因无法按期签约的,到期自行终止签约合作;
4.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8%;
5.基金的储备项目清晰且较为明确。
(二)子基金管理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过往所管理的基金已清算的,加权平均DPI不低于1.2;
6.基金规模。累计管理股权类基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层层嵌套不重复计算);
7.管理人能力。子基金管理人应具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及影响力;管理人应拥有细分领域专业投资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性高、专业性强,应来自头部投资机构或具有深厚相关产业背景;
8.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机构将不具备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资格:
(1)与浙江省产业基金过往合作机构出现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2)受到基金业协会严重处罚的;
(3)机构关键人士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4)其他存在重大不良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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