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A10,有递解令人还可以通过法官和BIA取消递解令!
上周,总检察长法官发布一份判决恢复移民法官和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关闭递解案件的权利。在案件 Matter of Coronado Acevedo中,总检察长判定在等待规则制定过程,移民法官和BIA的结果之前上诉的移民可以考虑并在适当的情况下终止授予或在某些类型的有限情况下驳回遣返程序,例如:1)非公民在被控告上移民庭之前已经有绿卡身份2)被告人有递解令,但需要离开美国才能获得绿卡的情况下3)被告人有资格通过移民局申请身份但是因为在上庭导致无法申请。以下这些情况下并且有递解令的人可以通过移民法官取消递解令,之后再申请身份。
联合翻案
申请PD或联合翻案的人
众所周知,翻案或上诉是可以重新打开移民庭案件,甚至取消递解令的,但需要在一定期限内递交。上诉失败后仍有可能做I-212豁免来取消递解令但必须有亲属极度需要你。之前的PD政策可以通过和ICE政府律师要求通过联合翻案或PD来取消递解令。而某些情况下ICE的律师拒绝同意,因为你需要向ICE律师展现你的优点以及你符合申请的绿卡条件但可能因为你的案件情况所以他们拒绝批准。这些人可以现在通过法院要求关闭案件,取消递解令,让他们可以申请身份。如果你之前申请联合翻案被拒了,或者你有I-94,也可以通过这个新的条件取消递解令。
申请I-212和I-601A豁免的人
I-601A 也成为“奥巴马豁免”,是为了惠及那些非法入境或合法入境但签证过期,在美非法滞留半年以上,但没有公民直系亲属的人。I-601A就是给这些人一次回国面谈的机会,豁免十年不能入境美国的惩罚,以合法方式重新进入美国甚至拿到绿卡。现在这些需要申请I-601A的移民,不需要申请I-212来关闭自己的移民庭案件,可以通过向法官要求关闭递解令从而再申请I-601A豁免,再申请身份。而这些人也包括那些之前I-212被拒的人。所以如果你的I-212等待时间很久或之前被拒绝了,可以通过法官要求取消递解令。
已经有绿卡身份的人
除了以上两种人员可以从中受益,还有如果你在被告上移民庭之前已经有绿卡身份,可以要求法官关闭递解令。比如你之前拿到绿卡身份,但因为某些原因再被告上移民庭,或者你目前在上庭,但你有公民配偶或孩子可以帮你申请身份,那么这个新政策将给这些人带来极大帮助。你可以和法官要求关闭你的移民庭案件,终止上庭。
I-485绿卡申请
这个判决对移民无疑又是好事一桩。移民法官可酌情撤销符合标准的移民案件,身负递解令的你现在正是时候采取行动,请律师帮你和法官要求关闭你移民庭案件,之后一步到位解决身份问题! 但在递交申请之前,还是最好将自己的资料先让律师过目,确定你是受益人之一。总之想消除递解令,关案,撤销案件的移民,此时不待更待何时呢?如果以后有新总统或任何有政策变动,这个权利可能就没有了。所以要在政策改变之前即刻行动起来,请律师速速帮你拿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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