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解决IRA电动车补助争议,非北美制进口车也有办法抵税
美国财政部表示,部分进口电动车也符合通膨削减法案(IRA)提供的电动车抵税资格,此举可能纾解亚洲和欧洲盟国的疑虑。
财政部周四就电动车抵税优惠的内容规定提出解释,并将最终定案时间延后到3月,让官员能有更多时间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
财政部官员列出一串常见提问表示,进口电动车可通过租赁适用IRA商务车条款,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消费税抵免。这能嘉惠南韩现代汽车之类的外国车厂,他们频频抱怨因目前不在北美生产而被排除在补助范围以外。
但租赁车有资格成为商务车,立即引发西维吉尼亚州参议员曼钦不满。他周四指出,该解释屈服于想钻漏洞的公司,明显不符立法意旨,要求官员暂缓实施商务和消费者电动车抵税优惠,直到财政部发布「适当指南」。
曼钦表示,他将在国会明年复会时提案,「进一步澄清法律的初衷」。他那一票是民主党能推进IRA立法的关键,他认为,如果没有严格的美国制造的规定,将补贴到中国大陆和其他美国对手国家的生产。
电动车想符合全额7,500美元的消费税抵免,曼钦要求40%的电池原物料必须在与美国签有自贸协定的国家提取和加工,50%的电池零组件必须在北美制造,且百分比规定会随时间推移而增加。
财政部官员同时概述汽车制造商遵守IRA关键矿物和电池组件之内容规定的程序。这些可能在法案3月生效后限制车厂获全额税务抵免的资格。在那之前,依电动车电池尺寸给予税务抵免的现行规定仍将适用。根据财政部官员,电动车仍须在北美组装才符合资格,并受到该法案价格和收入门槛的约束。
根据财政部官员,在3月公布最终规则之前,「会评估新谈判的自贸协议」,可能将更多电动车电池关键矿物的生产国纳入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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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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