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感染新冠,可以只发病假工资!2023年1月8日正式执行公众号新闻2022-12-31 07:12刚刚!增值税又变了!13%→3%,3月1日起执行!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感染新冠将不采取“乙类甲管”,而是回归为「乙类乙管」。那么,这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后的工资发放将发生变化。
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感染新冠将不采取“乙类甲管”,而是回归为「乙类乙管」。那么,这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后的工资发放将发生变化。
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感染新冠将不采取“乙类甲管”,而是回归为「乙类乙管」。那么,这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后的工资发放将发生变化。
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感染新冠将不采取“乙类甲管”,而是回归为「乙类乙管」。那么,这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后的工资发放将发生变化。
12月26日,据国家卫健委通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感染新冠将不采取“乙类甲管”,而是回归为「乙类乙管」。那么,这意味着,2023年1月8日起,员工感染新冠后的工资发放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