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强奸了,他们却说他无罪……」
图片: 黄仔 | 撰稿: 瑞雪 | 责编: 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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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舞台剧般的场景,拍摄片场、厨房、公司格子间、混乱的街道、安全的堡垒;8位普通的女性,演员、白领、女儿、妻子、母亲、独身人士;8出关于女性勇敢发声,挑战现状的独幕剧。
这就是BBC出品的剧集《她说:女性人生瞬间》(Snatches: Moments from Women’s Lives)。
▲图片来源:豆瓣电影
这部独白剧总共8集,每集15分钟,各集之间内容独立。每集的主角都是一个女人,她们来自不同的年代,不同的阶层,拥有不同的肤色,但她们都同样遭受着男权社会的压迫:职权性侵、婚内强奸,禁止女性享受性愉悦,歧视和谋杀非白人女性等。
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们选择勇敢站出来表达不满,正如《她说》的片头——「Extraordinary Stories inspired by Ordinary Women」,平凡女人们书写出了不平凡的故事。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每一段独白都是一个故事,一篇檄文,女性的诉说充满力量,给人勇气和新知。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今天着重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其中的第四个故事——《猪的生活》(Pig Life)。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画面上是一个双眼乌青的女人,她躺在一张绣着粉色花朵的布上,通过后面的描述,我们会知道这是一张窗帘,她亲手缝制的窗帘。
用一种悲伤的口吻,她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丈夫长期对她进行性侵犯,每次从酒吧回来后,就逼着她发生性关系,她很痛苦,但无计可施,因为这在当时的英国是合法的。她可以告诉警察丈夫打她,虐待她,却无法因为被强奸而得到任何帮助。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为了继续生活下去,她只好把丈夫当作一只「猪」,一只愚蠢、懒惰、无赖的牲畜,只有牲畜会毫无道德地发泄性欲。靠麻痹自己,她逐渐习惯了痛苦。
但就在1991年,英国更改了法律,将婚姻内的强奸定义为违法行为,她不得不重新看待自己遭受的一切。
她终于明白,婚姻就像她身后的窗帘,丈夫可以躲在后面对她为所欲为,一直到故事结尾,象征婚姻的窗帘把她彻底淹没。而讽刺的是,这是她亲手做的窗帘,这是她自愿步入的婚姻生活。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当性暴力发生在亲密关系里,当它在爱情的纱帘背后若隐若现,人们还能意识到它的本质吗?
如果我们要了解「婚内强奸」的本质,不如先直接把它理解为「强奸」。在性别不平等的社会中,婚内和强奸听上去是矛盾的,都已经结婚了,怎么能算强奸呢?
但其实,强奸就是强奸,判断它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双方的关系如何,而是「性同意」有没有达成。不管是陌生人还是情侣,不管是否有暴力行为,不管插入是用手指还是生殖器,只要性行为的发生违背了一方的意愿,那就是强奸。
「婚内强奸」不该成为一个「冷知识」,它发生得很普遍。提到强奸,很多人的想象都是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四下无人的小路,草丛里突然钻出一个陌生人。这种事也有,但实际上,超过80%的强奸都是由熟人完成。对于已婚妇女来说,她们被丈夫或前夫强奸的可能性,比被陌生人强奸的可能性高出4倍。
根据国家家庭暴力资源中心的数据,美国约10~14%的已婚妇女被丈夫强奸过。实际的受害人数应该比这个数字更多,因为有很多女性没有意识到这是「强奸」,或是不愿承认这是「强奸」。
婚内强奸如此普遍,获得的关注度却不够多,「婚内」二字是保护伞。
因为发生在婚姻关系中,婚内强奸甚至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没有被定义为非法行为的。
在历史上,强奸罪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男人的财产权。也就是说,一个未婚女性被强奸,强奸罪成立,因为侵犯了她父亲的权利;如果一个已婚女性被她丈夫之外的男人强奸,强奸罪也成立,因为侵犯了她丈夫的权利。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女性的身体、人格、尊严不被考虑,她只能作为父亲或丈夫的「所有物」而存在。
一旦结婚,女性的合法权利就归属她的丈夫,拿自己的钱不算偷,丈夫强奸自己的妻子就不算「强奸」。
关于婚内强奸的第一份有文件记载的法律声明是英国1736年的《王室请愿书史》,其中的一段话证明了这段历史:「丈夫不用对自己强奸妻子负有罪责,因为双方已经缔结了契约,妻子已经以这种方式向丈夫交出她自己,她不能撤销。」
▲图片来源:wikipedia
你敢相信吗,这种荒谬的制度一直持续到了20世纪!是女性主义运动撼动了它。觉醒的女性们声嘶力竭,她们四处呼号女性有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女性是独立的个体而非谁的财产,强奸是对女性身体和尊严的侵犯。
最终,她们推动世界上许多国家更改了法律。1993年,在国际文件《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联合国认定性暴力是对女性「人权」的侵犯。
女性获得这一切,距离我们今天不过才三十年的时间。
截止到近几年,大部分国家都已经修改了法律,将婚内强奸并作强奸罪论处,或是单独将婚内强奸列为犯罪行为。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也有相关法律,但很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大陆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虽然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客体的认定,没有明确指出必须是妻子以外的女性,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仍然存在较大争议。
争议的理由有很多,一方面涉及到性生活与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关系问题,以及公序良俗问题;另一方面涉及到婚内强奸行为是构成强奸罪还是其他罪名,如侮辱罪、虐待罪等问题。
比如1999年的一桩案件,在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允离婚,但判决还未送达,婚姻仍然存续时,男方对女方实施了强奸,最终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认定为婚内强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但这样认定犯罪的案例是极少数,大多数案子都从各个角度否认了婚内强奸。律师石红卫在《中国司法》期刊上说:「否定说的本质是男权主义,企图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丈夫对性的特权,在性关系上将妻子作为自己的从属品和性工具,严重践踏了女性性自由的权利,与现代社会的人权保障相违背。」
中国传统文化中「劝和不劝分」「家和万事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看似温情,但它对于家庭中的受害者来说却是致命的。在一次次认定无罪,只能调解后,受害者可能会被施暴致死,或是在反复的虐待中走上绝路。
如果从城市的上空往下俯瞰,在万千个亮着灯的屋子里,正发生着令人震惊的性暴力事件,而受害者却无法求助,实在令人心碎。
强奸发生在「婚内」,除了让施暴者更容易得到庇护,也让受害者更难与之抗争。
一些受害者可能没有意识到她经历的是犯罪,这在文化保守,对性不开放的地方更容易发生,没有接受良好性教育的女性无法分辨什么是正常的性,什么是犯罪,她们还会认为过性生活是作为妻子的义务,不愿意把丈夫往坏处想;
一些受害者意识到了她的丈夫是强奸犯,但难以接受事实,于是会用温和的方式处理,就像《猪的故事》中的女人,在内心贬低丈夫,把他当作一只低等生物,不把自己的遭遇定性为强奸,可以减轻痛苦,这是人的一种防御机制;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一些受害者意识到,也接受了这是强奸,但是她们害怕与之抗争后要付出的代价,强奸受害者的身份很难承受,她要告他吗?会花多少钱?要如何证明自己被强奸了?她的工作怎么办?她会被人指指点点吗?别人会怎么评价被丈夫强奸后离婚的女人?
社会对于「受害者」有自己的想象,如果你不是那个样子,要么去「成为完美受害者」,要么就会受到或多或少的污名化。由于跟施暴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婚内强奸的受害者更容易被谴责。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因此,婚内强奸的报案率极低。根据美国司法统计局的数据,被丈夫或男友强奸的女性中,77%没有向警方报案,对比一下,被朋友等熟人强奸的女性有61%没有报案,被陌生人强奸的女性有54%。
最后,因为强奸发生在婚内,受害者受到的伤害会更大。亲密关系中的强奸时常伴有其他形式的家庭暴力,比如殴打、言语侮辱,强奸只是施暴者用来控制受害者的方式之一。
研究家庭暴力的学者大卫·芬克霍尔(David Finkelhor)和克尔斯蒂·伊洛(Kersti Yllo)提到,一个被陌生人强奸的女性活在关于可怕袭击的记忆里,一个被丈夫强奸的女性活在强奸犯身边。
▲图片来源:《她说:女性人生瞬间》
相濡以沫的人是罪犯,她们几乎无处可逃,难以离婚。她们会经历更严重的心理伤害,有研究表明,经历了一场完整性侵的受害者,其自杀念头和精神崩溃率更高,而被伴侣强奸更有可能是一场完整强奸。
如此隐蔽又危险,婚内强奸亟需得到重视,深陷其中的人都应该能得到妥善的安置,可以住进特定的庇护所,并尽可能地得到法律援助以及心理咨询,及早脱离苦海。
如果你或是你身边的人遭到伴侣强奸,请不要无视它,强奸可能反复发生,应尽快寻求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紧急时可报警求助。
及时远离会伤害你的人,你值得被尊重和温柔对待。他的施暴不能摧毁任何人,即使有过这段黑暗的经历,也能在将来拥有美好的生活,也值得被爱。
▲图片来源:giphy
《她说》这部剧里的女性几乎没有具体的名字和身份,她可以代表你我中的每一个人。
每个女性的一句话、一个行为,共同构成了推动平等的进程。这部剧是献给她们的,同时也是借她们的故事启迪我们,希望每个看过的女性都更有勇气和力量。
如果你看完之后也有一点点启发,那就点个「赞」或「在看」吧,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女性觉醒和思考!
早安,我爱这个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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