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点不关心他出于什么原因开车撞人,我只想看到他快点死
我们不要夸大恶的深度和美感,
不要把它提高到它配不上的位置,
它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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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说广州男人驾车撞人案。
毫无疑问,
这是典型的蓄意报复社会。
02
为什么这样说?
●时间选在下午5点过,正是下班高峰期
●地点选在广州天河路,人员密集的地方
●撞人后不停车,而是继续撞人继续碾压
●一次撞击后,调转车头,又撞向另一群人
所以很显然,
这是一起典型的无差别杀人报复社会事件。
03
什么是无差别杀人?
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没有仇怨,
随机选择作案目标,
在作案现场见谁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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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样的无差别恶意杀人事件,
我想认真地跟大家探讨一个问题:
到底应不应该去挖掘罪犯行凶的动机?
到底应不应该去分析为什么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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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媒体从业者,
都觉得应该去挖掘。
理由是:
“不了解动机不了解过去,怎么从根源上减少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悲剧发生后,不去追根溯源,那还会有类似的悲剧发生。”
“研究罪犯的心理和动机,并不是替罪犯开脱,而是追问为什么会发生,知道了为什么,以后才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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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很有道理。
我在报媒做过十余年记者,
以前我也一直这么认为。
但是最近这几年,
我逐渐改变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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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改变?
三大原因。
第一:无差别杀人事件并没有因此减少。
每起无差别恶意报复社会事件发生后,
都有不少媒体去挖掘罪犯行凶的动机,
去挖掘罪犯为什么会报复社会,
但无差别杀人事件因此就减少了吗?
一点也没有。
我们总以为剖根问底就能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但其实是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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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此类事件几乎无法预防。
为什么?
就是一直以来我们都存在一个误区:
一个人之所以报复社会,
一定是他遭过什么不公,
或者受过什么委屈,
或者受了什么刺激。
所以我们就会这样觉得:
只要我们找到这个原因,
自然就可以很好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逻辑看起来很严谨,
但其实是找错了靶子。
多位社会心理学家早就做过研究:
一些人为什么会无差别恶意报复社会,
其主要原因并不在于遭受了什么不公或委屈,
而在于他们的性格。
大部分恶意报复社会者,
都是偏执型人格和反社会人格。
谁没遭受过不公,谁没遭受过委屈,
为何绝大多数人不会报复社会,而有些人会?
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性格。
而性格原因几乎是无法预防的,
所以我们虽然总是挖掘罪犯行凶的动机,
但无差别杀人事件并没有因此就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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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挖掘动机有两大致命副作用。
安庆吴某之所以会杀人,
是因为“家庭不睦,生活不顺”;
大连刘某之所以开车撞人,
是因为“投资失败,失去信心”;
安顺张某之所以开公交车坠湖,
是因为“拆迁问题,心生不满”;
恩施于某之所以校园杀人,
是因为“刑满释放,失业在家”;
…………
你看,不管是什么罪恶,
只要我们去找,
都可以找到它发生的诱因。
《红高粱》的男主角有句名言:
“劫道的都会说自己有八十老母要养。”
而这样的找诱因找根源,
会产生两大可怕的致命副作用。
第一个副作用是委屈效应。
所谓委屈效应,
就是这样挖掘的报道和评价,
会让一些有着类似处境的人,
产生一种“被理解的委屈感”:
“都是政府的错,都是社会的错。”
“错的都是别人,我自己没有错。”
第二个副作用是示范效应。
所谓示范效应,
就是这样的报道和评价,
会鼓励各种严重不如意者,
做出同样报复社会的行为:
“因为他们会觉得,
用摧残无辜生命来报复社会的这种行为,
在众人眼中是有道理的,
甚至是可以得到掌声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下一起悲剧的发生。
最近这几年,
我为什么越来越反对挖掘恶意报复社会者行凶的动机?
因为我觉得弊远远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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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相比于挖掘罪犯行凶的动机,
我觉得做好其他四点更为重要。
第一:不要与罪犯共情。
只要一个人采取无差别手段报复社会,
不管他遭过什么不公,
不管他受过什么委屈,
我们一丝一毫都不要共情他。
因为我们共情这样的人,
会让更多潜在的凶手觉得:
“我遭遇了痛苦,
所以报复社会是合理的,
人们会因此而理解我的痛苦。”
给报复社会的人渣找理由,
会降低有同类倾向的人在行事前的负罪感,
甚至对他们形成激励,
这会助长下一起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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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一时间发出谴责。
当恶性报复社会事件发生后,
我们最最应该做的举动,
就是一致谴责这种行为,
从而让有同类倾向的人明白:
“不管你生活多么不如意,
都不能成为报复社会的借口。”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伤害无辜的人都不值得同情。”
如果全社会都一致谴责这种行为,
那么有此类倾向的人在行事之前,
就可能会因为社会压力而放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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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宣传报复社会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恶性报复社会事件发生后,
我们还应该努力去做一件事情,
就是宣传报复社会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如果你想解决问题,
永远有比报复社会更好的选择。
每个人,有委屈了,
都要学着多用合法的手段去解决。
当前阶段,
我们的法律救济手段还是挺多的。
如果法律的处理结果你无法接受,
那么你还可以曝到网上,
网民会用围观的力量给你伸张正义,
千万千万不要走极端。
报复社会从来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报复社会也从来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一个人再不幸,
也没有资格迁怒于毫不相干的人,
我们永远有比这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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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从快从重处理罪犯。
目的很简单,就是要震慑。
特别是要用“大刑”“死刑”来震慑那些有潜在倾向的人:
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能通过剥夺无辜群众的生命来泄愤。
谁这样干了,
谁就是恶魔,
就是人民的公敌。
及时震慑从严震慑,就是最好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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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让子弹飞》里,
有这么一个情节,
张牧之讲完自己的经历后,
师爷接过话开始说:
“我的故事却是这样,那年我也十七岁,她也十七岁。”
张牧之立马打断师爷:
“停!我不愿意听你的故事。”
师爷一下“哎哎”起来:
“我一般不跟人说心里话,这都到嘴边了,你不能让我咽回去吧。”
张牧之嘴巴一撇:
“咽回去吧,你是个……”
最后,仿效张牧之,
我也有段话想送给恶意报复社会者:
无论你遭过什么不公,
无论你受过什么委屈,
你都不能伤害无辜群众发泄愤怒。
当你把伤害无辜群众作为手段时,
你就是人类的敌人。
我们没有兴趣听你的任何故事,
也不会在乎你的任何诉求,
更不可能跟你谈判并妥协,
我们唯一要做的事就是:
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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