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合法了,扯了证的怎么办?细思极恐...
最近,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我来给大家划个重点,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其中第一条颇为引人注目,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
这意味着,“结婚与否”再也不是生育登记的前置条件,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非婚生子不受限制和歧视。
而且,深入了解以后才发现,这个政策并不是在四川一地推行,之前广东、安徽、湖南、上海等地已经在各自的生育登记办法中,相继放宽了要求,取消了将结婚作为限制性条件。
这两年“阴间”新闻看多了,好多人都觉得走进婚姻这座城的好处没多少,风险倒是一箩筐。
新闻来源:《陕西二套都市热线》节目
之前就有姐妹和我吐槽过,“我一个有子宫的人,却连决定能否生育的权利都没有,自己想要个孩子,还得先绑定另外一大家子,一地鸡毛蒜皮,想想就烦,还不如不婚不育保平安。”
可能是有这样想法的人越来越多了,或者即使生,也不敢多生。
前不久刚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人口减少了 85 万人,是 61 年来首次负增长。
现在,官方直接下场催生,把生育和结婚解绑,让有条件生育子女的女性敢生、能生,从而提高生育意愿。
女性可以不受婚姻的束缚,一个人生儿育女,孩子还可以跟自己姓,看起来是提供了一个还不错的选择。
这两天我和身边一众小姐妹对此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我发现一个规律,未婚未育的童靴对新政策落地,都是举双手赞成的态度,大家都觉得这是把生育权还给了女性,是“喜大普奔”的好事。
自己的子宫自己说了算,女性获得了完整的冠姓权和监护权,在生育这件事情上终于站起来了。
不仅如此,未婚的姐妹们还觉得配套的冻卵、精子库一类的技术、法律法规都应该尽快完善落地,“希望有一天整个社会都支持女生冷冻卵子,胡歌 40 岁生孩子没问题,女生可就不行了。”
但是和我一样已婚已育的姐妹,所持的观点就复杂了很多。
看不清宏观面上的效应,但带入一下身边的人和事,我稍加“胡思乱想”了一下政策会带来的影响,顿时觉得未婚未育的小姐妹们还是 “too young, too simple” 了。
关于这个政策我真的有一些话不吐不快,简单来说就是疑问四连——
疑问一:政策变化真的能提高生育率吗?
既然婚生子的生育率一降再降,那就干脆“东边不亮西边亮”,保障非婚生子人群的权益,通过增加非婚子的生育数量,来提升生育率。
虽然官方一再否认,但我怀疑,结果恐怕还会是演变成鼓励未婚生育。
但是,鼓励未婚生育,就一定可以提高生育率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可以换个问法:未婚未育的人,是因为不想结婚才没生孩子的吗?
显然不是!
我身边未婚未育的朋友,真的没有几个是因为被婚姻绊住脚步,才不生孩子的。
更多的还是因为不想生孩子,所以觉得没必要结婚。
甚至有好几位朋友,对象都谈了几年,感情也一直稳定,但就是拖着不结婚。生怕一结了婚,家里人马上催生,催完一胎不算完,还会催二胎、三胎。
恐婚恐育名作《亲爱的小孩》
其实,有没有生育意愿根本就不是和结婚挂钩的,不愿意生,主要是因为生育成本太高了。
经济收入不稳定,工作压力大,生活成本高,抚养孩子需要投入的心力成本高,房子太贵……每个都是拦路虎。
而且,生育孩子后,女性重返职场的难度无穷大,而男性则近乎于 0 ,女性面临着不可忽视的职场性别歧视。
以上这些,才是真正应该被移开的大山。
只是简单地改变生育登记办法,很可能最后不结婚的还是不结婚,不想生的还是不想生……
疑问二:谁会选择未婚生育?
对于不想生的人来说,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意义不大。
真的会未婚生育的人,恐婚的还是少数,更多的是那些不能结婚、又想生孩子的(至少现阶段是这样的),有人分析说这里面占大头的应该是私生子。
老实说,看到新《办法》以后,我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不是给婚外情开绿灯吗?”
电视剧《安家》中出轨男的经典台词
我甚至脑补了一场“家庭伦理大戏”——假如哪天老王找了个年轻妹妹,这个年轻妹妹还不小心怀孕了。
老王不用跟我闹离婚,也能给孩子一个名分。年轻妹妹母凭子贵,老王则“千里姻缘孩子牵,家里家外两开花”。
如果这样被允许、甚至鼓励的话,我觉得可太便宜他了。
以前娶妻纳妾的,原配还有个知情权和处置权,现在真要是私生子随便生了,老公在外面生了一个足球队,媳妇在家可能啥也不知道,想想就生气!
非婚生子是得到保障了,谁又来保障婚生子女与妻子的权益?
领结婚证还有啥意义,为了拴住妻子赡养双方老人吗?!
当然,除了买精生子、私生子以外,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群体就是黑产生子。
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现在单身妈妈的孩子如果要登记父亲信息,需要提供父亲身份证件办理出生证,必要时还要做亲子鉴定。
如果以后这些都不看了,很可能会涉及到小孩买卖、领养、超生、代孕等问题。
代孕和非婚生子的界限更是直接模糊掉了,根本没法证明,孕妇究竟是非婚伴侣,还是代孕母亲。
代孕无疑是在买卖器官——子宫
到那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精英阶层男性,将完全去责任化,不用冒着离婚分家产的风险,就可以四处留情,想生几个就生几个。
年轻的女孩子不管是被骗的,还是自愿的,都稀里糊涂地成了单身妈妈。
这难道不可怕吗?
看上去对女性有利的政策,绕来绕去却可能便宜了男人?!
疑问三:会不会影响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本来婚姻政策除了保护婚姻双方的权利之外,也是保护孩子的权利的。如果承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性,会不会影响到婚生子女的权利?
比如说,如果哪天老王中彩票了,那个非婚生下的孩子,是不是可以和我的两个孩子一样分 500 万大奖?
这点,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二十五条明确地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里强调的同等权利,就包括了继承权,而且该给孩子花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分都不能少。
再比如说,等老王老了以后,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非婚生子女也必须承担赡养义务吗?
我的两个孩子,不仅要赡养我和老王,还要肩负起赡养他们祖辈的义务,这些事情,非婚生子女是不是都可以置身事外?
我翻遍了婚姻法,只看到了对婚生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并没看到对非婚生子女有什么赡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你瞅瞅,人家这时候又隐身了!也不怪大家都在新闻评论里唱反调:
写到这,我心底又升起一个疑问,如果到那个时候,非婚生子女的年纪尚小还未成年,难道婚生子女还要负责抚养他们吗?
法律规定,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抚养义务
疑问四:我会支持我的孩子选择非婚生子吗?
等我的孩子长大了,如果他们都不想结婚,只想生孩子,我会支持他们非婚生子吗?
这个问题,我其实想了好几天,但思来想去,我的答案都只有一个:我应该会阻止这种情况发生(特别是我闺女,我的态度会更坚决一些)。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知道,用心抚养孩子长大真的太累了,压力太大了。
现在,父母双亲+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几个人带一两个娃都觉得累得不行,很难想象由一个人独自养育孩子,将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在小某书和某音上,有不少到国外购买了精子,生下混血宝宝独自抚养的网红单身妈妈。
她们除了经常展示自己光鲜亮丽的日常以外,也偶尔会在独自处理孩子的问题时,流露出疲惫和无力感。
我也看到过很多单身妈妈因为无法兼顾工作和孩子而痛哭、情绪崩溃的视频,她们真的太不容易了。
我尊重孩子的选择,但不到万不得已,我不希望看到,我的孩子承受那样的负担和压力。
说到底,我举双手赞成,将生育的决定权交给女性,我的子宫我说了算!
但是,我也担心,单方面打开“非婚子女合法化”这个口子,却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血缘身份制度等等跟上,不但解决不了生育难题,反而可能引发更多更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是我的一些想法和疑问,大家对生育登记服务管理方法的变化有什么看法,支持还是反对,欢迎留言来讨论,更欢迎大神解答我们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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