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中国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3

中国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3

财经

文:育娲人口专家团队:任泽平,梁建章,黄文政,何亚福,钟勇,姚劲波,吕俊於嘉

导读

“生育问题”既关系民族复兴,也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随着生育推迟、社会压力增加,不孕不育率提升,部分人群面临“生不出、生不好”的问题,辅助生殖技术逐渐成为育儿新希望。继《辅助生殖行业研究:国际篇》之后,我们推出《辅助生殖行业研究:国内篇》。

目前优化生育政策的时代已经到来、降低生育成本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不能生”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部分群体由于政策、质量、费用等方面的限制,无法进行治疗。通过建立辅助生殖友好型社会,可以提升辅助生殖渗透率、使治疗不孕需求得到充分释放,带来净增新生人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低迷问题、提振社会信心。

核心观点

由于生育率低迷、育龄妇女规模见顶下滑、全面二孩效应消退,我国出生人口持续下滑,随之而来的是,劳动力萎缩,老龄化加速,人口见顶回落,人口红利消失等问题相继出现。辅助生殖作为治疗不孕不育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其社会价值不容忽视。一方面,能够满足不孕人群求子的愿望;另一方面,能够缓解出生人口下降的压力、优化人口结构。未来随着育龄妇女高龄化、婚育年龄推迟等因素,不孕不育人群增加,伴随着更多人群的辅助生殖需求释放,辅助生殖对出生人口的贡献将增加。
辅助生殖技术在中国起步晚、发展快,经历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走在国际生殖医学领域前列,相关规定也逐渐落实、完善、细化,辅助生殖行业随着生育政策的放松而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区域分布不均、治疗价格高、顶层设计不完善等因素,部分辅助生殖需求难以释放。辅助生殖的平均最低治疗价格超过全国六成家庭的承受能力。
我们与锦欣生殖联合组织辅助生殖需求调研问卷,分别对现有患者和潜在患者进行问卷投放,试图探索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关注的因素。1)基本特征:35岁以下为主、专科以上学历占比超5成。分年龄看,正在接受治疗的不孕不育患者以30-34岁为主,占比近4成;分学历看,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超5成;工作方面,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自由职业者居多,部分患者可能因为治疗辅助生殖而辞去工作或者失去工作。2)超6成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其中30-34岁意愿最高;高学历意愿更高。3)成功率和价格是患者治疗中比较看重的因素,潜在患者对价格敏感度更高。对潜在患者来说,当补贴比例是0%、25%、50%、75%、88%时,辅助生殖治疗需求增加比例分别为0%、13%、20%、27%、30%。
辅助生殖需求释放的人口净增红利有多少?第一,不考虑价格因素,根据低、中、高方案假设2030年辅助生殖渗透率分别提升至9.9%、11.9%、13.9%,我们预测2030年通过辅助生殖出生婴儿数量分别比渗透率不变的方案多8.5万、17.0万、25.6万人。第二,考虑到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的需求,2020年我国通过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数量在8.4万-16.8万人。第三,如果考虑对辅助生殖进行财政补贴,2020年通过对单周期补贴20%、50%、80%的治疗费用,可以分别增加新生儿11.6万、23.3万、34.5万人,所需财政支出分别为195.8亿、576.2亿、1060.9亿元,因此获得一次活产的财政支出分别为16.8万、24.8万、30.4万元,假设我国单个活产婴儿的终生净税贴现值在2.6万-10.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3万-72.5万元),估算对辅助生殖进行补贴的财政支出的净回报率在2倍以上。

启示: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1)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优化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一揽子相关规定,打通辅助生殖相关技术、伦理、法律之间的屏障。2)鼓励辅助生殖领域相关试剂自主研发、减少进口依赖;通过建设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区域间优质资源共享。3)鼓励相关机构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人才培育补贴,提高整体医生服务人员的人才输送比例以及专业性。4)允许单身女性冻卵,有助于她们保存生育能力,保障女性生育权。5)降低公民使用辅助生殖的自费负担,通过给有需求家庭定向发放辅助生育补贴券,保证合理需求充分释放。

目录

1 辅助生殖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必不可少的技术
1.1 发展背景:老龄少子化背景下,辅助生殖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
1.2 发展历程:技术逐渐完善,生育政策放松助推辅助生殖行业发展
1.3 发展现状:治疗周期规模大,机构数量趋于稳定
1.4 发展痛点:区域分布不均、治疗价格高、顶层设计不完善,部分辅助生殖需求难以释放
2 影响辅助生殖需求释放的因素有哪些?
2.1 基础特征:35岁以下为主、专科以上学历占比超5成
2.2 超6成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
2.3 价格是患者最看重的因素之一,潜在患者对价格敏感度更高
3 辅助生殖需求释放的人口净增红利有多少?
3.1 渗透率提升(不考虑价格变动)带来的新生儿增量
3.2 降低患者自费负担带来的新生儿增量
4 启示: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正文

1 辅助生殖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必不可少的技术

1.1 发展背景:老龄少子化背景下,辅助生殖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

全面二孩政策不及预期、三孩政策效果并未显现,未扭转中国出生人口下降趋势,生育堆积效应已基本结束,出生人口自2017年以来连续六年下降,2022年出生人口跌破千万。劳动力萎缩,老龄化加速,人口见顶回落,人口红利消失等问题相继出现。

一方面,中国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代之前的6左右,降至1990年的2左右,再降至2010年后的1.5左右,再降到2020年的1.3,2021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仅1.15,2022年降至不到1.1,仅为更替水平(2.1)的一半。另一方面,育龄妇女规模已见顶下滑,中国15-49岁育龄妇女规模在2011年达3.8亿人的峰值,此后逐年下降,预计2030年降至3.0亿。

根据育娲人口《中国人口预测报告2023》中方案预测,到2050年,我国出生人口将降至698万,为印度的约1/3,2100年降至238万,不到印度的1/4。

年龄是影响生育能力的重要因素,无法逆转。育龄妇女高龄化、初婚初育年龄增加,会导致女性错过最佳生育年龄,削弱生育基础,不孕不育率有上升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不孕不育率为12%-18%。

第一,育龄妇女高龄化趋势明显,预计2030年20-35岁主力育龄妇女规模将比2022年减少27%,其中25-30岁生育高峰期妇女将减少18%。我国20-35岁的主力育龄妇女从1982年的约1.2亿增至1997年1.9亿的峰值,2022年降至约1.5亿,预计到2030年降至1.1亿;25-30岁生育高峰期妇女约5000万,预计2030年将降至4100万,降幅约18%。

第二,晚婚、晚育现象日益突出,1990-2020年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2岁推迟到28岁;平均初育年龄从24岁推迟至28岁。从结婚年龄看,1990-2020年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3.6岁推迟至29.4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2.0岁推迟到28岁。从生育年龄看,1990-2020年女性平均初育年龄从24.1岁推迟至28岁,主要生育年龄从20-27岁增至24-33岁,生育一孩数占比从86.6%降至45.8%。

辅助生殖作为治疗不孕不育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其社会价值不容忽视,一方面,满足不孕人群求子愿望;另一方面,缓解出生人口下降压力、优化人口结构。根据《国际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2》,部分国家将辅助生殖技术视为解决国家生育率下降的方法,为减轻治疗负担,政府提供各类公共资金支持,助力辅助生殖需求释放、缓解出生人口下降压力,通过辅助生殖出生婴儿占比在2%-10%。目前,我国通过辅助生殖出生婴儿占比在2%-3%,未来随着育龄妇女高龄化、婚育年龄增加等因素,不孕不育人群增加,伴随着更多人群的辅助生殖需求释放,辅助生殖对出生人口的贡献将增加。

1.2 发展历程:技术逐渐完善,生育政策放松助推辅助生殖行业发展

辅助生殖技术在中国起步晚、发展快,经历三十多年发展,已走在国际生殖医学领域前列,相关规定也逐渐落实、完善、细化,辅助生殖行业随着生育政策的放松而快速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2000年):起步期。辅助生殖技术从蹒跚起步到获得长足进步,试管婴儿第一、二、三代技术相继发展。自1978年首例试管婴儿在英国出生后,我国研究人员便开展相关领域的探索。1983年,我国第一个冷冻精液人工授精孕育的婴儿在卢光琇教授的指导下诞生;1988年,我国大陆首名试管婴儿在北医三院诞生,技术成功为后续试管婴儿技术发展开启新篇章。此后,国内首个ICSI试管婴儿和首个经PGD的婴儿相继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诞生。首例三代试管婴儿诞生成为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我国辅助生殖技术的快速发展。不过,此阶段,辅助生殖领域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没有进展。

第二阶段(2001-2012年):规范期。我国首次发布系统的辅助生殖管理办法,对机构审批、技术使用等方面进行规定。2001年2月,卫生部先后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等,标志着我国辅助生殖技术开始规范发展。2003年卫生部修订相关规范和标准,对辅助生殖机构、精子库等技术标准、人员配备、场所设备等提出精准要求,比如“减少胚胎移植数量”、“同一供者的精卵最多受孕5人”等内容,为辅助生殖机构提供发展参考范式。2007年,卫生部颁布《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指出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进一步对辅助生殖的发展做了规范。同年10月,国务院发文决定将“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权限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辅助生殖机构迎来迅速增长。

第三阶段(2013-2017年):优化期。伴随着生育政策改善,辅助生殖政策也不断优化,对机构数量规划、牌照审批等方面提出更细化的要求。2013年,卫生部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政策逐渐放松,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201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建立了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家库,并且国家卫计委更新2001年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提出“每300万人口设置一个辅助生殖机构”的原则,为各地辅助生殖发展提供依据。同年,卫计委发布《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细化辅助生殖机构管理,提出“申请开展第一、二代试管婴儿的机构至少实施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或供精人工授精技术满1年”、“申请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的机构至少实施第一、二代试管婴儿技术满5年”等。随着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进,辅助生殖治疗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被取消,不孕治疗惠及人群扩大。技术方面,2014年世界首例Malbac胚胎全基因组测序试管婴儿在中国诞生,标志我国胚胎植入前临床诊断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第四阶段(2018年至今):发展期。随着“放开三胎”政策出台,辅助生殖成为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的内容。2018年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是自198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以来,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第一次没有“计划生育”名称。2021年5月“三孩”政策实施。同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内容包括: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2022年,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医疗机构通过辅助生殖等技术手段,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成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支持手段。随着生育政策逐渐放宽,生育支持政策相继出台,“不能生”、“生不出”问题逐渐被重视。

各地在积极推动辅助生殖补贴落地,助力辅助生殖合理需求释放。杭州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将试管婴儿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参保市民最高获得3000元费用报销;河北衡水市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银川市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年龄为40-49周岁的女性,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再生育的给予6万元生育补贴。

在生育率低迷、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出生人口下滑背景下提出推动辅助生殖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从国家战略角度,符合我国优化生育支持手段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提供和推广辅助生殖技术,不孕家庭的求子愿望得到满足。

1.3 发展现状:治疗周期规模大,机构数量趋于稳定

近年,我国辅助生殖技术快速发展,每年辅助生殖治疗总周期数超过100万,出生婴儿数超30万,约占总出生人口的3%。

1)从治疗类型看,我国辅助生殖技术以体外受精为主,治疗周期占比近80%;其中,冻胚移植占比超60%。2019年有221家生殖中心通过通过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CSRM系统上报数据,其中夫精人工授精(AIH)周期7万个、供精人工授精(AID)周期0.8万个、体外受精(IVF)治疗周期28万个,占比分别为19.2%、2.3%、78.2%,目前辅助生殖治疗以IVF技术为主。其中,使用自体配子治疗周期数占比96.4%。取卵周期28.9万个、鲜胚移植周期12.6万个、冻胚胎移植(FET)周期23.7万个,鲜胚移植和冻胚移植占比分别为34.6%、65.4%。

2)从成功率来看,体外受精成功率远高于人工授精;其中,鲜胚与冻胚移植成功率相当,活产率均超40%。2019年AIH、AID、IVF-鲜胚移植、IVF-冻胚移植妊娠率分别为14%、31%、52%、52%;活产率分别为11%、26%、42%、41%。2019年IVF-鲜胚移植妊娠率为52%、活产率为42%,这意味着接受体外受精成功后,每10个移植周期中有5个可成功妊娠、4个可成功生下孩子。

3)从安全性看,多胎妊娠率下降,主要由于单胚胎移植逐渐成为共识,其中冻胚移植的多胎率小于鲜胚移植;2017-2019年OHSS发生率从1.6%降至1.3%,ART并发症发生率呈下降趋势。2018、2019年新鲜胚胎的多妊娠胎率分别为28.6%、26.0%,冻胚移植分别为26.9%、21.5%,多胎妊娠率明显下降,主要与单次平均移植胚胎数量有关。单胎妊娠的安全性更高,西方发达国家从21世纪开始陆续提倡单胎移植,我国从2018年10月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发表《关于胚胎移植数目的中国专家共识》,建议首次移植、子宫因素不适宜双胎妊娠、经过PGT检测的患者选择单胚胎移植,此后多胎率明显下降。2017、2018、2019年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发生率分别为1.6%、1.4%、1.3%,近年ART并发症发生率逐渐下降。

4)从患者年龄分布看,目前我国使用ART治疗患者仍以35岁以下的年轻夫妻为主。35岁以下、35-37岁、38-40岁、41-42岁、43-44岁、44岁以上年龄组治疗周期占比分别为71.4%、13.8%、8.2%、3.3%、1.9%、1.3%。目前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主力为80后和90后,随着高等教育普及,00后、10后对辅助生殖技术认可度随之上升,越来越多家庭计划通过辅助生殖获得新生儿。

5)从供给端看,辅助生殖机构数量趋于饱和,未来增量有限;第三代试管婴儿治疗牌照还有近1倍增量空间。从机构数量看,2016年-2020年,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从451家增加到539家。获批机构以公立医院为主占比90%以上,民营医院不足10%。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测算参考方法》的方案一,各省(区、市)增设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不超过截至2020年底辅助生殖机构总数的15%,按此计算,未来五年新增辅助生殖机构约80个;按照2018年常住人口数,每230万-300万人口可设置1个机构,未来五年机构增量最多70个,整体增量有限。从技术准入来看,所有从事辅助生殖服务的医疗机构都必须获得牌照,并且证书并非一次性获得,获取难度逐级提升。截2020年,536家获批生殖机构均可提供人工授精技术,其中有406家生殖机构获得第一代和第二代试管婴儿牌照,占全国的76%。仅有北医三院、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等76家拥有第三代试管婴儿牌照,约占体外受精技术机构数量的18.5%,如果按照30%的规定占比,未来能够新增三代牌照约50个。

1.4 发展痛点:区域分布不均、治疗价格高、顶层设计不完善,部分辅助生殖需求难以释放

市场端看,辅助生殖机构数量和质量分布不均,呈现“东南强于西北、沿海多于内陆”特征。数量看,广东有辅助生殖机构56家,数量排名第一;排名前5的还有江苏、山东、湖北、河南,分别为33、32、32、32家,大都位于东部地区;而宁夏、青海等西部地区仅1-2家。质量看,北京、上海、广东等沿海发达区域的临床经验、人才储备、医疗资源配置和技术服务处于相对领先水平,承担着部分外地疑难重症患者的诊疗任务。而甘肃、青海、宁夏等地技术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优质辅助生殖医疗资源,部分患者只能选择跨区域治疗,一方面,增加治疗成本;另一方面,患者资源流失,难以支撑当地辅助生殖行业发展。

技术端看,辅助生殖技术仍需发展,以保证更多大龄患者治疗成功率;另一方面,上游试剂及器械进口依赖度高于50%,自主研发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我国辅助生殖技术不断创新,2014-2021年辅助生殖申请专利从26件增至87件、授权专利从6件增至67件,年均增速分别为18.8%、41.2%。但由于目前我国患者以35岁以下为主,自身治疗条件好,一定程度提高了成功率。未来,随着育龄妇女高龄化,高龄患者逐渐成为辅助生殖治疗的主力,“获卵失败”、“反复种植失败”等问题难以避免,从取卵阶段到移植阶段治疗成功率有下降压力,辅助生殖治疗技术和手段需升级和优化,以满足更多大龄患者治疗需求。第二,辅助生殖医疗产品自主研发能力不足,上游相关试剂及器械中,进口品牌仍占主导,体外生殖用液和专用仪器进口占比分别均超50%。国内在新技术、领域研发的程序繁琐,前期申报阶段就存在层层关卡,效率低,研发、创新的时间成本高,自主研发动力不足。

费用端看,辅助生殖的平均最低治疗价格超过全国六成家庭的承受能力,价格高导致部分需求难以释放。一般来说,试管婴儿一次完整的周期费用包括前期体检费用、药费、促排取卵手术费、胚胎培养和移植费用,合计约3万-5万元。如果按40%-50%成功率计算,即为成功诞下婴儿,至少需做2-3个周期,那么一代试管婴儿总治疗价格在6-15万元。若想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和筛查,总的治疗费用还将更高。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看,全国家庭、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不超6万元的分别占比80%、60%、100%。按试管婴儿成功活产的最低价格6万元,如果是双收入家庭,人均需承担3万元;若是单收入家庭,人均需承担6万元。估算可知,全国、农村和城镇无力承担辅助生殖费用的家庭占比分别为60%、80%、40%,即辅助生殖服务的最低价格仍超中国六成家庭承受能力,治疗价格过高使得部分辅助生殖需求难以释放。国际对比看,丹麦、澳大利亚、以色列的居民IVF治疗费用负担(单周期费用/人均GDP)较低,仅10%左右,这些国家的每万名20-44岁女性使用ATR治疗周期较高,均超150个,而我国IVF治疗费用负担约50%,患者费用负担较高。

政策端看,辅助生殖领域顶层设计尚不完善,第三、四代试管婴儿、代孕等领域处法律灰色地带,单身女性冻卵尚未形成社会共识。一方面,试管婴儿的衍生技术,包括第三、四代试管婴儿、代孕等领域存在法律空缺,缺乏体系化规定。英国是世界上首个颁布关于代孕法律的国家,1985年颁布《代孕安排法》,对相关概念、禁止商业代孕、违法惩罚做了具体规定。我国在2001年就颁布辅助生殖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但缺乏相关法律条例支持,由于不孕人数增加、失独家庭增多,代孕需求增加,促使地下交易出现,市场乱象频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与代孕相关的判决案例数不断增加,地下代孕产业仍存。另一方面,针对辅助生殖是否适用单身女性的问题,仍有争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提到,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国际对比看,西方许多国家都允许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使用精子库、冻卵等,认为这是女性保存生育能力的手段。近年,随着经济、社会、技术不断变化,人们生育观念更加开放,我国大龄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需求增加。但由于国内禁止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一些单身女性只好选择支付高昂费用在国外冻卵。


2 影响辅助生殖需求释放的因素有哪些?

我们与锦欣生殖联合组织辅助生殖需求调研,分别对现有患者和潜在患者进行问卷投放,共回收1783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683份,有效率为94%。最终以1683份有效问卷数据为依据,调研结果如下:

2.1 基础特征:35岁以下为主、专科以上学历占比超5成

根据统计,不孕患者中没有孩子的占比71.4%、有1个孩子的占比21.6%、有2个孩子的占比5.4%、有3个及以上孩子的占比1.5%。分年龄看,正在接受治疗的不孕不育患者以30-34岁为主,占比近4成;分学历看,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超5成;工作方面,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自由职业者居多,部分患者可能因为辅助生殖治疗而辞去工作或者失去工作。

年龄方面,根据调研结果,正在接受治疗以及以前接受过治疗并成功诞下婴儿的人群,更加年轻,35岁及以下占比分别为63.2%、60.0%,而以前接受过治疗,未成功后放弃和从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35岁及以下占比分别为50.8%和57.3%,相对来说治疗未成功后放弃的患者平均年龄更高。由于辅助生殖治疗成功率年龄增加而下降,35岁以上患者治疗成功率会明显下降,从而削弱患者继续治疗的意愿。

学历方面,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中高中及以下、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分别为46.0%、25.2%、26.0%、2.8%,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54.0%,明显高于我国总体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的15.5%。

工作方面,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自由职业者、农民居多,占比分别为27.1%、19.4%,并且根据统计,选择其他职业的患者中,“无业”、“待业”、“失业”是患者填写的高频关键词,说明目前辅助生殖治疗患者面临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压力,相当一部分患者可能因为治疗辅助生殖而辞去工作或者失去工作。

2.2 超6成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

整体看,有超6成的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30-34岁意愿最高;高学历意愿更高。其中,希望、不希望、不了解冻卵占比分别为63.0%、12.4%、24.7%。分年龄看,20-24岁、25-29岁、30-34岁、35-37岁、38-40岁、4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的占比分别为46.8%、59.8%、65.8%、64.0%、67.5%、59.6%,30-34岁年龄段的占比最高。分学历看,高中及以下、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的被调查者中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的占比分别为59.1%、66.1%、67.7%、65.3%,高学历人群的冻卵意愿相对更高。

2.3 价格是患者最看重的因素之一,潜在患者对价格敏感度更高

从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成功率和价格是患者治疗中比较看重的因素。其中,不孕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最看重的因素为治疗成功率、诊所服务水平和价格与补贴,分别有85.5%、46.1%、33.4%的患者选择;而不孕患者放弃使用辅助生殖治疗的原因有价格太贵、成功率低、心理负担大等,分别有55.7%、48.9%、41.1%的患者选择。一般来说,进行3-5次试管婴儿治疗可以成功活产,但是很多患者由于价格太贵或者心理压力等原因,在治疗失败后没有选择继续治疗,导致最后并没有成功诞下婴儿。

价格方面,患者能够接受的全疗程费用(怀孕并成功活产所需费用)在5千元以下、5千-3万元、3-10万、10-20万、20万以上的占比分别为8.5%、55.3%、32.1%、3.4%、0.6%,患者能接受的价格基本在10万元以下。但是假设试管婴儿单周期4万元,那么活产所需的治疗总费用在12万元以上,很少有家庭愿意承担全部的治疗费用,并且很多家庭在治疗失败后,由于难以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而选择放弃后续治疗。分收入区间看,家庭总收入越多、患者能够承担的辅助生殖治疗费用相对更高。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患者,能够接受的治疗费用占比最多的是5千-3万元,占比64.5%,家庭年收入在10-20万、20-30万、30-40万、40-50万的患者,能够接受的治疗费用占比最多的是3-10万元,占比分别为46.0%、51.1%、61.8%、62.5%。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年收入在50万以上的患者中,有20.0%的人能够接受治疗费用在20万以上。

分不同患者看,潜在患者对价格敏感度更高。对现有患者来说,假设辅助生殖单周期治疗费用是4万元,当补贴比例是0%、25%、50%、75%、88%时,意愿治疗人数比例分别为86%、94%、97%、99%、100%,辅助生殖治疗需求增加比例分别为0%、8%、12%、13%、14%;对潜在患者来说,假设辅助生殖单周期治疗费用是4万元,当补贴比例是0%、25%、50%、75%、88%时,意愿治疗人数比例分别为71%、84%、90%、96%、99%,辅助生殖治疗需求增加比例分别为0%、14%、20%、26%、28%。


3 辅助生殖需求释放的人口净增红利有多少?

我国辅助生殖技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处于世界发展前列,治疗周期数量逐年增加。并且我国不孕不育的育龄人口基数大,辅助生殖市场空间广阔,但目前渗透率并不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我国辅助生殖渗透率仅7.9%,远低于美国的31.2%。根据我们上文分析,辅助生殖在政策、技术、费用等方面仍有不足,导致很多的需求难以释放,渗透率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3.1 渗透率提升(不考虑价格变动)带来的新生儿增量

思路和假设:将20-44岁育龄妇女年龄分为五档,包括20-34岁、35-37岁、38-40岁、41-42岁、43-44岁,依据各年龄段的有偶率、不孕率、辅助生殖需求占比等参数,通过公式“分年龄育龄妇女*分年龄有偶率*分年龄不孕不育率*分年龄辅助生殖需求占比*辅助生殖渗透率”计算辅助生殖渗透率增加带来的新生儿增量。

有偶率:根据《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年20-34岁、35-37岁、38-40岁、41-42岁、43-44岁育龄妇女的有偶率分别为50.5%、91.6%、92.5%、93%、93.1%。随着晚婚、不婚女性增加,未来各年龄段女性有偶率呈下降趋势,本次测算假设往后年份,各年龄段女性有偶率按一定比例下降。

不孕率:医学数据显示,不孕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急剧上升。15-34岁女性的不孕率约为7.3%-9.1%,而35-39岁女性的不孕率直升至25%-30%,40-44岁女性则高达30%以上。本次假设20-34岁、35-37岁、38-40岁、41-42岁、43-44岁夫妇的不孕率分别为8%、20%、25%、30%、35%。

辅助生殖需求占比:目前治疗不孕不育的主要方法有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辅助生殖治疗三种方式,辅助生殖一般作为常规药物和手术方式未见成效后的最终解决方案,需求占比在10%-20%。

渗透率:是指有辅助生殖需求的患者实际接受治疗的占比,与辅助生殖市场发展情况、患者接受度等因素有关。目前,我国辅助生殖渗透率约7%-9%,未来随着辅助生殖市场逐渐完善、患者接受程度提升,辅助生殖渗透率不断提升。根据沙利文数据,美国辅助生殖渗透率约31%,可见我国辅助生殖渗透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假设不考虑价格变动,可对未来辅助生殖渗透率提升做出估计。可以将渗透率提升速度分为三档,低方案(每年增加0.2个百分点,到2030年渗透率为9.9%)、中方案(每年增加0.4个百分点,到2030年渗透率为11.9%)、高方案(每年增加0.6个百分点,到2030年渗透率为13.9%)。

从结果看,根据低方案预测,随着渗透率增至2030年的9.9%,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总量从35.9万人增至45.5万人,占出生人口比重从3%增至5%,占比与澳大利亚相近;根据中方案预测,随着渗透率增至2030年的11.9%,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总量从31.7万人增至54万人,占出生人口比例从2.8%增至6%;根据高方案预测,随着渗透率增至2030年的13.9%,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总量从31.7万人增至62.6万人,占出生人口比例从2.8%增至6.9%,占比与日本相近。低、中、高方案预测2030年通过辅助生殖出生婴儿数量分别比渗透率不变的方案多8.5万、17.0万、25.6万人。

分年龄看,我们根据ART使用年龄模式进行外推,可以看到35岁以上患者占比逐渐下降、35岁以上患者占比逐渐增加。根据中方案预测,2020-2030年35岁以下患者占比从67%降至49.2%;35岁以上患者占比从33%降至50.8%。根据《国际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2》,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的35岁以下患者治疗周期占比分别为42.1%、38.4%、36.7%、24.5%,以35岁以上患者为主,一方面由于育龄妇女高龄化明显,另一方面,大龄女性平均治疗周期比年轻女性多。

从国际对比看,各国对于单身女性进行辅助生殖的政策较为宽松,大部分国家允许单身女性做试管婴儿和冻卵。对于女性来说,冻卵是生育力保存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现代职场女性要兼顾家庭和事业的背景下,推迟生育往往会削弱生育能力,能够在合适的年龄选择保存自己的生育能力是女性需要的。在美国,任何公民(包括单身人士)都可以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来获得自己的孩子;在日本,妇产科学会伦理委员会逐渐将进行IVF治疗患者的“已婚”条件删除;在西班牙,法律明文规定,所有女性都有权利进行辅助生殖治疗,与女性的婚姻状况和性取向无关;在澳大利亚,无论是异性夫妇、女同性恋伴侣还是单身女性,均可参加公共基金支持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考虑到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的需求,我们对辅助生殖的非婚生育情况进行估算。

思路和假设:假设单身女性可以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以便后续生产,计算此部分带来的新生儿增量。我们分成两种方法计算:

方法一:假设按照对标国家的非自卵或自精占比,通过已婚女性的结果来计算辅助生殖的非婚生育情况。根据《国际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2》,西班牙、美国、英国、中国台湾、澳大利亚的捐赠配子治疗占比37.4%、17.7%、14.2%、9.3%、5.1%。我们将国内非婚生育占比估算区间设置在5%-15%,那么按照低方案,预计2030年我国通过捐赠配子获得的出生人口数量约2.8万人;按照中方案,预计2030年我国通过捐赠配子获得的出生人口数量约6.0万人;按照高方案,预计2030年我国通过捐赠配子获得的出生人口数量约9.5万人。因此,根据方法一计算,到2030年我国通过捐赠配子获得的出生人口数量在2.8万-9.5万人。

方法二:根据英国人类受精和胚胎学管理局 (HFEA)于2018年发布的《生育治疗中的卵子冷冻》,女性冻卵的最佳时间是20-30岁,但是冷冻卵子的年龄越小、使用卵子进行治疗的可能性就越小,因为大多数女性在组建家庭时,很可能自然怀孕;相反,30多岁的女性冻卵使用率会更高。因此假设冻卵使用率随着冻卵年龄增加而增加。

从结果看,根据低方案预测,2030年通过单身女性冻卵产生的婴儿总量为8.4万人,占出生人口比例约1%;根据中方案预测,2030年通过单身女性冻卵产生的婴儿总量为12.6万人,占出生人口比例约1.4%;根据高方案预测,2030年通过单身女性冻卵产生的婴儿总量为16.8万人,占出生人口比例约1.8%。因此,按照方法二计算,到2030年我国通过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数量在8.4万-16.8万人。

3.2 降低患者自费负担带来的新生儿增量

思路和假设:将治疗患者分为现有患者和潜在患者,其中现有患者是目前正在进行IVF治疗的人群,潜在患者是指患有不孕不育症,但是由于费用过高等因素,中途放弃治疗或没有选择IVF的治疗方式的人群。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我们有如下假设:

1)如果对现有患者进行补贴,从而使得部分患者愿意多做一个周期,进而提高整体治疗成功率,每个患者治疗效率提升,并获得净增新生儿。

方案一:每个周期补贴20%,有5%的患者愿意多做一个周期,那么整体成功率提升约2个百分点。

方案二:每个周期补贴50%,有10%的患者愿意多做一个周期,那么整体成功率提升约3个百分点。

方案三:每个周期补贴80%,有15%的患者愿意多做一个周期,那么整体成功率提升约5个百分点。

从结果看:

按方案一估算,2020、2025、2030年补贴后的实际治疗周期相较于未提供补贴的时候分别多5万、7万、9万个;多出生婴儿分别为1.8万、2.4万、2.7万人;按照每个治疗周期4万元、补贴次数不限,估算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84.5亿、123.4亿、147.4亿元。

按方案二估算,2020、2025、2030年补贴后的实际治疗周期相较于未提供补贴的时候分别多10万、15万、18万个;多出生婴儿分别为3.6万、4.9万、5.4万人;按照每个治疗周期4万元、补贴次数不限,估算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221.4亿、323.3亿、385.9亿元。

按方案三估算,2020、2025、2030年补贴后的实际治疗周期相较于未提供补贴的时候分别多15万、22万、26万个;多出生婴儿分别为5.4万、7.3万、8.1万人;按照每个治疗周期4万元、补贴次数不限,估算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370.4亿、540.7亿、645.6亿元。

2)如果对潜在患者提供补贴,假设部分不孕不育患者不选择其他治疗方法,直接选择补贴后最便宜的IVF,将会提升整体治疗周期数,从而获得净增新生儿。

方案一:每个周期补贴20%,有10%的潜在不孕不育患者直接选择试管婴儿治疗。

方案二:每个周期补贴50%,有20%的潜在不孕不育患者直接选择试管婴儿治疗。

方案三:每个周期补贴80%,有30%的潜在不孕不育患者直接选择试管婴儿治疗。

从结果看:

按方案一估算,2020、2025、2030年补贴后的实际治疗周期相较于未提供补贴的时候分别多38万、57万、70万个;多出生婴儿分别为9.8万、12.5万、12.4万人;按照每个治疗周期4万元、补贴次数不限,估算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111.2亿、163.3亿、196.6亿元。

按方案二估算,2020、2025、2030年补贴后的实际治疗周期相较于未提供补贴的时候分别多77万、114万、141万个;多出生婴儿分别为19.7万、25万、25万人;按照每个治疗周期4万元、补贴次数不限,估算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354.8亿、522.4亿、632.0亿元。

按方案三估算,2020、2025、2030年补贴后的实际治疗周期相较于未提供补贴的时候分别多115万、171万、211万个;多出生婴儿分别为29.5万、37.4万、37.2万人;按照每个治疗周期4万元、补贴次数不限,估算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690.6亿、1018.7亿、1236.0亿元。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假设2020年提供相关辅助生殖治疗补贴,通过20%、50%、80%的治疗费用补贴可以分别增加新生儿11.6万、23.3万、34.9万人,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195.8亿、576.2亿、1060.9亿元,因此获得一次活产的财政成本分别为16.8万、24.8万、30.4万元;2030年通过20%、50%、80%的治疗费用补贴可以分别增加新生儿15.1万、30.2万、45.3万人,所需财政补贴分别为343.9亿、1017.9亿、1881.6亿元,因此获得一次活产的财政成本分别为22.8万、33.7万、41.5万元。根据《国际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2》,国外通过试管婴儿实现一次活产的成本在4000美元-16万美元,终生净税贴现值/人均GDP在2-8倍,按此比例计算,并假设贴现率3.5%-4%,那么2020年我国单个活产婴儿的终生净税贴现值在2.6万-10.4万美元,由于单次活产成本约1.6万-5万美元,估算财政补贴的净回报率在2倍以上。

4 启示: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956万新生人口计算,2022年中国总和生育率不到1.1,不仅低于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比严重少子老龄化的日本还低不少。少子化将深远影响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创新活力、抚养负担、民众幸福指数乃至民族复兴。人口急剧萎缩,也意味着规模效应的持续弱化和综合国力的衰退。目前优化生育政策的时代已经到来、降低生育成本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不能生”问题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部分群体由于政策、质量、费用等方面的限制,无法进行治疗。根据我们的研究,通过建立辅助生殖友好型社会,能够提升辅助生殖渗透率、使治疗不孕需求得到充分释放,带来净增新生人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低迷问题、提振社会信心。主要有以下建议:

1)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优化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一揽子相关规定,打通辅助生殖相关技术、伦理、法律之间的屏障。在立法层面,目前相关辅助生殖技术规定及准则的法律层级低,不利于对辅助生殖技术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在试管婴儿及其衍生领域,建议单独制定更加全面专业的立法,包括概念解读、技术实施标准、实施规范等,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对实施辅助生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界定,打通辅助生殖相关技术、伦理、法律之间的屏障。在监管层面,应该明确监管主体、规范监管程序、确定监管细则,卫健委应与公安、检察、法院构建联合管控网络。在制度层面,建立明确、合理的行业准入规范,同时健全质量控制机制。增设数据检验机构,对成功率、单胎率等指标进行定期收集和公开,提高行业透明度。

2)鼓励辅助生殖领域相关试剂自主研发、减少进口依赖;通过建设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区域间优质资源共享。目前我国辅助生殖机构面临上游药品、设备海外依赖度高,下游机构质量存在区域不均衡问题。一方面,针对产业创新能力弱、创新动力不足问题,可以在保证研发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申报、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研发的时间成本,鼓励自主研发。并且,针对有经验的大型生殖机构,给予相关研发投入补贴,并通过引进社会资本,保证资金充足。另一方面,由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对相关试剂、药品和设备使用的重要环节和风险点进行强化管理,建立实时、远程、可追溯的网络化智能数据库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效率。同时,在政府统筹规划下,结合相关地理、交通等因素,加强区域机构合作、建设人才交流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升我国整体辅助生殖机构质量。

3)鼓励相关机构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人才培育补贴,提高整体医生服务人员的人才输送比例以及专业性。第一,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很大程度取决于医生及相关技术人员的经验和专业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师资团队、优质的教学资源、规范的教学体系,不断加强辅助生殖教学质量,保证输送优质的医学人才,满足人才需求;第二,随着就业环境、生活压力等因素影响,不孕不育患者明显增加,相关生殖医学人才储备需求明显增多,可以通过对相关机构提供人才补贴的方式,提高整体人才输送比例,满足市场需求;第三,通过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前期准入、中期考核和培养等方面提供监管和支持,保证技术的稳步发展、人才的优化提升。

4)允许单身女性冻卵,有助于她们保存生育能力,保障女性生育权。从各国对比来看,目前大部分发达的经济体均可以允许单身女性冻卵来保存自己的生育能力,我国目前并未开放单身女性冻卵的合法性,仅适用于不孕症夫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指出,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单身女性无法使用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来保存和行使自己的生育权。考虑到使用玻璃化冷冻技术冻卵已经发展超过20年、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建议逐步放开单身女性冻卵,保障女性生育权利。

5)降低公民使用辅助生殖的自费负担,通过给有需求家庭定向发放辅助生育补贴券,促进合理需求充分释放。

一些地方已出台相关辅助生殖补贴政策:陕西为失独家庭提供一次免费试管婴儿服务;湖北对失独家庭或者女性年满35周岁的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不超过3万元的辅助生殖补助金;辽宁省对失独家庭提供一个试管婴儿周期的免费治疗;广西对失独家庭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辅助生殖治疗补贴;杭州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将试管婴儿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参保市民最高获得3000元费用报销;河北衡水市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

到目前为止,对辅助生殖提供治疗补贴仅停留在地方层面,全国层面还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且目前地方提供补贴范围较窄,补贴金额有限。根据本文测算,仅通过提供辅助生殖补贴就能使出生婴儿增加超30万人,占出生人口比例近3%,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下降带来的经济低迷问题,建议全国层面出台减轻不孕不育家庭治疗成本的政策。一方面,构建多层次的费用支持体系,包括通过医保、直接发放补贴、保险等方式提供辅助生殖的费用负担。第一,通过提供辅助生殖相关补贴的形式降低居民自费负担,可以考虑细化补贴标准,比如通过对不同大小、质量、规模的机构提供不同补贴来提高治疗成功率、降低无效补贴概率;第二,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辅助生殖相关保险,覆盖从前期检查到后期治疗的费用;第三,针对辅助生殖患者提供第三方融资渠道,减轻患者治疗自费负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发放生育补贴、育儿补贴等减轻手术成功后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负担,构建友好型生育支持体系。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

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
相关阅读
经济学人商业||大量资金涌入辅助生殖行业阿里研究院:2023全球数字科技发展研究——科技人才储备实力研究报告辅助生殖技术将逐步纳入医保范围任泽平:全球学区房研究报告2023红餐:中国西式快餐品类发展报告2023中国人平均睡眠时长7.4小时,东北地区睡眠最好:《中国睡眠研究报告2023》发布 | 环球科学要闻InfoQ 研究中心:2023中国科技领导者画像研究报告中国人对新冠易感性忒高了!不孕不育家庭福音!辅助生殖技术进医保,但提高生育力光靠“试管婴儿”还不够投中研究院:2022年国有资本创新发展研究报告请善待人们的心和肺北京改善性住宅研究报告2023国家医保局: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速途元宇宙研究院:2023中国产业元宇宙趋势研究报告推进辅助生殖费用入医保,集采5年药耗降费超4000亿《全球科创观察》专题研究 | 美国国会研究局:全球研究与开发支出研究报告长城战略咨询: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2022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2023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今年的冬天特别长阿里研究院:2023全球数字科技发展研究报告PART 2:科技人才储备实力研究试管婴儿胚胎搞错,娃和双亲都无血缘!大三甲罚款64万;违规捐精生出60孩,辅助生殖技术咋就这么乱?红餐:中国水产预制菜研究报告2023又发现一样好吃滴以前帮结扎,现在帮生娃!​辅助生殖将纳入医保辅助生殖进医保,能提高生育意愿吗?2023年AIGC之ChatGPT行业研究报告丨36氪研究院癌症的一些切身体会(十六)中医可以治疗癌症吗?腾讯研究院:AIGC发展趋势报告2023解决“想生却不能生”:辅助生殖进医保会有效吗?《中国睡眠研究报告2023》:去年我国居民睡眠时长8小时以上占比近一半97.5%的技术老大对涨薪这事儿比较乐观|InfoQ 研究中心联合TGO 鲲鹏会发布《中国科技领导者画像研究报告 2023》InfoQ:中国软件技术发展洞察和趋势预测报告2023试管婴儿养了8年竟非亲生,拟进医保的辅助生殖技术是“天使”还是“魔鬼”?喜临门&中国社科院:中国睡眠研究报告2023(简版)CO2辅助生成富含晶界的Cu催化剂实现高效CO-CO偶联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