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烈士父亲去世同一天,有人建议罪犯子女考公!
今年是南海撞机事件中牺牲的王伟烈士牺牲二十二周年。
我们中的多少人,是只有每年的四月一日他牺牲那一天,才会想起他,纪念他?
今天非常特殊,因为王伟烈士的父亲去世,王伟烈士终于在四月一日之外的日子登上热搜。
与王伟烈士热搜并列的,是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有委员建议“取消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从“人人平等”,“法不株连”的法治精神层面,这样的建议“相当的符合法律精神”。
而每年,能够引发全民巨大争议的“奇葩建议”,往往是与大众的主流认知冲突,但是有能找到“理论支撑”的建议最博眼球。
有许多朋友觉得奇怪,‘烈士父亲去世’与‘罪犯子女考公’两个话题有关联么?
实际上,两者是有内在关联的。
在大家的朴素认知里,对烈士的印象,最多是王伟这样与美军对垒,为国捐躯的。
再就是中印边境冲突中,牺牲的四位边防官兵。
但实际上,和平年代,还有更多的烈士为了守护我们安全繁荣的生活环境,与罪犯搏斗,就牺牲在我们身边。
比如为了扑灭山火牺牲的消防员,为了阻挡“疯狂暴力司机”而牺牲的交警,为了追捕制服亡命毒贩的缉毒警察等等。
在我们现行的社会治理中,烈士的子女确实存在高考的“加分政策”,以及“优先继承父辈遗志”的略微就业倾斜。
相应的,如果长辈有刑事案底,子女在考公,尤其是公检法系统与报考军校的政审环节,都无法通过。
最近一些年,随着司法领域人员的不断推动,在向全社会灌输,从人人平等的角度,烈士子女与罪犯子女,都是两个平等的个体。
那么从法无株连,功无继承的角度,无论烈士有多大功劳,罪犯多么穷凶极恶,但是两个同年参加高考与考公的子女,应该是“平等”的,机会也应该是“均等”的。
可是这帮宣扬“极限平等”的书呆子们,压根不考虑,或者“刻意掩藏”现实社会,以及民族传承的传统价值观,以及公序良俗。
烈士子女与杀人犯子女的“绝对平等”,在社会价值观与中华民族公序良俗中,就是违反“公正”与“公平”的。
许多人认为平等,公平与公正,是三个近义词。
实际上,一组漫画对比,很好的揭示了三者在社会治理中的“现实状态”。
从社会治理,从民心价值观的角度,公正比公平更重要,而公平比平等更重要。
近些年,由于西方“绝对平等”的思潮鼓吹,国内不断有“取消或者减少烈士子女优待政策”的呼声,同时有“取消罪犯子女考公与参军政审限制”的呼声,两者的目标,是一拉一踩,让烈士子女与杀人犯子女平等。
可这样的平等,真的公平么?
我前面举了消防员们扑灭山火被评为烈士的例子,我们可以将场景设想得极端一些。
就是有法外狂徒到林区违法盗采,然后因为在盗采过程中抽烟,引发森林大火。
火势蔓延,如果到大城市主城区,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这时候,数千消防官兵日夜奋战,付出几十条鲜活的生命扑灭大火,这几十名牺牲消防员被评为烈士。
那么这些烈士的子女,原本有父亲的悉心教导,品学兼优,如今盗采森林的罪犯,导致他们痛失父亲,接下来的学业与心理当然都会受创。
取消他们的高考加分,取消盗采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让他们在“平等”环境下去竞争,这公平么?公正么?
如果要平等,请把这些烈士复生,把他们陪伴子女,教育子女的时光还给他们,再平等竞争。
同样的,这些委员拍脑袋,符合“平等精神”的随口一喊,结合任何现实案例,都会让全民感到“苍天不公”。
比如复员军人好不容易有了陪伴子女成长的机会,结果在返乡途中见义勇为,勇斗抢劫歹徒,被歹徒刺死,追封为烈士。
那么这位见义勇为烈士的子女,在痛失父亲,遭遇人生重大变故之后,应该与抢劫歹徒的子女,平等竞争么?
最鲜活的例子,是湖北省某县前几天发生的残暴司机强行冲卡撞死两位交警的大案。
假如其中一位交警平日最心疼女儿,在繁重的警务工作之余,所有心血都用来陪伴女儿学习成长。
结果为了阻挡开豪车市区狂暴冲卡的暴虐司机而壮烈牺牲。
从此这个女儿失去了最疼她的父亲的陪伴,她的心灵创伤如何弥补?对她高考成绩的影响何止一二十分?
如果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取消,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优待政策要“弱化或取消”,从而追求“个体的平等”,那么最终,这个狂暴杀死两名警察的暴徒,如果他有“冷血不受影响”的子女,可以考高分,然后进入司法系统。
就算未来这个“冷血子女”出于回避,无法亲审父亲的案子,但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司法系统内运作“穷凶极恶父亲的减刑”。
相反,交警原本品学兼优的女儿,人生最大的依靠,最坚实温暖的肩膀坍塌了,最终高考失利,“优抚政策”弱化和取消后,原本父亲捧在手心里的瑰宝,从此接受社会底层的毒打。
那这算不算“杀人放火金腰带”?算不算“烈士流血又流泪”?
由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些“追求个体平等”的博眼球提案,追求的每一个流量,所辜负的是深夜高速豪车冲撞下崩裂的头骨,以及瞬间消逝的生命。
这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个体平等”唱高调,摧毁的是见义勇为,忠于职守,保家卫国的正义之心。
我们当然坚信,这些烈士们为了人间正道,为了全民安全幸福勇于牺牲生命的瞬间,并不是想着要用生命为子女搏前程。
他们没想到,但我们不可辜负。中华民族“惩恶扬善”的公序良俗不可挑战。
让烈士子女有优待,罪犯子女有亏待,社会上见义勇为的自然越来越多,擅越司法雷池的自然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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