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律师委员为何偷换概念
周世虹委员前几天提出“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迅速引起社会热议。著名的罗翔教授表示赞同,又引爆了一波大讨论,可见话题实在太牵动人心。
周委员一石击起千层浪后,又接受记者采访对这个争议话题作出回应,详细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在说明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不合理的时候,周委员举的例子是他参加一起刑事案件的听证会,嫌疑人痛哭流涕,担心影响即将高考的女儿。
这个人涉嫌的罪名是醉驾,就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这已经是正式入刑十几年的一项罪名,家喻户晓,是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完全无视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的极其恶劣的行为。他在醉醺醺地开车的时候,一点也不想着别人。在被抓了之后要判刑了,他的痛哭也只是想着自己的女儿。
而周世虹委员想不通:“这个父亲因为喝酒,可能会影响子女参军、考公、就业,这太不可思议了,完全不符合现代法制文明”。
这并不是亲友间喝多了以后聊闲天,而是向全国人民正式解释自己的理念,但周委员把“醉酒驾驶机动车”轻描淡写地偷换成了“喝酒”。
我们国家从来没有把单纯喝酒的人判刑,更没有限制他们的子女参军、考公、就业。美帝21岁以下的人不让喝酒,在公共场合喝多了就会被警察抓起来,在我国喝多了警察都是护送回家的。
这就像有个笑话说,有人问一个犯人为什么被抓的,犯人说我捡了一根绳子。第一个人说天哪,捡根绳子就被抓进牢房,这还有天理吗?犯人慢条斯理地说,我没注意绳子那头还拴着一头牛。
捡绳子(偷牛)的犯人一般来说教育程度不会太高,但周委员是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而且还是一个律师。
这样逻辑不通却随便提议个什么就能影响舆论,用偷换概念的方式让人们以为我国“完全不符合现代法制文明”,对社会是没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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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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