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提建议案:肉蛋须国内生养宰 才可标「美国产」
联邦农业部6日提出建议案,规定肉、蛋等食品源头须在美国生、在美国养、在美国宰杀加工,始可标「美国产、美国产品」(Made in the USA,或Product of USA)。
这项建议将开始征求民众意见,农业部长维赛克(Tom Vilsack)说,这是美国消费者想要的「产品标志」法规。
一旦新规生效,12%从澳洲、加拿大和巴西进口但在美国市场被视同「美国产品」的牛肉,将不得再标志为「美国产品」。整体而言,美国市场上6%红肉和家禽肉和不到1%的蛋类产品,也不得贴「美国制造」的标签。
目前法规准许厂商将进口产品或牲口运到美国后屠宰,甚至进口后重新包装、加工的肉品,标志为「美国产品」。
农业部委托进行的民调发现,将近三分之二消费者认为,要「大多甚至全部」生产程序都在美国完成的产品,才可叫做「美国产品。」
维赛克说,很明显的,目前产品标志现况,和消费者的理解与期盼有很大的落差;例如,全美市场上所有肉类、禽类和蛋类产品,有12%就不符事实地标志为「源自美国」的产品。
拜登总统2021年就提议修改产品标志法规,目的是强化美国肉类与禽类产品的供应链。
农业部去年夏天对4800名负责家庭采购的成年人做意见调查,受调对象在过去半年当中有买过牛肉或猪肉,超过40%说采购时,他们会注意是不是标志「美国产品」。
消费者团体和农牧业者社团,包括美国养牛人协会,一致赞扬农业部体贴消费者的政策。养牛人协会2019年曾吁请农业部修改肉品商标规定。
协会会长塔珀(Justin Tupper)说,原法规让店家「志愿」标注产品来源,新法规关闭了走漏洞的机会,「如果要贴『美国生产』的标志,那么这只牛就该只见过美国的土地,消费者有权利知道他们的食物来自何处。」
美国消费者联盟食品政策部主任葛瑞密连(Thomas Gremillion)说,这项改变是「很小但很重要」的一步,很早以前就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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