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馆,面积不低于300平公众号新闻2023-03-16 01:0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林敬)3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馆,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中药房须在中医馆内独立设置,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中药房的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300种,少数民族医馆可适当降低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官网截图同时,中医馆应设置煎药室,提供煎药服务,也可与上级中医医院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等合作,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鼓励中医馆依据患者需求,提供丸、散、膏、丹、胶囊等个性化用药服务。中医馆也应具备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包括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6类10项以上中医医疗技术服务,配备不少于10种的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能够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积极开展孕产妇、高血压病及2型糖尿病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参与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等工作。所有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个性化服务包。此外,中医馆应接入并规范使用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确保与属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融合联通,实现中医电子病历、中医辨证论治、中医远程会诊等功能。鼓励中医馆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等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来源:健康时报,转载目的在于分享,版权归属于原平台及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