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作32小时!加州国会议员正在写提案,一周4天工作将成为现实?
南加州民主党国会议员正在写一份提案,要求将每周40小时工作制改为每周32小时,一旦通过的话,一周4天工作制将成为现实。大家期待吗?
撰写这份提案的议员是加州第39国会选区的民主党议员马克·高野(Mark Tanako),他的提案的标题是《每周32小时工作法》,提案将修改原有的《公平劳工标准法》,将每周 40 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减少到 32 小时。
该法案还将强制对 32 小时后完成的任何工作支付加班费,并适用于通常在交通、批发和零售等各个行业从事小时工的非豁免员工。
90%公司赞同
该立法最初是由盛顿的民主党众议员Pramila Jayapal 和伊利诺伊州的 Jan Schakowsky提出的。“全国各地的工人都在重新构想他们与劳动的关系,我们的法律也需要效仿。”众议员马克·高野 在一份声明中说。
声明中还说,“我们有机会对从不同时代传承下来的工作标准进行常识性改变,每周 32 小时工作法将改善工人的生活质量,满足缩短工作周的需求,让他们有空间在工作之外更充分地生活、娱乐和享受生活。”
“一周4天工作制”最早由非盈利组织4 Day A Week Global(4WDG)在英国发起,目前,英国33家公司,已从2021年6月开始,参与了此项测试,并在12月完成了6个月时长的试点。这些公司表示,“一周32小时工作制”取得了成功。
在旧金山湾区,也有公司在尝试一周32小时工作制,但似乎并不理想,并未取得像英国公司宣称的那么成功。
支持但反对“一刀切”
而对于雇主来说,支付同样的工资,工作时间却从40小时减少到32小时,这对于一些IT行业或许可以做到,但是对于计件或者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来说,必须要雇佣更多的员工,或者支付更多的加班费,这意味着人工成本的大幅增加,这个成本必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因此,不少雇主反对一刀切的“一周32小时工作制”,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ociety for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SHRM)的秘书长兼政府事务负责人艾米丽·狄更斯 (Emily M. Dickens)就发表声明反对该法案。
“SHRM 相信工作场所的灵活性对员工和雇主都适用,但我们反对这项立法,因为它一刀切,要求大型组织为任何超过 32 小时的工作支付加班费,而不会降低员工的正常工资率。”狄更斯在一份声明中说,“该法案还将给人力资源专业人员带来沉重的后勤负担,尤其是在多个州开展业务的跨州公司。”
大家支持这项法案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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