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活动推荐:星期六疯狂摇滚乐
时间 Time:2023/3/25/20:00
地点 Place:望京麒麟社
价格 Price: 单人票 100 双人票 180
阵容 Lineup:葩夫 三十六计 莫比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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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开始全国直通赛,5个城市选人,优秀新人直接进入《脱6》(比如去年的毛豆、黑灯、南瓜、王十七等)。进度跟去年差不多,估计还是今年暑期播,截自@笑果官微笑果在选新人,肉叔这边也有一位领笑员选送。去年参加节目《我在岛屿读书》,初次登场,他短T恤,配一条花里胡哨的短裤衩,慢慢悠悠地走来。来自他前段时间常驻的一档文化综艺《我在岛屿读书》(收官9.1)。和老朋友苏童的“相爱相杀”,在书屋里看起过去的照片。苏童就开玩笑,这当然是你啊,因为太帅了不认得了是吧。余华老师仔细再看:是,感觉是比苏童帅一点……在照片里面啊余华开始爆料,苏童用圆珠笔给他们写征稿信,下手重,他把信拿起来看——这不就是早期的群发短信吗?这位中国当代文学的领军人物,到底还有多少反差萌是我们不知道的?得益于他这张与他作品风格截然不同的嘴,出口就是段子,幽默风趣。当年写小说那会,不管自己写得咋样,写完了就往天花板级别的《人民文学》和《收获》寄。被退回之后,他又选“档次”低的《北京文学》和《上海文学》。一寄一退多了,邮递员常常直接将退稿从围墙外面扔进来。《北京文学》的主编周雁如给他打了长途电话,让他来北京改稿。周老太太人好,在讲明来由后就承诺会出路费和住宿费,甚至还会有补贴。第二天一早,他就坐上了去上海的长途汽车,在火车站买了站票,站到北京。《文人风骨》而且如果当他和老homie莫言在一块时,幽默指数简直就是叠buff。有个经典名场面,在莫言新版《生死疲劳》的发布会现场。主持人问余华,莫言有没有给他分享过《生死疲劳》厚厚一沓的手稿。这是多么朴实无华的阅读感受余华:今天我一个人也要把你们笑死。有外国主持人问他:一位中国作家和一位法国作家之间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写小说时,有个人物叫杨红梅,因为那段时间老做核酸,他一烦躁直接给人换姓:殷(阴)红梅。提问:我们假设10分是满分,你给《活着》这本书打几分?一生要强把悲伤留给读者,把快乐留给自己,把球门留给史铁生。说起看书哭,我曾经看《活着》哭了四个小时,从小儿子被抽血致死开始到看完,眼泪没停过,看完坐在那里又哭了好久。结果现在才发现写书的人如此快乐所以说是文如其人,这个词汇对我是不适合的,可能对别的作家适合,但对我确实不适合。我的生活和我的作品,可能好像刚好是它的相反的两方面。曾有人统计过,在《活着》之前,余华写死过29个重要角色。《活着》《兄弟》这些让很多人哭得稀里哗啦的小说,相较于他的早期作品,其实已经算得上是柔和了。在《活着》之前,张艺谋想改编的那个故事,《河边的错误》,就属于余华早期先锋式的中短篇。在这些故事里,大多数人三缄其口的“死亡”是寻常的。这种寻常的可怕之处,是他会把人物那毛骨悚然的死法,都不动声色地抛给读者。比如《现实一种》,它描写了一家人互相杀戮的触目惊心。悲剧的开始是山岗的儿子皮皮害死了山峰那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山岗和山峰是两兄弟,他们和各自的妻子出门上班,留下行动不便的老母亲,皮皮和婴儿在家。终于出太阳了,欣喜的皮皮笨重而又费力地抱起摇篮里的弟弟往外屋外走去。然而孩子感到越来越沉重了,他感到这沉重来自手中抱着的东西,所以他就松开了手,他听到那东西掉下去时同时发出两种声音,一种沉闷一种清脆,随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皮皮撒手摔下弟弟就回屋喝茶,喝了两口才想起弟弟还倒在屋外。只有一只蚂蚁绕过血而爬到了他的头发上。沿着几根被血凝固的头发一直爬进了堂弟的脑袋,从那往外流血的地方爬了进去。他这时才站起来,茫然地朝四周望望,然后走回屋中。
几乎没有情感介入的描写,却营造出了一种让人窒息的尖锐感。一个才4岁的小孩,平静地害死了另一个小孩——整个过程却没有丝毫恐惧,冷漠麻木得就像吃饭睡觉般自然如常。当山峰再去拉起她的时候感到特别沉重,她的身体就像掉入水中一样直往下沉。于是山峰就屈起膝盖顶住她的腹部,让她贴在墙上,然后抓住她的头发狠命地往墙上撞了三下。山峰吼道:“为什么死的不是你。”吼毕才松开手,她的身体便贴着墙壁滑了下去。
这种零度情感的写法,让云淡风轻的文字,在字里行间上演一出恐怖片。余华就在这样的基调下,讲述了整个轮回套娃式的杀人故事:山岗的儿子皮皮杀死了山峰的儿子,山峰杀死了皮皮,山岗杀死了山峰,山峰的妻子借助公安机关杀死了山岗。阅读的过程,就像被麻醉的人正在被锋利的手术刀割开皮肤,你虽看不到那暴露在外的血淋淋,但能感受到一种危险气息正在迫近。余华身上这种作者和作品之间独特的两级反差,究竟从何而来?往前回溯,这对小时候的余华而言,也是寻常之事——一件没有掺杂恐惧感的一件寻常事。他的父母都是外科医生,他的童年基本就在医院里度过。别说静静躺着的被白布覆盖的尸体,他还见过让人不适的血淋淋。当时医院条件不好,父亲在平房里做手术,边上有个池塘。隔三差五就会看到护士提着一桶东西,放在池塘里——那是手术时割下来的肿瘤一类东西。于是有次,他在太平间里睡午觉,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新奇——特别凉快,睡觉汗都没出。年少目睹死亡的平静淡然,给日后无情的笔锋埋下了种。他曾经说,只有在不写作的时候,才想起自己生活在北京。因为当写作时,他总需要寻找一个让他有安全感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故乡。在创作《活着》那会儿,自认为写作速度慢的他花了不到一个月,超水平发挥地写了三四万字。书中解放前的部分,花了很大的精力,也写得尤其顺利。家乡给予他的童年,是医院里那一抹无穷无尽冰冷的白和刺眼的鲜红。后来他当了牙医,在口腔这个全世界最没有风景的地方,他对血淋淋更是司空见惯。他的文字里冷静透着力度,就像是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岛屿》能看得出,生活里的余华,活泼,话多。爱调侃同样话也密的苏童,无论是对朋友还是陌生人,都同样亲切,好玩。在余华笔下,苦难、死亡与幽默被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了。-《活着》的主人公明明是最悲惨的命运,为什么书读起来我却感到一段段的欢乐?没错,尽管《活着》是一部太过沉重的书,尽管书中的角色一个接一个死去,也不妨碍它的闲趣。还有一个晚上我打着手电赶夜路时,在一口池塘旁照到了两段赤裸的身体,一段压在另一段上面,我照着的时候两段身体纹丝不动,只是有一只手在大腿上轻轻搔痒,我赶紧熄灭手电离去。在农忙的一个中午,我走进一家敞开大门的房屋去找水喝,一个穿短裤的男人神色慌张地挡住了我,把我引到井旁,殷勤地替我打上来一桶水,随后又像耗子一样蹿进了屋里。这样的事我屡见不鲜,差不多和我听到的歌谣一样多,当我望着到处都充满绿色的土地时,我就会进一步明白庄稼为何长得如此旺盛。
俗世里的生机,细品,你细品。当提到被请来做《岛屿上读书》,苏童其实表示过如今时代的变化。在曾经,作家只是作品的影子,活在作品的背后,不必以真面目示人。当时代开放、网络发达,曾经的影子,被大家挖掘、传播。写《活着》之初,他沿用《在细雨中呼喊》的方式,用第三人称写,但怎么都不顺利。用第一人称,让福贵自己讲自己的故事,小说也得以顺利写下来了。他只觉得,从第三人称变成第一人称,从旁观者变成自我的角度,是一种技法上的选择。直到过了一些年,他才真正意识到,这背后更是人生态度上的改变。但从福贵的角度说《活着》,他的人生里,太多拥有:妻子家珍,两个听话孩子,凤霞和有庆。所以通过这个我开始发现就是,人生的那种价值,他是属于自己感受的,他不属于别人的看法。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本周活动:星期六疯狂摇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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