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主任、执行主任挥长刀互砍险些都没命
来源:改变de力量
合伙制律所,律师之间争夺利益,矛盾居然能激化到挥长刀互砍,险些双双殒命的地步!
近日,江苏沐阳县一律所两律师互殴事件轰动法律圈。日前,一位知名媒体人出身的律师,到江苏沭阳县办案期间了解到此事件的诸多内幕,随即朋友圈发文做了披露。
律所,稍微大点的,都是合伙制。主任、执行主任不和,合伙人之间闹矛盾互相拆台的,大有存在。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曾有加盖“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文件在网上流传,文件内容控诉了律所一王姓律师的种种行为,包括殴打同事及抢公章,为了解决王律师的问题,律所居然成立了“平定内乱工作领导小组”。
但这位王律师并不服气,其告诉记者,律所合伙人之间有矛盾,且日益激化,并最终演变成了今天这个局面。“写这份文件的应该是我们所的卢律师,其中的指控不实!”王律师说。
另外还有“文斗”的。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受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律师所的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要求一名合伙人退伙,并将其除名,该合伙人将律师所的主任和另一名合伙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除名决议无效。
原告张某与被告孟某夫妇同是济南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孟某担任该所主任。张某起诉称,他在该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孟某夫妻企图霸占该事务所,导致该所名义上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实际上两人将财务、公章统归自己掌握,并故意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致使财务未公开,两人实际上开起了“夫妻店”。
张某指出,两名被告为达到排挤他的目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操纵、拉拢其他合伙人作出了对其退伙、除名的决议,因而他请求法院确认该决议无效并予以撤销。
两被告则辩称:原告长期不到所里工作,并且消极执业,个人没有承办任何法律业务,没有任何创收,对所里指派的案件不管不问,不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且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看电影,所里多次对其规劝毫无作用。
被告孟某认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间的纠纷除财产争议外,其他事项都应当服从合伙人会议的决定,所以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合伙制,律师本质上都是“个体户”,因此更看重在乎个人利益,很多律所的内部矛盾即来源于此。
但无论如何,为点利益就急得了不得,穿着一身挺贵的西装就去拿大刀互砍了,实在有辱整个行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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