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会馆集会纪念“黄金德维权案”125周年
由美国华人历史学会和中华总会馆联合举办的“黄金德维权案”125周年纪念集会,于3月25日(星期六)在旧金山中国城中华总会馆大堂举行。对早期华人黄金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确立“在美出生公民权”作出的努力给予高度肯定。中国驻旧金山副总领事邹永红、加州众议员丁右立、旧金山市政府律师邱信福、旧金山退休法官邓孟诗等嘉宾出席了活动。
邱信福表示,黄金德维权案的胜诉,确立“在美出生公民权”的法律。侨报记者吴卓明摄
丁右立向举办纪念黄金德维权案125周年的美国华人历史学会和中华总会馆颁发贺状。侨报记者吴卓明摄
中华总会馆资深商董伍璇灿和林炳昌回顾黄金德当年遇到美国海关不公正待遇,中华总会馆协助其打官司,诉讼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直至取得最后胜利。在1898年3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比2高票支持黄金德的上诉,确立“在美出生公民权”的公民权利。
邹永红表示,中国移民先驱于100年前就来到美国,他们淘金、修筑铁路,为美国社会早期经济发展作出很大贡献,但却受到主流社会的不公正与歧视性对待,联邦国会在1882年通过美国历史上针对单一族裔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黄金德就是该法案受害者的一个缩影。她指出,在中华总会馆的帮助下,黄金德向美国政府提出诉讼,最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获得最后的胜诉。
邹永红希望中华总会馆和华裔社区机构更紧密地团结合作,对抗针对华裔和亚裔的歧视性攻击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希望美方以史为鉴,维护中美关系正常发展大局,也希望广大侨胞讲好中国故事,做中美民间友好交流的桥梁和使者。
丁右立称,黄金德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上取得很大胜利,让随后在美出生的移民后代都享有“在美出生公民权”的权利。但华裔的维权之路仍然漫长,新冠肺炎疫情的仇亚袭亚事件一再说明这点。
邱信福表示,作为旧金山政府律师,他随身携带《美国宪法》,谨记第14修正案的“在美出生公民权”一节。这个权利是当年黄金德入境美国被拒而提出诉讼,一直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表决以6比2支持其上诉,但亚裔面对的挑战仍然存在。
邓孟诗指出,黄金德的诉讼虽然赢了,但美国主流针对华裔等族裔的歧视仍根深蒂固。德萨斯州提出禁止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等国家人士在该州购买土地,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她强调,华裔是美国移民大家庭中的一员,是美国这片土地的主人,应该团结起来,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努力抗争。
据历史简介,19世纪末,来自中国广东台山的一对夫妇在美谋生,他们在旧金山中国城的沙加缅度街(Sacramento Street)751号开店,全家人都住在店铺楼上,黄金德于1873年在三楼出生,而父母二人皆非美国公民。
1890年,黄金德的父母回中国广东定居。黄金德也随父母和5岁的弟弟赴中国探亲,10岁那年,又和一位叔叔一起返回美国,移民官根据宪法第14修正案,黄金德在美国出生,是美国人,就同意黄金德进入美国。
1894年12月,黄金德再赴广东探亲,1895年8月,黄金德返回美国时,被移民官截住,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移民官的理由是:黄金德的父母不是美国人,即使黄金德在美国出生亦不是美国人,要受《排华法案》限制。他被扣留在旧金山湾的一艘轮船上近5个月,最后交了250元后被保释。
黄金德不服,在中华总会馆的帮助下,向美国法院提出诉讼,一级级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案件程序拖了近一年,1898年3月28日,经过最高法院口头辩论和深入审理,除了一位大法官没有参与以外,最终以6比2表决允许黄金德入境。这个判决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个里程碑式案例。判决在解读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上建立重要的判决先例,巩固了美国国籍法中的“出生地原则”:外国人在美国生的子女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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