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点下班被辞退?后续来了!
上海一女子
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
后续来了
3月29日
当事女子发布视频称
劳动仲裁胜诉
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
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
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
3月2日
上海一位王女士发视频表示
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
老板给出的理由是
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根据公司规定
上班时间是9点30分到18点30分
在试用期第二天
王女士于18点33分
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
“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
没有的话我先溜咯”
见领导没有回复
她就自行决定下班
次日一早
领导向她出具了
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以“无故顶撞上司
工作(不)主动及工作纪律差
不以公司利益为首”为由
将她解职
王女士认为
既然老板没回复
正点下班理所当然
并不是自己的问题
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此视频引发众多网友讨论
多数网友认为
准点下班天经地义
并质疑公司未遵循《劳动法》
也有网友认为
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今年两会期间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
在采访中提出
加强对“八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
蒋胜男表示
“八小时工作制
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
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
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
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
广大劳动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
“有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
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
她认为
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
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
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对此,她提出
要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
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
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
要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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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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