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已达饱和?一文了解各地十四五规划目标
作者 | 智合研究院 孙麟飞
来源 | 智合
相较于以往的“五年规划”,“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具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当前阶段我国正在实施创新强国战略,这个阶段服务业的发展应以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为主线。而律师业作为服务业的一个细分领域,更应该主动担当,全力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了提高律师业与区域发展的融合度,国内各省市、各城市地方政府以及行业协会也纷纷发布了地方层面的规划文件。
本文将梳理2020年至2023年3月期间各地披露的“律师行业十四五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文件,基于各地规划中的量化和非量化发展目标进行分析。
律师业规划目标盘点
——人才供给
行业未达饱和:从东到西都有发展机会
在律师层面,各地基于自身发展现状,就打造具备规模、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而提出相应的发展目标。该类目标中量化部分主要集中于律师人数、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量、高端/专业人才培育数量等方面。具体来看:
(1)律师人数规划目标
注:四川规划目标节点为2026年,其余为2025年,广西律师人数为2020年
在律师人数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国内共有8省(直辖市,自治区)在省市层面出台的“律师行业十四五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公布有明确的律师人数发展目标,此外广东广州、深圳两地在市级层面设有律师人数发展目标。其中:
· 江苏提出到2025年,全省执业律师超过5万人[1];
· 四川提出到2026年,全省律师人数达4.5万人[2];
· 上海提出到2025年,全市律师人数达到4.5万人[3];
· 河南提出到2025年,全省律师总数达到3.5万名以上[4];
结合各地当前律师人数计算,深圳[5]、江苏、上海、四川、湖南[6]等地在规划期间每年律师人数净增长在2400人以上。虽然上海、深圳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城市律师规模已经相对较大,但在未来几年仍将保持着较高的增速。这也说明当前无论是东部城市还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律师行业并未达到“饱和”状态。随着中国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各地的律师需求仍然会持续增加,带动律师人数的增长。
(2)万人律师比规划目标
万人律师比方面,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万人律师比达到5.3的整体目标。但受制于律师业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很多地方的律师资源仍然不够丰富,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因此在各地规划中“律师万人比”规划目标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结合各地出台的“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北京、深圳、上海、天津、重庆、内蒙古[7]等地万人律师比规划目标高于全国整体目标。各地区到2025年底律师万人比方面规划目标如下:
· 北京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比达到20[8];
· 上海、深圳两地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比均达到15;
· 天津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比超过8[9];
· 重庆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律师比超过6[10];
规划布局核心:涉外领域、前沿业务
(1)专业化人才规划目标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场合和范围也越来越广,对律师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中涉外业务人才是培育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涉外业务的开展,律所可以提高自身的国际化能力,扩展业务范围,增强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此外在专业水平方面,浙江[11]、四川、湖南和河南都提到了律师行业领军人才的概念。
具体来看,在规划期内:
· 浙江将培养1000名律师行业领军人才,1000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 湖南将分级培养律师行业领军人才500名,涉外专业人才200名;
· 河南将分级培养律师行业领军人才500名,专业律师人才2000名,涉外专业人才200名;
(2)人才培养重点领域
除了可量化的高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各地发展规划中,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河南等地还对在规划中对于地方人才培养领域上做了侧重。如在浙江规划中就提出将重点培养涉外、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前沿业务人才。
律师业规划目标盘点
——律所建设
律所规模化仍是必然趋势
从行业演进来看,“人数过百,创收过亿”是衡量律所发展规模和整体实力的重要指标,而这样的“标签”也会在律所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各地规划中,浙江、上海、湖南、四川、广州等8地有明确的“百人所”数量发展目标,其中天津与河南“百人所”数量目标中,还有全年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要求。
具体来看:
· 上海:到2025年,100名律师以上的规模所达到60家;
· 深圳:到2025年,全市百人大所突破60家;
· 广州:到2025年,广州百名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到50家[12];
· 四川:到2026年,力争培育100人以上的规模大所40家;
专业化、国际化备受重视
除了“百人所”数量方面的目标外,在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涉外业务)方面各地区也因地制宜推出符合当地法律服务发展的规划目标。
在规模化方面:
除百人所目标外,上海、湖南、内蒙古等地公布有50人以上律所数量相关规划目标,分别为100家、100家和20家,上海还设定了拥有300名律师以上律所数量的发展目标。
在专业化方面:
浙江鼓励建立专注社区服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消费维权等传统法律服务的精品所;
江苏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打造10个具有示范引领性的产业链法律服务品牌,在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生物医药、物联网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单项冠军”。
在国际化方面:
上海设有“到2025年,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达到50家”的目标;
江苏提出“实现5家以上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5家以上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江苏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培育50家左右在涉外业务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
正如律师行业已经过了单纯追求“量”的时期而转向对“质”的关注,在各地规划目标中,人才供给方面的发展目标愈来愈重视提高律师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专业水平与涉外水平越来越重要且必要。而律所建设方面,除了做“大”,还要做“强”,各地“百人所”“亿元所”目标外,中小型律所做专做精,实现差异化竞争都是各地规划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不同地区、不同律所,发展主题不同,无论是法律服务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还是法律服务市场完备的东部沿海地区,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从东到西都有其“不同”的发展机会,而正是这些“不同”匹配并满足市场中多元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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