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曼·刘宇专栏|新法EB-5未来可用名额与实质排期推算(中)
在前两篇文章中,我分别对公告排期/双递交、实质排期/快速绿卡、未来可用名额等进行了讨论,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开始讨论未来排期。象前两篇文章一样,我们将只讨论城市高失业率地区(“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乡村地区”)的预留名额和未来排期问题,不讨论基础设施项目。
一、2022年10月的业内文章
我们先来看看一篇2022年10月7日发表的文章,标题是“Oppenheim says country caps apply to set-asides — far fewer reserved visas will go to those who need them”
(https://greencardbyinvestment.com/article/eb5-oppenheim-reserved-visa-country-caps-impact)。
这篇发表于5个月前的文章的要点是:
前国务院签证办公室主任Charlie Oppenheim指出,新法EB-5下的签证预留的3200个名额,也受到7%的每年国别限额制约;
提供大量EB-5投资人、并受到排期影响的三个国家(中国、印度、越南)按照年7%的名额限制,每年只有总共672个确定的预留名额(3200*7%*3=672),每个国家只有224个名额。要想被分配到更多的名额,就要看其他国家(享有另外的每年2528个名额)有多少未使用名额进行再分配;
由于签证预留项目与80万美元低档投资额项目是重叠的(城市高失业率地区、乡村地区和基建项目享有签证预留,同时享有80万美元低档投资额),那些不受排期影响的国家,也都会投资到签证预留项目中,以享受80万低档投资额,因此也会去占用他们本身并不需要的预留名额。他们每年未使用的预留名额,才会被分配给中国、印度和越南这三个国家;
三个国家以外的其外国家,在以前数年的总递交量统计如下:
2013: 521
2014: 621
2015: 2014
2016: 1828
2017: 1483
2018: 1958
2019: 2250
2020: 2762
但是,只要未来这些国家每年递交达到1000份EB-5申请,按照90%的批准率、每份产生2.8个名额需求来计算,就需要2520个预留名额,接近上面说的2528个其他国家总预留名额,那么中国、印度、越南这三个国家,就只有法定7%的672个名额可以使用了(相当于每个国家每年只有224个名额,按每份申请产生2-2.8个绿卡需求,相当于这三个国家每年有80-112份EB-5申请可以分配到名额);
假设未来这些国家每年只递交500件(原文作者认为这种可能性“unlikely”,也就是可能性不大),那么也需要1260个预留名额,剩下1268个预留名额给中国、印度和越南使用,加上三国法定的672个名额,每年共有1940个名额(相当于每个国家每年有647个名额,按每份申请产生2-2.8个绿卡需求,相当于这三个国家每年有231-324份EB-5申请可以分配到名额);
最后,作者认为中国、印度、越南这三个国家在未来排期问题上,不容乐观。
把上篇文章的逻辑简单概括一下就是:
1.虽然每年有3200个签证预留名额,但受7%的限制,中印越三国投资人非常需要其他国家的未使用名额;
2.但所有三国之外的其他国家,不管需不需要签证预留,都会因80万美元而投签证预留项目,这样就造成预留名额供不应求,并不会有多少未使用名额转经中印越三国;
3.结论是,中印越三国在新法下的排期不乐观。
其实,在新法EB-5已经生效一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现在应当讨论的不是排期是否会产生,而是是否已经产生,并且会严重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为了更准确地理解排期,我们先了解下面两个问题——
二、EB-5批量批准滞后造成的“实质排期”的滞后出现,即排期的隐性
1.有投资人问,2023年有10000多个可用预留名额,我现在投,肯定遇不到排期。实际上,由于你的I-526E批准是滞后的,2023年有再多名额,除非你的I-526E批准发生在2023财年之内(截止到2023-09-30日),这些2023名额都和你没有关系。这些名额不会因为你在2023年递交就分配给你。2023年预留名额多,主要是因为前几年疫情未使用的亲属移民名额转到了职业移民,但Charles最近也明确表示了,以后这种亲属移民未使用名额会越来越少,职业移民的可用名额数量,会接近法定的每年140000个。那么,每年可用的预留名额,也会接近直至等于3200个,不要期望奇迹发生。
2.也有投资人问,现在不是没有排期吗,现在我投了EB-5,不就可以享受“双递交”的好处了吗。我在第一篇文章中已经说明了“公告排期”和“实质排期”的区别,由于移民局审理的滞后性,公告排期的产生会晚于隐性的实质排期的产生,现在市场上宣传的“无排期”,是无“公告排期”,不是无隐形的“实质排期”。无“公告排期”时产生的双递交红利,是使投资人可以同时递交I-485绿卡申请,从而获得在美国的身份合法化,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大红利,尤其对当前没有抽到H1或被下岗的留学生同学们,但现在无公告排期,并不等于现在无隐性的实质排期,也就是不保证在I-526批准后,不会遇到长排期,而且还可能遇到外国人加队造成的排期拉长。一句话总结,“无公告排期/双递交”的作用在于在美立即合法化,“无隐性排期/快速绿卡”的作用是早拿绿卡早还款(如果4/25会议上移民局宣布还款与绿卡脱钩,则还款不再受“临绿+2年”的时间限制)。
三、国家年度限额造成的外国人加队问题
外国人加队造成的漫长排期,是老法EB-5下造成长排期的主要问题,也将是新法EB-5下的主要问题,而且在城市地区会比老法下更加严重。形象地说,就是非中国大陆投资人可能是在我们后面几年才递交的EB-5申请,但由于我们受到7%的年度国家配额限制,反而要等他们都拿到名额后,才能被分配他们每年未使用的名额。有人觉得后来的外国人却要排到先递的中国人的前面,这对中国人不公平,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以我们的人口基数,如果没有国别配额的限制,外国人恐怕永远不用考虑EB-5了。但不管怎样,外国人加队问题,也将是新法EB-5排期中的主要问题。外国人加队的结果就是,今年你的排期可能是2年,你以为明年的排期应当是1年了,结果到转年还是2年,甚至可能更长,这是因为晚于你递交的外国人加到了你的前面,因为你被7%的年度国家限额给限制住了。
我们看一下过去数年老法下EB-5年度发放的总名额和外国人所占的名额比例,就会有一个直观的概念:
财年:I-526递交数,年EB-5签证/绿卡总发放数(中国大陆,非中国大陆)
2010:1955,1885(772,1113)
2011:3805,3463(2408,1055)
2012:6041,7640(6124,1516)
2013:6346,8564(6895,1669)
2014:10923,10692(9128,1564)
2015:14373,9764(8156,1608)
2016:14147,9947(7516,2431)
2017:12165,10090(7567,2523)
2018:6424,9602(4642,4960)
2019:4194,9478(4327,5151)
2020:4378,3596(1564,2032)
2021:省略,2949(1567,1382)
2022:省略,10885(6125,4760)
*注:我们一般以每份递交产生2.5个绿卡名额需求来计算名额需求量。这里省略了2021和2022年的递交量,是因为批准上的滞后,这两年递交的I-526,并不反映在这两年的名额需求中。
从上面的例年统计,我们从两个方面看到滞后效应和加队效应:
滞后效应1:2011年递交3805份,按每份产生2.5个名额需求,当年产生的需求实质上已经近9000个名额,但直到2013年,名额发放才接近9000;
滞后效应2:2015年由于涨价传闻,非中国大陆的申请也暴增,但直到2018年,非中国大陆的签证发放数量,才暴增至近5000个,这也是批准滞后造成;
加队效应:在2018年和2019年,非中国大陆的申请人,虽然在申请数量中的占比远小于中国大陆申请人,但拿到的EB-5签证数量,却超过了中国大陆申请人拿到的EB-5签证,这就是外国人加队的效果。
为什么说在新法下外国人(非中国大陆)加队造成的问题可能更严重呢,因为老法下每年有10000个名额可以使用,就算每年都象2018年那样,有近5000人外国人加队,那还有另外5000个名额给中国大陆使用;而新法下城市区每年只有1000个名额(约等于400-500份申请),乡村区每年只有2000个名额(约等于800-1000份申请),一旦外国人开始加队,尤其是加队到城市地区,那就剩不下什么名额给中国大陆的投资人使用了。下一篇文章中,我在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提示:以上是我们的分析思考,抛砖引玉,触发市场深度思考,不可作为办理EB-5或不办理EB-5的依据,申请人应当聘用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也欢迎选择贝特曼律所或贝特曼咨询的专业服务,同时欢迎业内人士与我们合作。www.btmus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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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曼集团|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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