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抽中了,但雇主却不愿意继续为员工递交申请了,该怎么办?!
本月起,2024财年的H-1B申请已开始接受递件,各位中签申请人应同专业移民律师配合准备完整且全面的申请材料,最晚在6月30日前将全套申请材料递交至移民局。在没有使用(移民局提供的)加急服务的情况下,移民局通常会在3到6个月内给出审理结果。但如果在抽中后,雇主不愿意继续为受益人递交H-1B申请,或者受益人想跳槽了,那么这份申请该怎样递交?
部分受益人在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
A公司为受益人提交了H-1B电子注册并且中签,但A公司却在4月表示因为公司内部原因,不愿意为受益人递交H-1B申请了。受益人在B公司找到新工作之后,新公司可以继续利用抽中的名额为受益人递交H-1B申请吗?
各位受益人需要明确的是,H-1B中签的名额是不能转让的。由A公司递交的电子注册在中签后,A公司即为申请人,后续申请只能由A公司递交。 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首先可选择与A公司进一步协商,看能否说服公司继续递交H-1B申请。 在由A公司递交的H-1B申请获批之后,受益人才有可能可以递交由B雇主支持的H-1B雇主转换申请(H-1B Change of Employer),为B公司工作。否则,则需要由B公司在转年为受益人提交电子注册,参与抽签,并在抽中后相应递交申请。
如果受益人在A公司为其递交H-1B申请且批准后,希望跳槽至B公司工作,那么,其递交雇主转换申请的合理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尽管我们有做过类似的成功案例,但我们还是非常不建议各位受益人在H-1B批准后,身份正式生效之前(10月1日前)就提交更换雇主申请。一般我们建议,有换工作需求的受益人可以在10月1日H-1B身份正式生效的一段时间后,例如当年年底,再进行雇主转换申请。
通常在雇主转换申请中,移民局需要受益人出示原雇主的工资单等材料,以证明其H-1B身份已经生效,且在H-1B雇主变更申请提交之前一直维持了相应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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