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生活的华人,汇款和存钱是不可避免的。但美国税务系统繁杂,有的时候因为不了解美国申报规则,而引来很大的麻烦。
《银行秘密法案》(BankSecrecy Act)规定:
同一人在24小时内累计存款达1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向财政部提交“货币交易报告(CTR: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规避申报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
每月存款超过4次,就会被银行系统标记。如果30天内多次存款,每次不超过1万美元,就会被怀疑牵涉到洗钱,银行同样会递交可疑活动报告到国税局。
一周取钱超过3次,每次金额超过1000美元,账户就很容易被国税局盯上。一旦国税局发现,没有交税记录,就可能被判为洗钱行为!
曾有华人因多次存入现金被罚的案例。
一位在伊利诺州南部开按摩店的华人李先生,因为多次将现金分批存入银行,并且刻意把单次金额控制在万元以下,就被国税局盯上了,后续被裁定“有计划金融交易”罪名,判处2万美元罚款以及2年缓刑,并且服刑前还必须带上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1. 每次存款低于2000美元现金,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2. 多于1万美金合法现金要存,直接跟银行说清,报备之后存入;4. 去银行或邮局购买Cashier Check 或者是Money Order,Money Order的限额是$1,000, 无须明确收款人; Cashier Check金额没有上限,但是一定需要明确收款人。可以把国际支票寄给全世界任何人,当地银行现金兑现。情况一:如果你已经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持合法工作签证工作的人,以及满足实际拘留标准的人。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万美元的礼物或者钱,就都需要填3520表格向IRS申报(向IRS申报赠与收入,并不代表他需要为此缴税)。情况二:你在美国读书,持有学生签证,你的朋友给你打了5万美元,那么这种情况需要申报吗?答案是,不需要。只要海外的亲友送给他的礼物或者钱,没有超过10万美金,就不需要申报。情况三:你在上海,但因业务需要在美国有一个银行账户,偶尔持临时商务访问签证(B-1)入境美国。你给你自己的帐号打了5万美元。那么这笔款需要申报吗?不需要。你不属于美国纳税人,所以没有申报义务。但需要保留银行的对账单,以备查验。若三年内在美国停留时长超过183天,很多国人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回国,在美国税停留时间往往超过183天,从美国税法上则认为是美国公民,此时就需要申报。情况四:你以B2签证进入美国生孩子,在美国开了一个银行账户。你在中国的先生和亲友给你自己的帐号分别打了5万美元。那么这两笔款需要申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