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回被拐儿子的5172个日夜 | 人间
你叫孙海洋,这就是你生活的真实面貌。生命不息,寻子不止,这就是你的命运。
配图 | 《亲爱的》剧照
前 言
2021年这个春节,对于孙海洋一家来说,才算是真正的新年。2007年至2021年,14年又57天的寻找,30多个城市的奔波,5172个日夜的守望,孙海洋终于找到了儿子并带他回家,一家人整整齐齐,圆圆满满,这是真正的小团圆。
孙海洋的半辈子都在奔跑:15岁开始,他陆续在武汉、三峡、永顺和深圳为了生计东奔西跑;33岁,儿子失踪后,他背着一个装满资料的旧书包继续奔跑;47岁,他终于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到了孩子,但是他依然在奔跑……
孙海洋的故事被记录于《回家:14年又57天》一书中,本书旨在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仍旧在路上前行的寻找者,关注到国家和社会层面在司法变革上所不断做出的努力。无穷的远方和无数的人都与我们相关,这个世界也值得我们鼓起勇气坚持对希望的追寻。
接下来的72小时是凝固的梦魇。
成千上万张寻人启事不断地流向城市的各个角落,却没有一个电话响起。在我的记忆里,日与夜之间、今天与明天之间都失去了明晰的界限。
我低下头,手中是一沓寻人启事,每一张都印着儿子的面孔。
我抬起头,面前是电线杆、斑驳的墙面、公告栏、凹凸不平的树皮、广告牌、商场的玻璃门……上面也都是一张张儿子的脸。有一会儿我想到这可能只是个噩梦,就抑制不住地在街上笑起来,笑得弯了腰,眼泪都流了出来。笑完之后,悲从中来,又赶紧贴了一张寻人启事。
10月10日一早,母亲、大哥、二哥和姐姐都赶到了深圳。
母亲也没帮上什么忙,倒是摔坏了屋子里不少东西。她整日冲我号哭喊叫、寻死觅活,不是责怪我,就是责怪四英,甚至责怪鞋匠,责怪城市,责怪包子。二哥话不多,贴的寻人启事却是最多的,跑的地方也最远。他早出晚归,跑遍了深圳各区,几天下来,脚上的鞋都快被磨破了。
大哥给我出主意,提出在寻人启里加入“悬赏五万”的信息。可是直到后来,寻人启事从“悬赏五万”改到了“悬赏十万”,贴了上万份出去,竟没有丝毫回音。我向这个城市发出的求救声如同焦灼的雨滴落入夜海,顷刻间就尽数消失。
直到第4天,我的手机第一次响了,来电显示“广东深圳”。
我吃了一惊,赶紧接通。
“你是不是在寻找孙卓?我在沙河小学背面的电线杆上看到了寻人启事。我是宝贝回家网站的志愿者,我叫小席。”对方听起来是位年轻女士。
我对她说的“宝贝回家网站”没有任何概念,更不知道志愿者是做什么的。
我告诉她我在沙河街。她马上就找到了我。
“你要怎么帮助我?”我问她。
“我们通过网络寻人,我可以帮你把寻人信息登记到网站上。”
当时的我还不懂得如何使用网络通信,拿着手机也只会打电话、发短信。我带她回家去取资料时,母亲很是警惕,悄悄问我“她要多少钱”。我说:“她不要钱。”
母亲将信将疑,说:“还有这么好的事?”
小席带我进入一家网吧,将这些资料都拍照上传到网站上,并教我学习用电脑。那个时候宝贝回家的网站还很新,在上面登记的人没几个。我心事重重,当时并没有把网站当回事,只是对第一个帮助我的人很感激。这是我失子4天后,从这个陌生的城市得到的唯一回应。
有时候我贴寻人启事,也会引人过来围观。人们议论纷纷,有的当着我的面讨论起来,说:“这人肯定是个骗子。”我很不理解,悬赏20万是我给别人钱,我骗什么呢?还有人不解道:“再生一个不就行了吗?”还有人猜疑说:“一个孩子能值20万吗?”
我没有和任何人争论过,却因此夜不能寐。我知道这个世界很大,无所不有,也知道人心很深,人与人之间的悲喜并不相通。
可是这种不能被理解的孤独还是让我沮丧,也让我深感不安。
所幸还有一回,我在沙河街的出口贴了一些寻人启事,临走时眼看着其中一张从电线杆上掉了下来。但当时我赶着要去另一个地方,就没有把它捡起来。晚上回到沙河街,我却发现那张掉下来的寻人启事,竟然被人牢牢地贴了回去。我吃了一惊,在那个电线杆旁边查看了好一会儿。在小席之后,这是我第二次从陌生人那里感受到善意。
很多年后,我意识到,也正是这些点滴的善意在冥冥中守卫着我内心的火苗。只有对人性之善依然抱有纯粹的信念,我才有理由相信自己脚下的这条路一定会有终点。
2008年,我获得了这样一条线索:河南新乡市原阳县的一户人家在2007年10月曾经买回了一个男孩儿,长得很像孙卓。
这个完美对应的时间点让我立刻就踏上了去往河南的旅途。
当时,深圳的沙河派出所将我的案子安排给了崔宏凯警官,并告诉我有任何线索都可以向崔警官求助,他们会全力配合。此行我抱着不小的希望,崔宏凯和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派出的另一位警官与我同行。我们多次转乘火车、汽车到达当地后,又联系了原阳县的刑警大队,警队人员开了两辆警车直接带我们去往买家的住处,并做好了将孩子带离的准备。
我们的车越开越偏僻,路也越走越颠簸,在一个小村庄里左弯右绕,终于按照线索中的地址停在了一户小农房前。这个房子的外表破败不堪,看起来好像随时会倒塌。我困惑极了:这么穷苦的家庭还要花钱去买孩子?
我非常期待见到这个孩子,可我仅看了一眼,就知道他根本不是孙卓。我不死心地走近去确认他头顶的发旋,找来找去也只有一个。孙卓的头顶有两个发旋。屋子里又走出来一个农村妇女,是孩子的养母。
养母承认道:“孩子是我去年花3万块买回来的,如果是你的孩子,你就带回去吧。”
她看起来很友善,带着局促和淳朴,却不见愧色。
我们一帮人都僵住了。买孩子确实是违法犯罪,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和司法落地的过程中,买方往往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孩子也确实是被买来的,可如果要解救,又要送往哪里呢?孩子不是一个钱包,可以轻易从小偷手中收缴和安置。
这时,看热闹的村民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见我们左右为难,村民们在旁边议论起来,劝解道:“不是你的孩子就算了吧。她很苦的!”
我问道:“她怎么很苦了?”
“她本来有一个儿子,养到18岁,前两年被车子撞死了。”
“她男人有癫痫,话都说不好,家里又穷……”
村民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对这个孩子的养母很是同情。
“既然这么穷苦,她哪里来的3万块买孩子?”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问道。
“这个钱…… 是我们村里每家每户出钱筹给她的,为的就是帮她买这个孩子回来。她都这么可怜了,我们不帮她还有谁会帮她,都是一个村子的,不能看着他们家就这么完蛋了……”
我和同行的警员们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震惊。
我想:孩子虽然不是孙卓,但是既然我们发现了一名来历不明的儿童,是不是也应该开展调查?结果我们很快发现,这个孩子并非“来历不明”,他竟然在当地就进行过合法的户籍登记。我至今都不明白,户籍作为国家户政机关用以记载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怎么会被这些买卖孩子的人随意篡改?这怎么会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
我们不知到底该如何是好。我也说不清自己是愤怒还是同情,唯有深深的悲哀激荡不已。
望着这些“好心”集资帮扶友邻的村民,我竟感到自己才像是一个恶人,像一个不请自来的掠夺者。最终,我们一无所获地离开了。回深圳的漫长车途中,窗外的田野沉默不语,树木快速移动,那些景象似乎都失去了真实感。
在这个偏僻的村庄,“家”的延续是指引人们生活的某种既定秩序,却没有人想过买一个孩子会给无辜的人带来多大的伤害。这份恶行一方面源于生育所承担的传宗接代这种落后思想;另一方面,他们当中似乎没有人知道买孩子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也就不以此为恶。
我在内心深处反复叩问:如果这里没有人穷凶极恶,那么是谁在任由恶行遍地开花?是空手而归的我们吗?又是什么使我们束手无策呢?
离开原阳县后,我始终放心不下那个买来的孩子。直到2012年,我最后一次通过网络向社会求助,希望能帮助这个孩子找到他的亲生父母,却至今无果。
2008年是我做噩梦最多的一年,也是我找孩子找得最不要命的一年。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不断增长,我每天都能接到提供线索的电话。这些线索有的给了我极大的希望,让我一得知就激动不已;有的听着就像是捕风捉影,我却还是要亲自去落实才能放心。
车票换了一张又一张,就在这一年我跑遍了大半个中国。
这之前,我开了多年的包子铺,身体一直很健康、结实。直到34岁这一年,我的身体忽然每况愈下,经常头晕、头疼。让我最苦恼的是我开始严重晕车,一到汽车或者火车上就吐得眼睛都睁不开,无法保持清醒。
有一回我们得知,广西藤县一男子在2007年买回一名男童。
我和《凤凰周刊》的记者邓飞打算先到东莞接寻子家长郑春忠,然后一起去广西落实情况。结果才从深圳抵达东莞,我就已经站都站不住了。
我在路边弓着背,感觉到呕吐物不断从鼻腔、口腔中涌出来。
周围的一切天旋地转,似乎都在扭曲变形,我几乎忘记了自己在哪里,忘记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恍惚中,只有一个念头依然紧紧抓着我、支撑着我,那就是我要去一个地方,那里有一个孩子,我一定要看看他的模样……
邓飞知道我已经到不了广西了,他要求我回深圳,不让我继续同行。他喊上了彭高峰,并向我保证一定会帮我查清楚那个孩子到底是不是孙卓。
后来发生的事是邓飞和彭高峰转述给我的。他们到了广西藤县,找到了被举报的那户人家,户主是农民梁某。他家中确实有一名买回去的男童,却不是彭文乐,也不是孙卓,不是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孩子。除此之外,他家中还有一名女童。邓飞很快就发现这个女童似乎也是买来的。
梁某毫不避讳,承认道:“买男孩花了1万块,买女孩花了3000块。”
邓飞压抑着怒火问道:“你为什么要买别人的孩子?”
他诚实地说:“好养老。”
他们在那里逗留了半天,想尽办法试图解救这两名孩子。邓飞跑到当地派出所,质问孩子的户口是怎么登记上的。派出所的民警愣了一下,说:“孩子都有出生证明……是村委会开的证明,村支书证明了这两个孩子是他的。”
经了解,梁某和村支书并无关系,那么村委会为什么要包庇和协助他收买孩子呢?我们不得而知。
半天过去,他们又发现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梁某的老婆看起来很正常,不像是生病了,也不像是有什么智商上的缺陷,说起话来却颠三倒四、支支吾吾,像刚开始学说话的婴儿一样,难以沟通。
最后,梁某告诉他们:“我老婆也是从越南买来的。”
他一个人购买了三口人,就这样凑成了“幸福的一家四口”。
这简直是荒诞至极。可当地的村民都习以为常,不以为意。
这是中国乡村存在的情况——没有孩子就买孩子,没有老婆就买老婆,也不会有人去举报买家。在许多人的观念里,只要买进了家门,门一关,这就是别人的家事。谁又管得着呢?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的软性条款,也为买方提供了可以供他们钻的漏洞。他们屡次违法,却从未获罪。这成千上万的“人口消费者”养育着一条黑色产业链,他们是人口贩卖问题的根源,是沉在罪恶河底的无声暗流。他们解决了自己成家、养老、传宗接代等问题,和别人的至亲过上了貌似美满的生活。
为了满足这些消费者的市场需求,总会有投机者铤而走险拐走别人的儿女,以几千元或者几万元不等的价格予以卖出,也就成了我们说的“人贩子”。
当时,我因严重晕车而独自返程,有腿不能走,有口不能言,去医院看病也查不出什么异常。我只能卧床休息,听他们向我诉说此行的见闻,深深感受到,对梁某来说,我们的痛苦显得多么遥远、多么无力。
2008年8月,我曾踏上一段最接近绝望的旅途。
宝贝回家网站的站长张宝艳告诉我,宁夏有一个走失的孩子被热心人送到了派出所,报道上的照片很像孙卓。我看到照片后也觉得很像,就是瘦小了一些,看起来没有孙卓那么结实健康。
我将这张照片给了崔宏凯警官,请他们调查一下。崔警官致电询问宁夏当地的派出所后,告诉我孩子只是走失了一会儿,已被家人领回。
我失落地坐在家里,对着那张照片左思右想,想到我的孩子在外面快一年了,肯定是挨饿受冻,过得很辛苦,才会长得比以前瘦小。我越看越像,觉得这个孩子肯定是孙卓。我又打电话给派出所请求核查情况,几天后崔警官告诉我,这确实是别人家的孩子,人家有自己的父母和爷爷、奶奶。
我不相信。
崔警官又没有去宁夏看过,又不去给我采血验DNA,怎么可以打个电话就告诉我不是孙卓?我夜不能寐,走火入魔,走到哪里都带着那张照片。最后我想:有没有可能是买家和宁夏那边打通了关系,想合伙诓骗我?
我即刻买了一张火车票,从深圳坐到郑州,又从郑州转乘大巴车到了西安,再从西安往宁夏去。一路上,晕车就快要了我的命,几次让我躺倒在路边。
等我终于到了宁夏,我心想:我不能惊动了买家和当地警方,我必须直接把这个孩子抓到,不能让他们调包了!
我打听到了当时做报道的《宁夏日报》的报社地址,又找到做这份报道的记者,请求他帮我去派出所调查孩子的去向。记者向我解释,说“那真的不是你的孩子”。可我远道而来,面容憔悴,又不断恳求。他不忍拒绝,真的帮我打听到了孩子的去向。
最后,我终于在当地的一所幼儿园见到了照片上的孩子。
我双手颤抖,心跳奇快,哑着嗓子喊道:“孙卓!卓卓——孙卓!”
那个孩子没有任何反应。
我走近去看,每多走一步,心就凉了一分。这个孩子根本不认识我,长得也没有照片上那么像。我不管不顾,拉着他细看,发现他的头顶只有一个发旋。
就像某个一脚踩空的梦,我被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袭击了,世界天旋地转。我感到自己两脚悬空,躯体一落千丈,心脏则涌到了喉咙口,几欲被我呕出。面前的水泥地啪嗒、啪嗒地落了几滴雨,接着我意识到这些深色的水滴是从自己脸上落下去的。我张着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音,哭声被送往了另一个世界。
这具躯体忽然失去了一部分生命,像被抽了线的提线木偶,太沉、太重了。我没有办法把它带回家,只有将它拖行到旅馆,让它横陈在地。眼泪不断流淌出来,我却再也找不回控制这些水分的意志。它们是一张咸涩、幽暗的网,将我牢牢拥住,不让我动弹。
天黑、天亮、天黑、天亮……
天色反复交替,而我像一个被判下死刑的犯人,躺在这间囚室里,远离故土与人烟,等待着最终的解脱。
其实死到临头的人是最幸福的。跳楼轻生者落地前的最后一瞬,溺亡者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瞬,脱水的鱼停止挣动前的最后一瞬……多么令人憧憬的时刻。我每每闭上眼睛就祈祷,不要再醒过来了,不要让我再面对一个新的明天。明天之后还是明天,究竟我的生命里还会有多少个这样的明天?
我又想,或许我会在入梦之后如梦初醒,发现我这三十多年的人生竟是大梦一场,而我真正的生活原来在另一头,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面貌。我闭着眼,无声地喃喃道:如果我不叫孙海洋就好了,如果我是另一个人就好了。
如果能将完整、自由、有尊严的生活还给我,我发誓我一定会重新做人。我可以改正我没有做对的一切,我可以给出我所拥有的一切,怎么样都可以。只要能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从这间看不见解脱之日的囚室中走出去,走到外面灿烂的阳光下。我会像经年累月久居黑屋的人一样眯起双眼,在刺痛中直视太阳,忍着两颗滚烫的泪水。
然而几天后,路过的徐风吹干了泪网,这具躯体又像上了发条似的移动起来。
我想起家里还有养育我成人的父母,还有同样承受着失子之痛的妻子,而我的儿子也不知在这人世间的哪个小角落哭泣,喊着:爸爸、妈妈,我在这里!
眼睛可以不看,嘴可以不说,耳朵却无法逃避。那些遥远的呼唤声像敲响在我头颅内部的巨大钟声,层层叠叠、久未断绝。
先是手指蜷缩,接着左腿僵硬地屈起,右腿紧跟其后,躯干拱起犹如挣扎的鱼,我死而复生,站了起来。我在狂鸣的钟声里晕头转向,努力找回呼吸的节奏,然后迈出第一步、第二步……
打开门之前,我告诉自己:你叫孙海洋,这就是你生活的真实面貌。生命不息,寻子不止,这就是你的命运。
“这就是别人的伤口已经鲜血淋漓了,你还要往上面撒一把盐。”
2012年夏天,我第一次向人道出了办理准生证的心酸经历。
坐在我对面的是导演陈可辛。
我告诉陈可辛,其实类似的事很常见。据我所知,有些孩子是在十几岁、二十几岁丢失的,这个年纪被拐卖去“养儿防老”的可能性较小,往往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时间长达数年的话,当地的户籍办理处会依据相关规定,联系其家属进行户口注销。
这种事情家属是无法接受的,让他们承认失散的亲人死去了,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
我说:“即使是一个盲人,他要抱着一支蜡烛不放,你也不能说这蜡烛没有用了,就要把它掐灭。”
陈可辛沉默了很久,叹道:“太冰冷了,太冰冷了。”
其实当时我并不很清楚陈可辛是谁,只是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是导演陈可辛的助理,在新闻里看到了我的寻子经历,想约我聊一聊。
一开始,陈导主要是对彭高峰感兴趣,彭文乐回家的经过对于电影制作而言非常具有戏剧性,也很感人,叫上我或许是因为我和高峰常在新闻报道中一同出现,引起了他的注意。陈导约上彭高峰和我,加上他的两名助理,我们一起在深圳香蜜湖见面。
当时,彭文乐回家已经一年多了,彭高峰依然在继续关注寻子群体,还多次跟着我出去找孙卓。但是见到我们的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我和高峰的精神状态已经完全不同了。
在陈可辛面前,我敞开心扉,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我讲到和高峰一起如何漫无目的地找孩子,讲到骗子打电话给我都会让我感到欣慰,讲到文乐回家后,我去给他过生日是如何伤心,还讲到了我始终缄口不提的那张死亡证明。
陈可辛时而吃惊,时而愤怒,时而同情,时而感慨。他告诉我,电影一定会把这些东西呈现出来,这是电影人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后来的很多事情也证明,陈导所关心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能带来多少票房,他真正关心着我们这个群体的痛苦和挣扎,也发自内心地想要为我们带来希望。
那天,我很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因此也打算好了要请大家吃顿饭。我跟着他们进了一家装潢考究的餐厅,只见餐厅里摆放着各式各样可以自取的食物。他们一人拿了一个餐盘,这里舀一些,那里夹一些,装了满满的海鲜和肉类去烧烤。我看得出来在这里吃饭不便宜,也不敢拿什么好食材,最后老老实实地吃了碗面。
到了买单的时候,陈可辛的助理连说“不用不用”,拉扯着的时候,我才发现这顿饭竟然花了1 500元,我吓了一跳,忍不住问:“怎么要1500元啊?”
他们很错愕:“这是自助餐啊,一人要收300元。”
我瞪大了眼睛:“啊?这是自助餐?随便吃的那种吗?”
“是啊,随便吃什么都行……我们还以为你就喜欢吃面条呢!”
“……开玩笑,我一个天天在案板上和面的人怎么可能喜欢吃面条呢?”我欲哭无泪,但也不能回头重新吃一次了。彭高峰见状在一旁憋笑,憋了没几秒就大笑起来。
这次见面后就一直没有下文,我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我这辈子,徒劳的事已经做得太多了。
2013年,我又接到了陈可辛的助理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他们在深圳的法院拍摄电影,问我是否想过去一趟。
我惊呆了,没想到这部电影还真在拍,更没想到他们还真把我的经历改编进去了。等我赶到法院见到了整个剧组,一时间都怀疑自己在做梦。
我几乎不花时间去看任何影视作品,对娱乐圈也不怎么了解,可是连我都一眼认出了现场好几位大明星。那一刻我恍然大悟:希望真的来了。
2014年,电影《亲爱的》杀青。剧组邀请彭高峰和我到北京去。我们跟电影主演们坐在一起时,陈可辛很关切地问我:“海洋,你需要什么就告诉我们,什么都可以说。”
他们知道我就是想要孙卓,但他们拿不出来。
我也知道他们可能是想要我开口要钱,但是我不要钱。
桌上所有人都看着我,最后我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很感谢你们。”
陈可辛对这个答案有些失望。后来,剧组总是邀请我一起参加宣传活动,希望能有更多人知道我的经历。
有一回,在深圳大学的演播厅里,彭高峰和我及几位主演站在舞台上。下面坐满了大学生,黑压压的一片,各个都举着手机在录像或拍照。
陈可辛忽然把话筒递给我,他说:“海洋,说一句你最想说的话好不好?就以‘亲爱的’为题,一句话就可以。”
我接过话筒,缓慢地一字一句地说道:“……亲爱的孙卓,我一定会找到你。”
这之后似乎静默了几秒。
接着掌声雷动,几乎要掀翻屋顶。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响亮、最持久的掌声,充满了年轻的祝福。那是一个多么有温度的场面,黑压压的人群里有着许多双极明亮的眼睛,专注、湿润、热忱。
(本文选自中信出版集团《回家:14年又57天》,略有删减)
孙悦/ 中信出版社/ 2022年09月
孙 悦
本书执笔人,
孙卓事件的亲历者、
旁观者、讲述者
本文头图选自电影《亲爱的》(2014),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特此声明。
本文选自中信出版集团《回家:14年又57天》,略有删减,网易文创人间工作室已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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