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列之后:乡村振兴不是乌托邦,了解清楚再参与
· 这是第5182篇原创首发文章 字数 5k+ ·
· 刘子 | 文 关注秦朔朋友圈 ID:qspyq2015 ·
我一向认为,我们既要反对对乡村的歧视和偏见,也要反对对乡村的浪漫化想象。了解真实的乡村,是外部力量下乡之前的首要功课。
前阵子,一篇题为《李列进看守所之前,他在桐庐的民宿发生了什么?》的文章引起了一定关注和争议。
据文章所述,2015年媒体人李列辞职回祖籍地浙江,在杭州市桐庐县一个农村开办了一间民宿。民宿租赁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原属于一户农户,在地方的搬迁过程中置换掉了,土地收归集体,因此李列是与村委签的租赁协议。
当初由于经验不足,村委在与该农户的协议中,有一小块地没有说清楚,引发争议。该农户以此为由,一直向村里“索要不合理补偿”,并要求李列一起向村委施压,被拒绝。加上此前发生过的一起意外伤亡,该农户女主人对李列可能一直心存芥蒂,双方也曾有过小摩擦。
村里迟迟未答应,农户便要求李列铲除该地块上的绿化。2020年,农户女主人借干农活受伤的机会,可能是蓄意“碰瓷”,找李列理论,双方争吵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该农妇报警,后索要赔偿、协商不成,走司法程序。
该农妇随之住院一个多月,并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于是引发李列的故意伤害罪,或农妇的敲诈勒索罪。李列被带走,李列家属担心被不利判决,遂写了上述文章。
文章在朋友圈传了一天,一些朋友也转发给我看了,我本无意评论,因为类似的事情在乡土并不少见,既然走了司法程序就相信法律。但看到一些朋友发出“这样的振兴,让人寒心”“鲁迅笔下乡下人的劣根性”之类评论,还是想跟大家做一点探讨。
事情的真实情况如何,我不得而知,不了解实情,不便发表评论。我主要想说的,是对乡村“劣根性”的看法,和乡村建设的真实逻辑。
理性经济分析
首先,类似劣根性确实存在,但又普遍存在,并非单纯的乡村“排外”。
笔者出生、成长于农村,此类利益冲突实在见得太多,以前村民之间为一点利益冲突乃至械斗的事也是常见。要说“排外”,中国人向来有这种“劣根性”,并不唯乡村。
譬如,以前人们常说上海、北京排外,但我在这两座城市都工作生活过,并不太见得。相反,我老家内地欠发达小县城,听说你是外地来打工、做生意的,多少都有点本地优越感。
在农村,以往资源贫乏的时代,这样的“排外”更加常见。譬如,大村庄欺负小村庄,大宗族排斥小姓氏,男丁多的人家欺压缺男丁的人家,包括90年代横行乡里的乡村混混们对本地村民的欺压,等等。
但这些事情,本质还是生存压力较大时期的竞争行为或时代产物,无需什么都上升到“劣根性”。
|周林/摄
其次,投资风险普遍存在,多用市场理性行为审视乡村建设。
城市创业、企业家投资,从消费市场到营商环境,从政府治理水平,到投资标的产权关系有没有问题,等等,都要做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为什么去到不熟悉的乡村就不用呢?
在李列案例中,我们要看到的是经验、教训,而不是一看到问题就否定乡村振兴。作为一个把自己的身家投入到乡村的投资人,投前应当做充分的市场调研,投后要注重与环境的互动、风险管理,并善用法律武器、敢于斗争,等等。
乡村不是乌托邦,在乡村投资和在城市投资一样,不能苛求一切顺意。事实上,我们要看到,李列在当地的“营商环境”并不差,除了与该户村民存在一些矛盾,其他都还合理。
譬如,村委依协议办事,平时不给经营主体添堵,其他村民站出来做农妇自己受伤的口供,派出所依法办案,等等。这样的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显然不算差,李列也没有将矛头扩大化到这点。
第三,乡村有乡村的特点。在乡村做经营、乃至做斗争,都要“本土化”。
做乡村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城市思维,如契约、雇佣关系等。相反,乡村还有其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一面,做好基本“人情”,平常处理好乡民关系,把自己融入乡村,往往就有意外收获。
矛盾之初,如果在依法、依协议的同时,李列及其家属还懂得深入村民之间,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做解释工作,争取乡村舆论,就可以向农妇一家反向施压;
平时用工,适当招收一些本地村民,甚至解决一点该户村民的亲属就业,他们自然会起到一定润滑作用;
“欺负老实人”,向来是乡(中)村(国)之常见,遇事时不能躲避,应善用乡村办法斗争,比如,农妇上门干扰民宿运营,你也可以以民宿生意被干扰的名义,上对方的门前理论、静坐、干扰对方的生活节奏,之类。
当然,目的不是激化矛盾。乡村有矛盾,但很少你死我活的商战、利益之战。“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打一打,再拉一拉”,争取舆论支持,再找话事人或对方亲属调和,以“打”促“和”……这些都是常见的博弈手法。
斗争哪里都有,乡村也不可能一团和气,用好“土办法”,可能比光念“城市经”更管用。
|王记勋/摄
参与乡村建设,毕竟不是去乡村旅游,必须远离浪漫化想象,以一种做投资、做企业的理性经济思维对待,远比一时的激情重要。
讲一个故事
为了让读者理解得更清楚一些,我再讲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来源于一篇文章。说的是广州两位老人退休回老家山村生活,但遭到乡邻的不合理对待。
第一个不合理,来自弟媳妇。尽管这两位老人时不时给弟弟家一些好处,但依然满足不了弟媳妇的不平衡心理。她认为哥哥、嫂嫂有钱,有可观的退休金,心理不平衡,时常找小事表达情绪、贪更多便宜。
第二个不合理,来自村民。两位老人中,老太太是广州某大医院的退休主任医师,村民们认为她很有能力,就大病小病,乃至妇女临产都来找老太太看病。老俩口本来想回家享享清闲,结果更忙了。两位老人一气之下,觉得故乡变了,感到失望、伤心,干脆返城,不再回去。
站在城市老人的角度,我很理解这种境遇和情绪。但乡土自有其自身的价值逻辑。虽然老人在农村出生,但中间几十年的人生轨迹与乡土的联结不多,而乡土的变化远远赶不上这两位老人在城市的变化,互相感到陌生、隔阂,这很正常。
|乡村老人。周林/摄
对这两位老人,以及有类似需求的返乡老年人说,我有以下建议:
1、乡村生活,不是你理想化地把城市生活、偏好,搬到乡村即可。比如喜欢养花种草,就关起门来摆弄花花草草。要下乡生活,就要融入乡村生活,比如,多出去跟村里人唠唠嗑。
乡下人并非不通人情,相反很会替他人考虑。你把你的想法、烦恼,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告诉村民,获得他们的理解,就会形成有利于你的舆论场,就会有人不断帮你说话,烦恼就会不断减少。
2、力所能及地为乡村做点贡献。比如,出点钱修个老年人锻炼区,弄一点健身器材,建两个乒乓球台带动点老年活动。老太太也可以定个规定,每周设一个固定时间义务会诊,等等。
如此,老人们一边锻炼一边念着你的好,乡亲们感到自己被重视、被尊重,就会主动去宣传,你的口碑和影响力就会建起来。反之,你既想要城市“权利”、按照城市习惯,又想享受乡村的生活氛围、淳朴人情,“既要,还要”,就容易内心冲突。
3、重新做一些适应。
一个乡下人进城,总要经历许许多多适应,也少不了别人的冷眼。凭什么一个城里人下乡,就可以万事顺意地无缝对接?
对社会投资也是,如果城市资本以老板的身份、纯粹的雇佣关系在乡村随心所欲,必然遭到乡村力量的巨大反弹。从这个角度来说,乡村的“顽固”有其文化自我保护、不被外力冲击、稳定传承的一面,这并非坏事。
总体来说,乡村还是相对淳朴的。做一点与乡村的情感、利益联结,远比光喊自由市场更管用。
再讲一个故事
第二个故事来自一位知名乡建企业家朱总。类似乡建故事,他可以讲上三天三夜,而且几乎每个乡建人都有。
多年前,苏州市某村由于人口外流空心化,决定整村搬迁到镇上。政府给予村民一块宅基地置换三套房的优惠政策,搬迁很顺利。随之,为盘活这些闲置的集体资产,地方政府邀请朱总的企业进村做整体开发、运营。
团队进村一看,发现还有大概20户村民没有搬走。他们原以为这些村民是因为穷或者依恋故土,最后发现这样的村民只有两三户,剩下的十几户,都是村长家的亲戚。原来是村长提前知道有企业入驻,让这些亲戚留下来闹点事,得点好处。
政府跟你谈了不算,你要想进来做生意,还得跟我谈!这是放大、复杂版的“李列事件”,还是群体性质。碰到这样的事情,你怎么办?
一方面,朱总认为村长(及其亲属)提出的要求,完全不在协议范畴,政府收储到多少,团队就建设多少;
另一方面,对村民的合理诉求,比如施工中损坏了周边庄稼,团队的态度都是友好协商,无条件赔偿。
眼见谈判诉求得不到回应,村长决定闹大,组织村民对抗。终于在修到一座桥时,发生了“群体事件”。村长以造桥破坏了村里的“龙脉”为由,发动一些村民“武装对抗”,还开来挖掘机,要把正在修建的桥挖断。
朱总团队,以建筑设计师为主,都是知识分子,很多还是博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村长明摆着就要欺负老实人。项目经理一时慌了神,打电话给朱总。结果朱总下了死命令,让项目经理、设计师们挡在挖掘机前,一步不许退,因为一步退,后面势必步步退。同时,朱总加紧跟镇政府沟通。
镇政府担心事件闹大、影响营商环境,给该村长施压,并派出警察到现场维持。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村长不好闹大,但不拆桥可以,也不让建设,我不动你,你也不建。
碰到这种“懂法”、不蛮干的人,朱总团队也犯了难。但项目不能一直停着,好在镇政府也不避责,建议继续动工。
第二天村长看到桥还在施工,继续试图阻挠,被制止,然后宣布“心肌梗塞”,住进了医院。此后,村长及其亲属化整为零,只要一看到修桥就继续出来,就头晕住院。
面对这种“一哭两闹三上吊”的“村妇派传统做法”,朱总同意团队去看望,垫付医药费,在证明“头疼与拆桥无关”的同时,严禁团队与村长谈判——他不同意“花点小钱解决部分问题”,不允许敲诈、勒索、碰瓷,向地方强人低头!
期间,村民在村长的遥控指挥下,还持续闹事,镇政府也很为难。但朱总硬脾气,始终没有低头,也依法、据理向地方政府施压。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朱总讪笑,“闹到不行的话,我也带公司几百员工去政府门口静坐,发动全体员工写举报信”。
他还说,如果长三角这么文明的地方都搞不下去,那还能去哪里搞乡村建设?干脆把公司解散得了。
村长自知讨不到便宜,一个多月后出了院。后来,项目团队与“村长派”的关系一直不睦,但村长并不代表全村人,这并不影响企业跟村民之间的融洽关系。村里提出,希望企业资助一下村里的孤寡老人,帮助发展集体经济,朱总都基本满足。
除了招聘部分村民工作,他们还帮助村庄修缮小庙、设立大学生助学基金、组织员工在传统节日送温暖,帮助农民售卖当地大米、农产品等。
“我们只是与压榨‘劳苦大众’的人关系不好,跟群众的关系一直很好”,朱总笑着说。从此,他的团队都知道了公司文化,都懂得了如何在乡村搞建设、搞“斗争”、搞群众工作,在乡村也扎下了根。去到各地做项目,纵有波折,也还总体顺利。
如何做乡村建设?朱总的故事就是一个例子。
乡村振兴的态度
时常有人问我,应该怎样参与乡村振兴?
我的回答是,首先要去了解、理解、尊重乡村。
千百年来,中国农民最敏感于他人瞧不起、不尊重自己,外来者但凡流露出一点这样的意思,乡下人多半宁愿受穷也不愿攀附。相反,如果你尊重他们,他们哪怕自己吃点亏也会涌泉相报。
我经常说,中国的乡村其实已经振兴了一半(主要指硬件),而且一代一代人也在往前走。70、80后两代中生代农民工,即便买不起城市房子、落不了户、没有社保,做不了城里人无奈返乡,也算看过世界,与前几代老年农民相比,素质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就是希望。
反对偏见,也要反对将乡村浪漫化。
|李超/摄
乡村首先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生产、生活的空间,是生活就会酸甜苦辣。它不是城市富裕或者退休人群拿着钱就能来享受“权利”的地方,你要享受权利也可以,就应该站在乡村的视角,放下居高临下、看不起“乡下人”的忌讳,全身心融入乡村。
随之,你要融入乡村,就不能选择性地,只取城市人的偏好,譬如,只要优美环境、便宜的私家庭院、安全的食材、闲散的生活氛围,而隔绝邻里关系、乡里闲话,以及乡村对自尊心、“自己人”的维护。你不能一边嘴上说着要和她谈恋爱,一边又在心里瞧不起。
如果你决定下乡,那就好好地下乡。要和人家生活,就要了解她,从心里接受她,拥抱她的多元,乃至小小的缺点,再一点一点地在生活中带动她、改进她。这,就是参与乡村振兴应有的态度。
否则,你们迟早会离婚,回过头来还要把责任推给她。这又何必。
作者:专栏作家,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学者,“乡建者小会”发起人,著有《焕新——刘永好和新希望的40年》一书。 个人公号:刘子的自留地。
「 图片 | 视觉中国 」
开白名单:duanyu_H 商务合作:[email protected]
内容合作、投稿交流:[email protected]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