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想让女友搬进来!加拿大俩男子却因此闹上了法庭公众号新闻2023-05-12 18:05近日,一个有趣的租房纠纷被提交到了加拿大卑诗省(BC省)民事解决法庭,起因竟是租房者的室友打算让女友搬进来。来一起看看具体情况吧!这起纠纷发生在租房者Alexis Vij和她的室友Ashley Richardson之间。Vij声称,Richardson给了她提前两个月的通知,让她在2022年9月1日前搬走,并说她不用支付最后一个月的租金。Vij同意这一安排,但Richardson要求她支付8月份的租金。Vij认为这意味着她可以住到10月初,因为9月是免费的。随后Vij称,Richardson 突然反悔了,要求她在8月底前搬走,她也照做了,但是在她支付了930加元的8月租金之后。这下Vij不乐意了:你明明说好会给我免一个月房租的!于是,Vij要求法庭命令Richardson偿还她的930加元租金,其中包括900刀的租金和30刀的无线网费。这对室友似乎一直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室友关系,直到2022年6月,Richardson给Vij发了短信说,他希望女友能搬到他那里去住,"最好是8月1日"。Richardson还说,他不认为三人可以在公寓里一起住。Vij则表示,希望有三个月的时间来寻找新的地方,但Richardson认为70天的提前量是合理的。Richardson说,他最初向Vij女士提供了一份《住宅租赁法》(RTA)的表格,其中包括房东必须赔偿租客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的条款。该协议规定,Vij必须在9月1日前搬走,但其中一个条件是她不必支付8月份的租金。Richardson又说,他很快就发现RTA并不适用于他与Vij的安排,而且她同意了不考虑该表格。因此,Richardson认为自己不受该表格的约束,他有权收取8月份的租金。Richardson还说,他"不欠对方什么"。根据最初的通知,Vij认为如果她在8月31日之前搬走,Richardson会退还她8月份的租金。然而,Vij在8月31日按照约定搬走了,却没有得到自己所期望的退款。法庭同意Vij的观点;即使双方在RTA适用性方面的共同错误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但法官认为Richardson先生必须退还Vij女士最后几个月的租金。这是因为当Richardson宣布他们的合同不可执行并将其撤销时,已经是他在2022年7月,而他却一直等到Vij支付完8月的租金才在2022年8月23日才告诉她,他不打算遵守他们的协议。因此,Richardson被命令向Vij支付1076.44加元,包括930加元的租金和互联网费用,21.44加元的判决前利息,以及125加元的CRT费用。大家觉得法官的判决正确吗?+++++下方是广告++++++++全加拿大华人都在关注超级生活,就差你了+++ 喜欢就狠点下吧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