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刚判决的未成年人强奸案,除了拍手称快,这三点值得我们每个父母警醒!
不能说大快人心,只能说死有余辜。
除了对最高法的判决拍手称快,我想想借这个新闻,聊聊咱们每个当父母的人都不想聊的话题,儿童性侵。
不想聊,当然不是因为不重视,是因为会忍不住代入,心里像灌铅了一样沉,堵,闷。
三个案子里,罪犯都是专门找小学或初中女生,通过QQ聊天等方式,挑选被害人见面,实施强奸。
其中4人遭受长期、多次强奸,2人怀孕流产。
央视新闻报道了更多犯罪情节,这里不贴了,看一遍难受一遍,我从中总结了三点非常值得我们警醒的规律:
1. 性侵者不会把“性侵”写在脸上。
2. 性侵者的目标是缺乏身体边界感的孩子。
3. 被性侵的孩子们经常选择沉默。
他有没有做让我不舒服的事? 他有没有在身体界限上得寸进尺? 他有没有让我裸露身体(包括发裸露照片)? 他有没有讲一些和身体有关的笑话? ... ...
2. 性侵者的目标是
德语里有句话叫做"我的身体属于我"(Mein Körper gehört mir),有一首同名儿歌是这么唱的:
“我的身体只属于我,你决定你的身体,我决定我的身体!
当别人碰到我,我知道自己的感觉!
我的感觉是真实的,我的感觉永远正确!
拒绝可能很难,但是我的感觉告诉我,我不想要这样!
不要打我也不要踢我,别对我推推搡搡,也别抱我太紧,因为我不喜欢!
我喜欢我的身体,从头到脚!
我尊重自己,我就是自己的天空里那颗闪亮的星星!"
第一次听到这个儿歌的时候,我有点儿热泪盈眶。
我经常说,家长不能越位“代替”孩子去感受,一件事到底构不构成问题,取决于孩子的感受是什么。
就像这首歌里唱的,我的身体只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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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别人的举止让你有不好的感觉,你就有权利拒绝,无论对方给出什么理由,不管对方是不是“开玩笑而已”。
我的感觉是真实的,我的感觉永远正确。
尊重自己身体的感受,建立身体边界,这是性安全教育的基本前提。
你不能告诉别人,这是个秘密。 如果你告诉父母,他们就不爱你了。 如果父母发现,他们就不要你了。 就算你告诉父母,他们也不会相信你。
未成年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本来就有限,加上被恐吓威胁,他们整个人是懵的,混乱的,矛盾的。
他们犯罪的时候,想过仁义,道德,和文明吗? 那些受害的人,他们受到的伤害可以逆转吗? 那些被他们剥夺了生命和生存信念的人,就活该自找是吗?
吃了德语不好的亏,这些带定语从句的长句子,我那时候一个都蹦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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