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猎上淘宝买猎套,容易得像买颗糖
我从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个盗猎用的弹簧钢丝套。
就是这个 ©本文作者
我最早认知到猎套的危害,是通过一篇WWF的文章《无声的陷阱:东南亚猎套危机》,文章中写的猎套一般是由电缆、尼龙绳索和铁丝制成的初级捕猎陷阱,在整个东南亚的雨林里大约布设了1230万个猎套,威胁到包括亚洲象、苏门答腊犀、老虎在内的700多种哺乳动物的生存。
被猎套捕获的灵猫 ©WWF
猎套是最为残忍的捕猎方法,它随机无差别地滥杀任何过路的动物个体,被捕获的动物往往要在饥饿和脱水中煎熬数天甚至数周才会死亡,即使侥幸逃脱也往往会因为伤口感染和伤残造成的行动能力下降而死亡。
不同于过去的藤本植物材质的猎套,现代材料制造的猎套使用寿命更长,因此哪怕该区域内经济价值较高的物种,如虎、大灵猫等已经由于猎杀而数量稀少,残余的猎套仍会继续发挥作用,从而导致该地区的濒危物种数量长期无法恢复。
残酷的狩猎方法
现代科技的加入,更使盗猎杀戮的手段变得残忍而高效。近期新闻中出现的猎套在技术上升级了,由钢索、踏板、弹簧和报警器组成,一旦陷阱触发便会发送消息到手机的APP上,盗猎者就可以按照陷阱的编号前去“收货”。
我实际测试了一下,发现这种猎套不需要自己制作,安装便捷,陷阱触发的灵敏度很高,在弹簧的加持下索套收紧速度极快,且钢索十分坚固,野生动物一旦踩上踏板就绝无完整逃出生天的可能性。这个踏板的承重能力也很优秀,盖上一层土也不会误触发,这使得它可以被设置得极为隐蔽(想象一下土上面再覆上一层落叶),不仅动物不会察觉,保护区的巡护人员也很难发现。
我对猎套功能进行的实验 ©本文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建立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牵头、26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级层面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一系列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加大野外巡护看守力度,全面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
法律法条的规定非常明确,所有类型的猎套均被定义为非法猎捕工具,是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购买和销售的。
那么我是怎么绕开监管,顺利地从淘宝上买到一个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销售的电子猎套的呢?
答案是根本没有监管,购买过程极其顺利,整套流程丝滑顺畅包邮到家,中间没有任何的审核安检和实名注册,和从网上买包零食没有任何区别。
被夹子夹住的斑林狸。几年前,猫盟志愿者接到消息,询问“夹住的是什么动物?”受伤的斑林狸即使放生也很难再生存了。
我以“弹簧索套”为关键词在淘宝APP上进行搜索,然后就精准地弹出了数个售卖电子猎套的商铺。我随机选择了一家下单购买,然后对其他销量超过100的网店进行了举报。举报流程是:进入商品详情页——右上角选择“举报”——违禁商品——保护动植物及动物捕杀工具——填写原因、上传截图——提交。
这类店铺多以:“户外”、“野猪(二师兄、佩奇、八戒等)”、“菜园防护”为关键词。我们知道,野猪会跑进农田偷吃农作物,这成了偷猎爱好者的借口,再加上它属于“三有动物”,很多人以为捕杀野猪不构成犯罪。
网上销售的猎套,谎称出售这种东西是为了“防护” 。来源:网络
购买捕兽工具的评论区,买家“自曝”了使用陷阱捕捉野猪 ©本文作者
根据2022年4月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猎捕“三有”保护动物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捕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猎套既然属于违禁品,使用违禁品捕猎你说构不构成非法捕猎?以及,上文说了,根本没有办法去控制猎套只捕获目标物种。
而且,能够购买这种售价最低五六十、带全套报警器上百元的电子猎套的,当然不会是苦于生计的农民,说白了,买家就是在公然挑衅法律,以违法盗猎为乐,再不就是野味贩子。
2021年,苏门答腊被猎夹夹住鼻子的小象,被发现时已经严重感染,人们为它的鼻子做了切除手术,但仍然无法拯救它的生命 来源:dailymail
举报之路艰难
下单之后第二天,显示物品已发货,同时举报也出结果了,全部显示“举报不成立”。
举报的结果是清一色的“不成立 来源:本文作者
我电话淘宝人工客服询问原因,得到答复该物品不在系统的违禁品名单里,我继续询问它为什么会不在名单里,客服便表示“不清楚,不知道,不是我们负责的了”,又问谁能负责,回答说并没有可以联系到违禁品部门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由此来看,淘宝作为电子商务平台,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为非法捕猎工具的猎套列为违禁物品,并擅自在淘宝电商平台售卖,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51条规定,违反本法第32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既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商业活动,就必须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就是违禁品,无论在不在你企业的违禁名单里。
组装捕兽夹的零件,宁德公安局缴获 ©宁德公安
更加吊诡的是,由于我集中点击了一大堆猎套的商铺,淘宝首页竟然开始给我推荐这类商品了……而且我搜索的时候也注意到,搜索列表上前几家店铺上有“广告”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所以,淘宝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不用费多大劲,就能找到淘宝上出售的各种盗猎工具 来源:网络
既然卖家违法、买家违法(以获取线索进而举报违法犯罪事实为目的,购买猎套的我不构成违法哈~)、淘宝也违法,并且每一方都没有停止违法行为的意思,那么该怎么办呢?当然是报警啦。
以及,违法的当然不可能只有淘宝一家。由于我的购物习惯(有且只有淘宝一个APP),所以以淘宝为例子。但是为了不被栽赃成竞争对手的阴招,我受累下载了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和Bilibili等一众APP,结果不出所料,所有平台都有贩售,那几个视频网站上还有许许多多详尽的教程。
Bilibili上出售野猪猎套的店家,发布了安装教程的视频 来源:网络
同时我注意到,这些出售猎套的商家,绝大多数的发货地或者店铺登记地址都是江苏省宿迁市,而且这些电子猎套较传统的手工猎套在工艺上要复杂得多,涉及到弹簧、钢索、锁定装置、踏板、报警器等多个配件的生产和组装。
但从商户们的商品图上看,所有在售猎套的外观和款式都高度一致,显然,这不是手工小作坊能做到的,这背后一定有集中生产的厂家,而且这些厂子很大可能就在宿迁。
注意发货地 来源:网络
但是显然,想要捣毁这种制售违禁物品的窝点,靠普通老百姓的力量就不够了。所以我拨打了宿迁市的110。
报警也不顺利
第一通电话,在接入报警平台后,我向接线民警描述了在淘宝网上买到违法捕猎工具的事情,并提供了卖家留下的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
接下来是第二通电话,由宿迁市沭阳区的警务平台打来:“是您报警说买到假货的吗?”于是我又一次描述了事件的全过程,并在对方的要求下再一次提供了卖家留下的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
B站上介绍“捕猎陷阱使用方法”的视频来源:网络
很快,第三通电话打来了,是片区的负责民警,这次起码知道不是卖假货的了,但要求我提供具体的门牌地址,我说我就是不知道才希望警方走访调查的呀,于是在对方的要求下我再再一次提供了卖家留下的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
期间,没有人要求我提供过相关证据以及证物,当然这些我都有。也没有给我报案回执。
一般情况下,接受案件之后,有关部门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斯里兰卡被猎套缠死的豹 ©全球豹会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商家若售卖禁用的猎捕工具,则违反了上述规定,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根据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发现以上行为也可以向宿迁市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举报,并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对非法捕猎工具的性质进行鉴定,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截至文章发表,我仍在等宿迁警方的回复。
我无法预先知晓宿迁警方会如何处理我的报案,不过其他地区的正面案例还是有的。今年1月,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福建警方一举摧毁了一条遍及全国多省市的非法制造、销售捕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51名,查获电子猎夹1300余个。
我期待未来,宿迁警方也能够见贤思齐,尽快捣毁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不法窝点。
福建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指认放置了夹子的现场 ©宁德公安
以及,正告淘宝,以及其他出现类似产品的电商平台:你们已经触犯了法律,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我国的生态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请重视并立刻改正,下架并永久停止销售所有违规的捕猎用具,并主动将买卖双方的有效信息上报公安部门。
本文法律法规审查,由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给予专业意见。
发现电商售卖盗猎工具,我可以做什么?
我也同时拨打了杭州市市长热线反映问题,目前仍在等待有关部门的回复,也希望同样关心自然,并对淘宝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的你也能一起行动起来,用更加明确的民意表达,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下面我说一下大致的举报流程吧。
1.在淘宝上搜索“弹簧索套”,进入商品详情页后截图,注意截图上要有店铺名称。
2.拨打0571-12345,按照提示音转人工服务。
3.事由:发现有人在淘宝网上销售国家法律明确禁止售卖的电子猎套(这里可能需要向客服解释一下这是一种新型的捕猎陷阱,客服人员不清楚这些情况是情有可原的,保持耐心~)
法律依据:淘宝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以及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依职责责令淘宝网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如果客服人员需要核实相关法条的话,可直接把上文中的法律法规读给客服听)
诉求: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对淘宝网做出处置,并将淘宝网的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向全社会公示。
4.其间会需要你提供相关的店铺名称,如实提供就是了。可能还会需要你描述一下电子猎套的组成,可以回答:“由一段带有弹簧的自动锁定的钢索、一个塑料的踩踏式触发装置、一个电子报警器及其他配件(开锁的探针、螺栓、锁扣)组成。以及你也可以顺便在淘宝点个举报。
感谢每一个行动者,愿天下再无盗猎。
-End-
成为猫盟月捐人,共守中国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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