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女民警因病去世
消息来源:保山警方
5月28日8时47分,昌宁县公安局49岁的民警白明霞同志因病去世,痛别了让她心心念念、任劳任怨为之辛勤付出26年的公安事业,为她激昂丰满、心系群众的数十年奋斗画上了休止符。
5月3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南方同志和相关单位,以及白明霞同志生前好友、亲属、晚辈以不同方式送来了花圈、花篮,向白明霞同志表示沉痛悼念。
县公安局在家的班子成员、全局各部门的民警代表以及白明霞同志生前的亲属、同事、亲朋好友前来吊唁和参加送别仪式。
白明霞,女,汉族,1974年2月10日出生,现年49岁,大学文化,昌宁县田园镇人,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警26年。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读于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专业;
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在昌宁县公安局漭水派出所工作;
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在昌宁县看守所工作,2009年4月起,任看守所副所长;
2012年6月至今 在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任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2013年8月至2022年7月任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一级警长。
她对工作有着火一样的热情
从警26年来,白明霞同志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2019年底到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中队主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4年多“外勤+内勤”工作中,她积累了“内外兼修、能里能外”的工作经验,把艰辛埋在心里,用“严谨求实、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为昌宁辖区这片热土奉献着自己的心血,以忠诚之心践行保通责任,以奉献之心坚守路面一线,以无私之心服务人民群众,以敬业之心做好内勤事务,她头顶警徽、满怀赤诚,在干好交通安全管理、内勤业务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多次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保通、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宣传工作。她踏石留印,保障畅通,为每一位驾驶人守望一座生命的家园,点燃安全的心灯,扛起保通的金盾。她用激情与热忱,点亮各条道路上那永远畅通的明灯,绽放她人生的梦想和璀璨,就在她发病前,还在通过工作群、朋友圈提醒广大驾驶员、群众“雨天路滑,小心驾驶!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
入警誓言她用一生去践行
多年来,无论在什么岗位,她都能一如既往地扎实苦干,她为党的公安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多次立功受奖。
2008年2月,被云南省公安厅评为“铁拳”行动先进个人;
2010年1月,被保山市公安局评为“三项建设”百佳民警;
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昌宁县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1年被昌宁县公安局评为“抗疫先进个人”、被中共昌宁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舆情信息先进个人”;
2022年、2023年因宣传工作突出,被保山市公安局连续两年评为“十佳宣教民警”,记个人嘉奖;
因工作成绩突出,在年度考核中4次获得优秀,被县委政府嘉奖,多次被县局通报表扬。
“我们的工作有时不被群众认可,经常被人误解,身累、心累、压力大,我们面临着许多无奈。可是,当年入警宣誓的情景历历在目,每一句誓言已融入我的血液,化为我的人生信仰!”这是白明霞在一篇文章里的独白。可以看出她对公安工作有着多么朴素而热烈的情感,她是一名有情怀、有信仰、有担当的人民警察!
如今,白明霞同志带着对公安事业和对战友、亲属以及朋友们的无限眷恋,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志,失去了一位好战友!我们深切怀念白明霞同志,她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将继续激励我们奋勇前行。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振奋精神,同舟共济,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到白明霞同志生前无限忠诚和热爱的公安事业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扎实的工作和显著的业绩来寄托我们的哀思。
审 核:侯向华
责 编:董太友
编 辑:李莉
提 供:昌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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