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论》中的无意义界定问题
《逻辑哲学论》中的无意义界定问题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①的6.54节中说了一段令人费解的话:“我的命题以如下的方式进行阐明:理解我的人,当他借助这些命题,登上它们,越过它们之后,就会意识到它们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他在爬上梯子之后就一定要将梯子扔开。)他一定要克服这些命题;然后才能正确地看待世界。”当维特根斯坦在TLP中论述了大量的哲学内容,尤其是还在前言中说了“这本书中所传达的思想的真是不容置疑的和绝对的”之后,却在全书的倒数第二节中说自己书里的命题是无意义的,这似乎显得有些自相矛盾。但这还只是一种粗略的印象,当我们仔细考察这段话之后会发现后面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首先,维特根斯坦在TLP 6.54中所说的无意义的命题究竟是指哪些命题?是指TLP这整本书里的所有命题吗,还是只是指某一部分命题?至少有一种最直接的想法,无意义的命题不能包括6.54这一节本身的命题,否则这会构成一种明显的自我反驳。其次,维特根斯坦在这本书中究竟是怎样界定命题有无意义的?他是否在书中建立了某种意义理论?此外,无意义的命题是否只有一种类型,还是有着多种类型?最后,如果这些命题是无意义的话,其究竟有什么作用?
上述这些问题可以简单总结为:无意义的范围问题,无意义的界定问题,无意义的种类问题,以及无意义的作用问题。而其中最核心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就是“无意义的界定问题”,这也是本文的讨论重点,对其他几个问题的解答几乎都会依赖于对无意义界定问题的讨论。而关于维特根斯坦究竟是如何在TLP中界定命题有无意义的,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分别来自于“传统解读”(traditional reading)和“决然解读”(resolute reading)。后续笔者将对照两种解读展开讨论,分析其各自的合理之处与困难,以期在这种对比性讨论中获得一些解答无意义界定问题的有价值的洞见。
一、传统解读下的无意义界定问题
1.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
传统解读一般认为,维特根斯坦在TLP中提出了两个重要的理论用来帮助界定命题有无意义,即:“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粗略来说,“图像论”要处理的问题是“命题是如何与世界相关联的”,其中的核心部分是“原子命题是如何与世界相关联的”;而“真值函项论”要处理的问题则是“命题间是如何相互关联的”,其中的核心内容是原子命题是如何与复合命题相互关联的。②
首先简要阐述一下图像论。在世界层面,实在是由诸原子事态(Sachverhalt)的存在和不存在构成的(TLP 2.06),诸原子事态的存在就是事实(Tatsache)(TLP 2),所有存在的原子事态(即所有事实)的总和就是世界(TLP 1.1,2.04)。原子事态是由对象以一定的方式联结而成的(TLP 2.01,2.0272),对象是简单的,并且其构成了世界的实体(TLP 2.02,2.021)(我们也可以将TLP中的对象称为“简单对象”,以方便与日常理解中的“对象”相区别)。而在语言层面,命题是实在的图像,命题呈现了相应的事态(Sachlage)(TLP4.01,4.021,4.03)。任何类型的图像和它所摹画的实在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TLP2.18)。命题中的简单符号又叫名称(TLP 3.202)(我们也可以将TLP中的名称叫做“简单名称”,以方便与日常理解中的“名称”相区别),名称意指(bedeuten)对象,对象就是名称的意指(Bedeutung)③(TLP 3.203)。原子命题(Elementarsatz)是简单名称的直接联结(TLP 4.221),一个原子命题断言了一个原子事态的存在(TLP 4.21)。如果一个命题在所有原子命题的真值可能性下都为真,我们称其为“重言式”;反之,如果都为假,我们称其为“矛盾式”(TLP 4.46)。重言式和矛盾式不是无意义的(unsinnig),而是缺乏意义的(sinnlos),它们仍然是符号系统的一部分(TLP 4.461,4.4611)。④重言式和矛盾式不是实在的图像(TLP 4.462)。
接下来再简要考察一下“真值函项论”。真值函项论的核心观点其实非常简单,即:复合命题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原子命题是自身的真值函项(TLP 5)。所有命题都是对原子命题进行真值操作的结果(TLP 5.3)。真值操作指的就是“合取”(∧),“析取”(∨),“否定”(┐),“蕴含”(→)等操作,在TLP中,维特根斯坦用了一个N算子来统一了所有的真值操作。⑤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所有命题都与原子命题以真值函项的方式相联系,而任何复合命题的真值都可以通过对与之相关的原子命题的真值进行真值操作而计算出来。
现在,结合上述的“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我们就获得了传统解读下维特根斯坦界定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的方法。第一,对于一个命题(一般指复合命题),当我们对其进行完全分析之后,如果得到了一组原子命题的真值组合,并且其不是恒真的或者恒假的,那么该命题就是有意义的(sinnvoll)。第二,如果对一个命题进行完全分析之后还是可以得到一组原子命题的真值组合,但是对于其中的原子命题的真值不论怎样取值,该命题都始终是真的(或始终是假的),我们就知道了该命题是重言式(或矛盾式),因而是缺乏意义的(sinnlos)。第三,而如果对于一个命题,当我们发现根本就无法将其分析为任何一组原子命题的真值组合时,那么我们就知道该“命题”其实是无意义的(unsinnig)。
2.传统解读面临的困难
至此,我们已经看到了传统解读思路下对无意义的界定方法。那么现在就回到最初关心的那个问题上:我们该如何理解维特根斯坦在TLP 6.54中说自己的命题是无意义的呢?一种典型的观点是,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根据书中所提供的意义理论,这些命题最终都无法转化为原子命题的真值组合,因而是无意义的。但只要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里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即:这个意义理论会将那些建构了该理论的句子判定为无意义的。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看出,因为不论对于图像论还是真值函项论,其中都包含有大量的形而上学观点。比如简单对象必定存在,简单名称必定意指简单对象,原子事态由简单对象联结而成,复合命题必定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等,都是很明显的形而上学观点,而且是维特根斯坦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中的核心观点。尤其像简单对象,简单名称,原子命题,原子事态这样一些东西,在现实世界中都是找不到实例的,其仅是形而上学层面的构想,但是对这些东西的要求却是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基础。因此很明显,他在TLP中的意义理论本身就依赖于一系列的形而上学承诺,而按照该意义理论,形而上学承诺却又恰恰是无意义的,因而他的意义理论似乎表现出了一种自我反驳的特征。
而在传统解读者看来,正是为了处理TLP意义理论中的这种悖论,维特根斯坦才引入了他在TLP中一个非常核心的区分,即“言说”(sagen)和“显示”(zeigen)的区分。在他们看来,TLP中的那些无意义的“命题”,虽然严格来说不能说出任何内容,但是其却可以“显示”出一些不可言说的洞见来。在这种意义上,TLP中的那些无意义话语就不同于单纯的无意义,因而可以说是一种“启发性的无意义”(illuminating nonsense)。⑥不过这种显示究竟是如何进行的,传统解读却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回答,实际上,这个问题确实是传统解读所面临的困境。而如果关于显示的问题不能被很好地回应,这会使得显示本身也变成某种神秘的东西,进而使得试图用言说和显示的区分来化解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中悖论的做法,在效果上大打折扣。甚至我们可以说,试图用言说和显示的区分化解TLP意义理论中的悖论,这并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转移问题,⑦把原本关于悖论的难题转移到“显示该如何进行”中了。而对于后者,传统解读显然也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回应,相当于转移了问题后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因此困难还是在那里。
二、决然解读下的无意义界定问题
1.决然解读概览
决然解读是新近三十年出现的一种对TLP的新解读,其核心代表人物是C.戴蒙德(Cora Diamond)和J.科南特(James Conant)。本文中关于决然解读的阐述也主要是依据他们二人的观点。初次接触这种解读的读者都必定好奇,为何这种解读要叫做“决然解读”?其究竟“决然”(resolute)在何处?其实“决然解读”这种说法是相较于传统解读来说的,因为传统解读在决然解读者看来是一种“不决然”(irresolute)的解读,因此他们也就自然地将自己的解读称为“决然解读”。不过为何传统解读“不决然”呢?这是因为在决然解读者看来,当你按照TLP 6.54中所说,意识到书中的命题是无意义的时候,就应当将这些命题视为纯粹的无意义。也即当你“扔掉梯子”的时候,应该要毅然决然、干脆果断。而传统解读则认为,TLP中的命题虽然无意义,但是其却可以显示出一些不能言说的真理和洞见,因而其就不是纯粹的无意义,而是一种“启发性的无意义”。戴蒙德认为,传统解读的这种观点是一种“临阵退缩”(chickening out),即他们一边声称要扔掉梯子,另一边却又紧紧地站在梯子上,想扔又不敢扔,表现得畏畏缩缩、不够干脆。⑧
这里其实就彰显出了传统解读和决然解读的一个核心差异,即他们持有不同的无意义观。传统解读承诺了一种关于无意义的“实质性观点”(substantial conception),即区分了两个大类的无意义:一类是“纯粹的无意义”(mere nonsense),另一类则是“实质的无意义”(substantial nonsense)。“纯粹的无意义”指的就是完全不能被我们所理解的无意义,比如一段乱码;而“实质的无意义”则是指的其成分能被我们所理解,只不过按照某种理论性的标准(比如逻辑句法),该语句最终被判定为是无意义的。⑨实质的无意义中又包括“误导性的无意义”和“启发性的无意义”,⑩传统解读者认为TLP中的命题就属于启发性的无意义。而与之对立的决然解读则认为只有一种无意义,那就是纯粹的无意义,其既不能被我们所理解,也不能显示任何不可言说的东西。决然解读的这种观点被称为关于无意义的“简约观点”(austere conception)。此外,虽然不同的决然解读者几乎都会有各自独立的版本和观点,但一般来讲,有两个核心观点是所有决然解读者都共同认可的:第一,TLP中最终被认识到是无意义的那些命题,并不传达不可言说的洞见。第二,TLP中并没有提出一个意义理论,该理论可以指明一个句子有无意义的条件;为了认识到这本书中的命题是无意义的,也不需要借助任何意义理论。(11)这两个核心观点其实都是对简约无意义观的表达,因此,我们很有必要考察一下TLP中是否有文本证据可以支持简约的无意义观。
2.支持简约无意义观的文本
首先在TLP的前言中,维特根斯坦说:
这本书打算为思维划出一条界限,或者说——不是为思维,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出界限;因为为了划出思维的界限,我们就必须能够思考界限的两侧(我们就必须能够思考不能被思考的东西)。
因此这条界限只能在语言中划出,而在界限另一侧的,就单纯地是无意义(wird einfach Unsinn sein)。(TLP Vorwort)
上述最后一句话看起来似乎表明了维特根斯坦所持的就是一种简约的无意义观。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维特根斯坦原文想要强调的是,界限另一侧就单纯地、完完全全地是无意义。因此这里的“einfach”是用做副词(simply)来修饰“wird Unsinn sein”(is nonsense)的。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此处的“einfach”是作为一个形容词(simple)来修饰“Unsinn”(nonsense)的。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表现出了一种对简约无意义观的直接支持,而前者则没有。一些决然解读者在此处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区分,因而错误地以为这句话直接断定了“nonsense”就是“simple nonsense”,进而以为其直接支持了简约的无意义观。不过这句话虽然没有表明对简约无意义观的直接支持,但却有一种间接的支持。因为简约的无意义观是一种相对普通的观点,而实质性的无意义观(尤其是其中所涉及的“启发性的无意义”)则是一个需要被论证的并不那么普通的观点,而既然在此处看不到维特根斯坦的相关论证,那么就可以视为这是间接表明了他所持的是简约的无意义观。
另一个决然解读认为可以支持简约无意义观的重要文本是TLP 5.4733,此处引用一下其最重要的前两段:
弗雷格说:每一个合法构造的命题都必定有意义;而我说:每一个可能的命题都必定是被合法构造的,而如果它没有意义,这只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给予其某些成分以意指(Bedeutung)。
(即便我们以为已经给予了。)(TLP 5.4733)
首先在这里,维特根斯坦表现出了和弗雷格在理解“命题”上的差异。弗雷格认为每个合法构造的命题都必定有意义,也就意味着他承认存在着非法构造的命题。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一个事物,只要它是命题,那么它就必定是被合法构造的,因而他也就不会承认有非法构造的命题。并且维特根斯坦还直接申明了他关于命题意义的看法,即:如果命题没有意义,那只能是因为我们没有给予其中的成分以意指。在决然解读看来,此处维特根斯坦就明确给出了一种界定命题有无意义的方法,并且他们认为这是TLP中界定命题有无意义的唯一方法。(12)因此,TLP 5.4733似乎就是一个支持简约无意义观的决定性证据。
基于上述文本证据,决然解读者认为可以表明维特根斯坦在TLP中所持的就是简约的无意义观。而这会导致一些很自然的后果,比如对意义理论的拒斥。前面已经看到,传统解读在界定无意义的时候利用了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所构成的一个判定系统。而决然解读者认为,既然维特根斯坦所持的是简约的无意义观,那么他对无意义的界定也就根本不需要借助任何的意义理论,判定系统或者一般性原则。(13)此外,像M.克雷默(Michael Kremer)甚至直接表明,“无意义”并不是以某种专业性的方式通过“图像论”或其他什么理论来定义的。我们是在一种前理论的(pre-theoretical)、常识的意义上来使用“无意义”这个词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将TLP中的命题视为无意义的,那么我们也必须把这本书正文中关于意义和无意义的解释也视为无意义的。这样的话,我们自然也就不能依赖于书中关于意义和无意义的解释了,而仅能以前理论的、常识的方式来看待“意义”和“无意义”。(14)
细心的读者在此或许会有一个疑虑,如果按照克雷默的这种观点,那么5.4733中的内容是不是也是一种关于意义和无意义的解释,因而也是需要被排除的呢?答案是否定的。不过这需要引入关于无意义范围问题的一些讨论。关于维特根斯坦在6.54中所说的无意义命题究竟指哪些命题,传统解读其实一直都没有比较明确的说法,一般都只是笼统地说“TLP中的命题”。对此,决然解读则给出了一种具体的处理思路,即:将TLP中的命题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框架”(frame),另一部分是“正文”(body)。按照最初戴蒙德的构想,“框架”部分包括TLP的前言以及结尾的几个句子(她没有具体指明,不过大致可认为是6.53-7),框架部分的作用是提出这本书的目标以及阅读它的一些指导。(15)因而框架部分的命题必定有意义。而TLP中除了框架之外的剩余部分就是这本书的“正文”,正文部分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无意义的命题,是最终要被扔掉的“梯子”。
戴蒙德的这种划分初看起来很有道理,但是细想的话是存在问题的。比如像P.M.S.哈克(P.M.S.Hacker)所指出的,为了建立自己的观点,决然解读似乎还隐含地依赖了一些“正文”部分的内容,比如TLP 4.126-4.1272,5.473,5.4733等。(16)因而决然解读看起来像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随意引用TLP“正文”中的内容,并将其视为有意义的,而这当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为了应对上述批评,科南特和克雷默对戴蒙德的观点进行了一些改进。科南特认为,除了前言和结尾之外确实还有一些段落是属于“框架”的,比如TLP3.32-3.326,4-4.003,4.111-4.112,5.4733等,那么我们究竟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判断TLP中的某个段落是属于“框架”还是“正文”呢?他给出了一个比较简要的回答:要看它在这本书中的作用,而不仅仅只是看它在这本书中的位置。(17)克雷默则认为,TLP中的大部分命题经过阐明之后都会被揭示为是无意义的,只有那些经过了阐明,并能坚挺到最后仍然具有意义的命题才属于“框架”,否则其就属于“正文”。(18)虽然这两个策略确实对戴蒙德关于“框架”的想法进行了改进,可是实际上这两种说法仍然比较粗略和模糊,而且甚至他们两人在某些段落的归属问题上也存在分歧。比如科南特认为TLP 6.53是属于框架的,(19)而克雷默则认为TLP 6.53也是无意义的,因而不属于框架。(20)因此,决然解读关于“框架”和“正文”的划分虽然很有创见,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
3.决然解读的困境
前面已经提到,持简约的无意义观会要求我们拒斥意义理论并重视日常语言。而在TLP中,似乎确实有一些文本表达了对理论的拒斥以及对日常语言的重视。比如,“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哲学工作本质上由阐明构成”(TLP 4.112),以及“实际上所有我们日常语言中的命题,正如它们所是的那样,是处在完美的逻辑秩序中的”(TLP 5.5563)。这些文本似乎也可以算是对简约无意义观的侧面支持。不过,当我们对简约的无意义观进行一种更为细致的考察时,就会发现这种无意义观仍然面临着许多的困难。
首先,决然解读认为维特根斯坦在TLP中界定命题有无意义的方法,就是5.4733中所提供的方法,即:看一个命题中的所有成分是否都有意指,如果不是,那么命题就无意义。可问题是5.4733中界定无意义的方法只是一种粗略的思路,而决然解读在已经拒斥了任何意义理论的情况下,又要如何实践这种思路呢?纵观整个决然解读,其实都没有对此提出过比较正面、详细的回应,而只有一些相对侧面的回应,比如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克雷默所认为的以一种“前理论的”、常识的方式来看待无意义。决然解读者似乎认为识别命题有无意义的能力就来自于我们的日常语言能力本身,其并非需要通过学习TLP中的意义理论才能获得。阅读TLP只不过是帮助我们深化(deepen)和锐化(sharpen)这种能力。(21)不过对此一种很自然的质疑是,TLP这本书真的只是在深化我们日常就已经具有的识别无意义的能力吗?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的内容真的没有提供出一种特定的界定无意义的方法吗?对于这种质疑,决然解读者或许会这样回应:TLP中的“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理论”,而只是对我们日常语言内在逻辑的一种描述和表达。可问题是,毕竟在“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中还是涉及了很多“不日常”的事物,比如其中经常提到的简单名称、简单对象、原子命题、原子事态等。这些事物在现实世界中都是找不到实例的,其仅仅是形而上学层面的构想。而在对图像论的表述中又必定会用到上述的所有概念,这就使得图像论必定是某种很“不日常”的事物。不仅如此,由于真值函项论承诺“复合命题必定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因此其也必定会牵涉到原子命题,因而也就同样不是一种“日常”的事物。而决然解读显然是不会承认对日常语言内在逻辑的描述和表达是由“不日常”的事物来完成的。此外,日常语言能力固然重要,其可以算是我们进行任何思考和分析的基础,可在决然解读看来,TLP中对无意义的界定是“只”需要依赖日常语言能力就能完成的,这就过强了,而且我们也很难说这是TLP中的思路。
其次,科南特和戴蒙德还提到界定无意义只能以一种“零碎化”(piecemeal)的方式进行,(22)或者以W.戈德法布(Warren Goldfarb)所说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case-by-case)的方式。(23)而且他们明确表示反对用一般性的原则来界定无意义,并且强调“简约性”(Austerity)并不是一种一般性原则(此处的一般性原则指的是通过某种“概括”(generalization)得到的原则,借助该原则可以简单地推论出TLP中的命题是无意义的)。(24)不过,决然解读所谓的这种“零碎化”方法似乎并没有TLP文本内容的支持,我们很难说维特根斯坦在TLP中确实运用了这种零碎化方法来判定TLP中的命题是否有意义。而且在缺乏TLP文本内容支持的情况下,决然解读也没有提供一种对于这种零碎化方法的具体刻画,因而容易使这种所谓的零碎化方法流于空谈。
此外,拒斥TLP中存在意义理论会有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使得通常我们所理解的TLP中的“分析”概念不复存在。如同前面已经讨论过的,传统解读下的“分析”正是借助了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来进行的,如果拒斥了这两个理论,那也就相当于否定了传统理解下的“分析”。不过,或许一个彻底的决然解读者对此并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在他们看来,“图像论”“真值函项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传统理解下的“分析”,都是最终要扔掉的“梯子”,因而自然无需留恋。但问题是,在拒斥了传统的“分析”之后,决然解读是否提出了自己实质性的替代方案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决然解读有提出过前述的所谓“零碎化”的分析方式,可是这种非常粗略的思路并不可靠。其实一些决然解读者也意识到了这里的困难,比如戈德法布就认为决然解读并没有提供一种“分析的准则”(canon of analysis),而缺少那样一种准则会使得我们需要一种外部视角来提供分析的动机和标准。而他承认这确实是决然解读所面临的深层困难。(25)因此,按照戈德法布的意思,鉴于决然解读并不打算从TLP内提炼分析的准则,那么他们就只能诉诸TLP之外去寻找一种可替代的分析的准则。可如果只是单纯诉诸决然解读所说的我们的日常语言能力或者“零碎化”的分析方式,这些又都没有提供一种实质性的“分析的准则”来指导我们该如何进行分析。
将上述的质疑一般化之后我们就会得到如下一种批评,即:就算我们赞同了决然解读关于简约无意义的观点,赞同了他们对传统解读的批评,但他们具体是如何落实自己的这些观点的?他们具体的、实质性的解读内容是什么?似乎所有的这些,决然解读都没有给出。对于这种批评,科南特和戴蒙德确实有过一个回应,只不过这个回应听起来有些让人意外,简单说就是:决然(resolution)不是一种“解读”(reading)。在他们看来,决然解读确实算不上是一种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具有实质内容的“解读”(比如传统解读),可是他们认为这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且本该如此。他们反对将决然解读视为一把万能钥匙,通过这把钥匙好像就能解开TLP中的所有秘密,并且打趣说,这就好像是要把“梯子”(ladder)变成“电梯”(elevator)一样。(26)而决然解读当然没有这种神奇的功效,因此他们对决然解读的最后定位就是:与其说决然是一种解读,不如说它是一种对解读的限制(constraints)。(27)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对TLP的解读,只要你接受了前面提到过的决然解读所设的两重限制,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自己的具体解读,那么你就可以算是一种(广义上的)决然解读;不接受,你就不算决然解读,仅此而已。决然解读本身并不承诺提供实质性的解读内容。
4.一种可能的调和
尽管决然解读做出了上述的“免责”声明,可还是掩盖不了一个事实(正如戈德法布所暗示的),那就是为了追求“决然”,决然解读在“分析”的问题上“不求诸己,反求诸外”,即,其不在TLP的内部寻找刻画“分析”的资源,反而要到TLP之外去寻找这种资源。而之所以要这样做似乎部分是因为决然解读认为,如果认可了由5.4733所表现出来的简约无意义观,那么我们就不应再坚持传统解读下的“分析”观点,因为那些观点中包含了不决然的因素,比如对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的坚持。因而在他们看来,5.4733中的观点与传统理解下的基于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的“分析”观点是不相容的。而笔者将要论证这两种观点其实并不互斥,它们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5.4733中关于简约无意义观的核心内容:如果一个“命题”没有意义,这只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给予其某些成分以意指。这一观点逻辑等价于,如果一个命题中的所有成分都有意指了,那么该命题必定有意义。为了进行比较,我们再简要回顾一下传统解读下界定一个命题有无意义的核心思路:当一个命题可以分析为一组原子命题的真值组合时(并且该真值组合非恒真或恒假),那么该命题就有意义;如果不能分析为原子命题的真值组合,那么该命题就无意义。可是为什么一个命题能够分析为原子命题的(非恒真或恒假的)真值组合时其就是有意义的呢?这里的原因在于,原子命题是必定有意义的,因此,原子命题的(非恒真或恒假的)真值组合也就自然是有意义的。此时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原子命题必定有意义?这里实际上就牵涉到5.4733的观点了。由于原子命题仅由简单名称组成,而简单名称又必定意指简单对象,因此按照5.4733的观点,由于原子命题中的成分(简单名称)都有意指(简单对象),所以原子命题必定有意义。可以说原子命题的有意义性,正是在原子层面践行5.4733中观点的结果。而正是原子命题的有意义性才保证了整个传统理解下的“分析”观点能得以运行。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传统解读下建基于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的“分析”观点和5.4733中的观点不仅不是互斥的,而且还是相容的,甚至还可以说是深度绑定的。不过上述调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两种解读需要抱有相互的同情。尤其是决然解读者需要非常同情传统解读,否则,如果他们根本就不同情传统解读,那么他们也就根本不会承认存在“原子”层面,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在原子层面践行5.4733的观点这回事了。
三、TLP中的张力问题
在前面的讨论中已经看到,传统解读认为维特根斯坦对无意义的判定是通过一个由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结合而成的意义理论来达成的,可是这个意义理论似乎会面临一个悖论,即:建构该意义理论的句子本身会被该意义理论判定为无意义的。因为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的建立需要依赖一系列的形而上学承诺,而形而上学承诺在该意义理论的判定下却又恰恰是无意义的。而M.威廉姆斯(Meredith Williams)认为维特根斯坦在TLP 6.54中的陈述,就是在承认他的意义理论本身会将那些建构这个理论的句子的有意义性(meaningfulness)给切除掉。因此,威廉姆斯认为维特根斯坦实际上是容忍了这个悖论的,并且维特根斯坦关于显示的学说就是用来缓解这个悖论的。她认为,解读者不必太过避讳这个悖论,因为正是这个悖论表明了维特根斯坦前后期思想中有一种很深的不连续性。她还指出,维特根斯坦在TLP中所表现出来的核心特征,正是他后期所说的“被一幅图像所掌控”(in the grip of a picture)的情况。(28)此外,威廉姆斯借用维特根斯坦后期在《哲学研究》110节对“错误”(mistake)和“迷信”(superstition)的区分,暗示了早期维特根斯坦其实并不是犯了一个智性上的“错误”,而只是深陷在了一种“迷信”之中。(29)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传统解读看来,TLP中所存在的张力就在于其意义理论面临着一种自我反驳的悖论。
而对决然解读者来说,维特根斯坦所持的是一种简约的无意义观,他们否认维特根斯坦在TLP中提出了任何的意义理论,因而决然解读可以很好地避开上述传统解读所面临的悖论,因为上述悖论正是以TLP中存在意义理论为前提的。此外科南特和戴蒙德认为,威廉姆斯的上述观点相当于是在说维特根斯坦在TLP中已经明确意识到了自己存在一种不一致,并且他容忍了这一点。但他们认为以维特根斯坦终生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来看,是不可能有意容忍自己的作品中出现一种明显的不一致的。(30)在他们看来,传统解读忽视了一个重要区分,即:维特根斯坦是不自知地(unwittingly)没能摆脱形而上学成见(preconceptions),还是有意地(intended to)提出了形而上学观点。(31)后者是传统解读的看法,前者则更接近决然解读的看法。决然解读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TLP中核心的哲学学说对于其作者在写作那本书的时候来说根本就不是“哲学学说”:它们能够看起来完全是无害的(innocuous),并且是不涉(innocent of)形而上学承诺的。(32)也就是说在决然解读看来,维特根斯坦在写作TLP的时候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图像论、真值函项论等内容中包含有形而上学的观点,进而也就并没有将其视为真正的“理论”。不过这里似乎会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维特根斯坦真的已经认为自己在书中的“学说”是不涉形而上承诺的话,那么他在6.54中还何必刻意说自己书中的命题是无意义的呢?当他这样说的时候,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那些命题的形而上学性了呢,还是说他在6.54所说的无意义命题并没有指图像论以及真值函项论中的内容呢?这些其实都是一些非常微妙的问题,科南特和戴蒙德也没有对此进行过正面的讨论。不过他们在对比前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富有洞见的观点:“如果后期维特根斯坦将其早期的著作视为这样一个范例,即:在哲学中一个人是如何认为自己已经决然地避开了所有的形而上学承诺,但实际上还仍然深陷(knee-deep)其中,那么决然解读就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将他早期的著作视为一种最卓越的(par excellence)对哲学中形而上学精神的表达。”(33)可以说在决然解读看来,TLP中所存在的张力就在于早期的维特根斯坦并未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图像论和真值函项论中包含有形而上学承诺,因而当他以为自己已经避开了所有的形而上学承诺的时候却仍然深陷其中。尽管此前讨论过决然解读策略所存在的诸多困难,但笔者认为决然解读此处对于TLP中所存在的张力的理解无疑是具有启发性的,只不过这种理解会与6.54的论述有所冲突,因而仍有需要修正和改进之处。
在笔者看来,当维特根斯坦在TLP中以为自己已经一劳永逸地消解了所有形而上学问题的时候(也即他在前言中所说的“问题已经从根本上被最终解决了”),并没有完全意识到此刻的自己仍然深陷在一种形而上学思维之中。TLP中的他仍然试图通过图像论、真值函项论等一系列的“理论”来实现自己对形而上学的消解。尽管最后在6.54中,他已经暗示前面的“理论”并不是真正的理论,而只是一些最终需要被扔掉的“梯子”,希翼以这样的方式来摆脱形而上学的束缚。但毕竟这种需要依靠某种哲学“理论”(不论是通常的理论,还是他这里所说的“梯子式”的过渡性的理论)才能去消解形而上学的思路还是深深刻在他早期的头脑中的。而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其实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早期的维特根斯坦严格来说并不是陷在某些形而上学“观点”中,而是陷在了一种形而上学“思维模式”中。因此,当传统解读者威廉姆斯说早期的维特根斯坦是“被一幅图像所掌控”时也就未必恰当,如果这里的“图像”仅仅被理解为某种特定的哲学观点的话。或者当决然解读者科南特和戴蒙德认为维特根斯坦仍然深陷形而上学中时,如果仅仅只是指的其仍然深陷在某些形而上学承诺中的话,这种理解也就仍不准确。因为真正在深层“掌控”了早期维特根斯坦的,真正使他“深陷”其中的,实际上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而这或许确实可以称为是一种“迷信”,一种能让人深陷其中而不自知的“迷信”。在笔者看来,这或许才是TLP中所存在的深层张力,而这种张力同时也体现了早期维特根斯坦和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核心差异所在。早期的维特根斯坦在做哲学的时候仍然诉诸了“梯子式”的过渡性理论,而后期的他则完全地放弃了任何理论(甚至包括梯子式的理论),因而此时的他才算是真正摆脱了早期所陷入的那种形而上学思维模式,从而进入到了一种对哲学的全新理解之中。
浙江大学教授楼巍10堂哲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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