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渐行渐远的福利
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闪亮登场,公务员们的行为受到了一系列规定的束缚。曾经让人羡慕不已的各种“福利”,变得跟监狱里的缝纫机工一样稀缺。
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推进,可以说贪官们要贪就要敢被查,这个趋势显而易见。
那么,合法的福利呢?曾经令人垂涎三尺的福利房和团购房,正在各地渐行渐远,新入职的公务员就别再幻想了,这波车已经开走了。
当然,各地还会提供一些补贴,比如中央机关的公务员在达到一定级别后,可以免费分配住房(注意,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哦);
某些早期改革的省直机关和地市级公务员则可以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一般金额在几百万),稍微缓解一下买房的压力。
但在现如今高涨的房价下,即使有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公务员的工资和公积金水平,想买套当地中等偏上的住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是寄生虫。
至于教育方面,过去的公务员们在不买学区房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孩子入读当地较好学校的待遇。但近年来,随着教育公平化的推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教育福利正在逐渐消失,很有可能会成为历史。孩子上什么学校?得看你买什么房子,这方面也不再存在特权了。
说完房子和教育,咱们再聊聊医疗吧。当然啦,一旦你达到一定级别(通常是副厅级以上),看病就全免费了,而且还能享受干部病房的特殊待遇。
不过大家也可以数一数自己的手指头,想想自己凭什么、在什么年纪能混到那个级别。
实际上,福利的底细已经说完了。至于公务员这个职业本身的社会溢价,嘛,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的。
如果你进了中央机关,或者是早期改革的省直机关或直辖市的市直机关,这些工作经历会给你带来一些知识上的额外价值,也就是在工作中对时事动态和大政方针会有更早的认知,如果以后转行的话,还能有一些优势。
高级别单位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管辖范围广,下属单位多,这能给你带来薪水上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加码。
近两年来,公务员辞职后的去向管理变得越来越严格,相关规定琳琅满目,我们熟知的法官、检察官辞职后去当律师,银保监会公务员辞职后去银行、保险公司任职的方式,如今已经基本行不通了。
法官和检察官辞职后必须去异地从事法律工作,而银保监等专业部门的公务员,则必须在离管辖的相关公司任职前等上三年或两年。
可以说,想要通过这些方式直接变现已经基本上被封死了。那还有什么其他福利呢?
作为工会福利,每年春节、端午、中秋可能会发几百块超市购物券,勉强够你买些牙膏、洗衣粉之类的东西吧。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