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类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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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经常举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件的例子来说明问题。
何为非法“携带”?“携带”这个概念内涵和外延是什么?
比如,某甲将一把折叠刀别在腰带上,这肯定是“携带”。
后来,某甲将这把折叠刀放在上衣口袋里,我们也认为是“携带”。
再后来,某甲将这把折叠刀放到了自己的双肩包里,我们也可以认为是“携带”。
现在我们面对的案件是,某甲将折叠刀放到了自己驾驶的摩托车的后备箱里,或者自己驾驶的汽车的储物盒里, 或者自己驾驶汽车的后备箱里,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携带”?
其实,执法人员每一次认定构成“携带”,都是在不断“比较”:
将折叠刀放到上衣口袋里,与别在腰里有什么本质不同么?
执法人员这样问自己,有两个前提:
一是,将折叠刀放在口袋里和别在腰里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有相异性。
二是,两者也有相同性:到都在某甲的身上,只是位置不同,这是相同性。
在这个前提或者基础之上,执法人员开始分析,两者不同是否构成“根本不同”?如果不构成“根本不同”,那么,这种不同是不是“非根本不同”?或者说这种不同可否忽略不计?
同时,执法人员继续分析,两者的相同性是不是根本的?换言之,这种相同性或者相似性极大,以致大到两者的不同点可以忽略不计?换言之,从“事物的本质”上来说,两者是相同的?
经过分析,执法人员认为,两者没有本质的不同,当某甲适用这把刀捅人的时候,别在腰里和放在口袋里,对某甲捅人没有任何影响,换言之,无论别在腰里,还是放在口袋里,其危险性是完全相同的。
既然完全相同,将折叠刀别在腰里的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就可以适用到将将折叠刀放在上衣口袋里的行为之上。
这就是“类推”。
通过这种方法,执法人员认为,将折叠刀放在摩托车后备箱里的行为,放到汽车储物盒里的行为,以及放到汽车后备箱里的行为,都构成“携带”,从而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携带”这个法律概念的含义“具体化”了,这种具体化,是在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案件中具体化的。
其次,具体的化的案例,实现了对法律概念“携带”的“解释”,这种法律的解释,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在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的范围下解释的,或者是在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的范围下通过案例具体化的。
在这里,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就好像一个“探照灯”的照射范围。想想吧,探照灯照射的光线范围,就是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范围。
如果我们观察这个“探照灯”的照射范围,我们会发现,照射范围的“中心地带”是清晰的,并且很好区分;但是在探照灯的光线的边界部分,则是模糊的。
这说明,一个法律概念的“中心含义”是清晰的,而边缘含义则是模糊的。
在成文法下,司法人员在法律概念的“可能含义”这个“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之内,运用判例法的“用点连成线”的方法,不断将法律概念的含义具体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成文法和判例法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说有区别的话,成文法有个“框架”,执法人员只能在这个“框架”内,运用判例法的方法办理案件。或者说,成文法就好像河流的“堤坝”,执法司法人员只能像流水在河流的“堤坝”内流动一样,运用判例法的方法在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范围内办理案件。
无独有偶,刑法上盗窃罪的对象的含义范围也是这样发展的。
刑法史上,盗窃的对象指的是“有体物”。
后来,技术发展了,出现了“电力”、‘热力’和有线电视信号等。
于是,司法人员通过一系列的判例,将盗窃罪的对象发展到电力、热力和有线电视信号。
后来,技术又发展了,出现了虚拟财产。
于是,司法人员通过一些列的判例,将虚拟财产纳入了盗窃罪的对象。
此时,“财物”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从法律理念上,在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范围内的“类推”,被称为“解释”,解释是允许的。
但是,超越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的范围的“类推”,不构成“解释”,在刑法领域是禁止的。
比如,根据强奸罪的法条规定,强奸的对象只能是妇女,而不可能是男子,学界公认的观点是,强行鸡奸男子,不构成强奸罪,否则就是类推。刑法是禁止类推的。
在刑法领域之所以禁止类推,是因为类推在性法领域“臭名昭著”,其颠覆了法治国的根基。
为了维护人们心中的法治国的理想,于是刑法禁止类推。虽然类推无处不在。
但是,考夫曼说,实践中很难区分可容许的扩张解释与类推,以及很难在两者之间划分界限。
比如,上文中,有人认为将折叠刀放到汽车的后备箱里,超出了“携带”的可能含义范围,从而构成刑法上禁止的类推,因此是违法的。
此时,如果仔细想想,这种观点也不是没有道理。
法学问题,不同于数学、化学和物理学问题,其无法验证、无法观察、无法重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无法计量和测量。
总结
一、办案人员通过“类推”办理案件。
二、普通法下,办案人员的类推“天空任鸟飞,海阔任鱼跃”,没有限制。
三、成文法下,办案人员的类推是在法律文本的“可能含义”的范围下,运用普通法的类推具体化法律文本的含义。因此,成文法和普通法没有本质的不同。
四、无法区分可容许的扩张解释与类推,同时,无法在两者之间画一个明确的界限。界限是自然科学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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