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位访港的部长,是她!
撰文 | 董鑫
据大湾区之声7月20日报道,司法部部长贺荣近日率团访问香港特区,与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会面。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公开报道中,这是新一届国务院今年全面履职以来,首次有组成部门的部长访港,也是贺荣和李家超4月内的第二次会见。
香港与内地司法交流“提速”
内地与香港实行不同的司法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
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共签署了九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涵盖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等内容,基本实现了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的全覆盖。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在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区际司法协助体系逐步形成。
在今年年初香港与内地通关后,司法交流明显“提速”。
3月18日,贺荣在京会见李家超一行。
4月14日,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京会见了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一行。
4月26日,贺荣在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率领的香港纪律部队文化交流团。会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惩教署签署了相关合作安排。
5月23日,贺荣在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一行。
5月31日,贺荣在京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一行。
7月18日-20日,林定国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下设的“一带一路”发展小组组长身份率团出席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并同多个机构和组织会面。
深化人才培养与法律服务
在3月份与李家超在北京会见时,贺荣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与香港法律界的务实交流。
现在,务实交流来了。
7月17日,贺荣率团访问香港特区,与李家超和林定国分别会面,并与各界人士见面交流。
会谈纪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内地与香港法治人才双向培养工作机制,继续深入落实《司法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关于法治人才交流培训合作框架安排》,以及共同探索更多形式合作培养法治人才。
二,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香港居民律师内地执业服务保障,探索扩大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资质的大湾区律师和香港居民律师的业务范围。
三,推动国际商事仲裁调解交流合作,支持大湾区争议解决机构合作机制建设。
探索扩大大湾区律师业务范围
重点来看“二”。
所谓“大湾区律师”,就是获得到大湾区内地九市(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
由于内地与香港、澳门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此前港澳律师想要获得内地执业资格,必须通过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相当于要从头自学内地法律知识。
媒体报道显示,2004年起,港澳居民开始参加司考,但合格率并不理想。2018年,香港居民有5164人次报名参加司考,440人考试通过并经审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通过比例仅有8.5%。
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
截至2023年6月底,已有300多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领证”。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业务范围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跃度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经济社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纠纷越来越多。
香港律政司原司长郑若骅就曾呼吁,如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效果理想,希望可以进一步扩大执业的适用范围。
现在,这个“范围”有望扩大!
贺荣在港期间表示,司法部将务实支持香港法律界,为大湾区建设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资料 | 中国新闻网、紫荆、司法部官网、大洋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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