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江淮医学
作者 | 叶正松
近日,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医疗器械公司假借“会诊费”的名义,向医务人员支付费用,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88万余元,并处以罚款215万元,合计503万余元。
今年5月该局收到线索,经查发现,该司在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假借“会诊费”的名义,向原广东省某医院的王某某支付好处费,促使其在诊疗中更多使用产品,从而提高医疗器械在医院的使用量,获取更多的利润。
实际上,不仅仅是”会诊费”严控了,同样打击的还有“讲课费”。 曾经,武汉某三甲医院统计了所有医生的讲课费情况。每个医生的账户都被系统调出来,进行逐一认真仔细的核查。 如果查到医生账户上哪一笔费用是哪家公司支付的,医院纪委就会发协助调查函给相应的药企,要求他们逐人逐笔提供相关费用发生时的邀请函、授课课件、现场照片、劳务协议、转账卡号、涉及金额、会务行程安排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实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呈交给医院。 据了解,有一位医生账户被系统调出来进行核查后的结果,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知名药企,多达几十家。根据该医生的账户显示,这几年最多的一家药企就累计打款599次,最少的一家公司也打款293次。 随着医疗行业整治的深入推进,医院医生收受医药企业回扣、私自外出会诊等违规违纪问题有所减少。但一些医药企业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为医生发放所谓“讲课费”的不正当行为呈上升趋势,也已经引起了纪律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些医药企业变着法地以“讲课费”名义向医生输送利益,部分医务人员也乘机钻空子,涉及到医院多个临床科室,近百名医务人员,上到知名专家,下到普通医生,有的听课医生也拿,有的随便发言几句的也拿,有的没有出席会议的也拿。
讲课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发放比较随意,真实性难以保证,容易假借学术活动进行利益输送。有的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一次收受5000元以上的讲课费,一到周末就成为“空中飞人”,由医药企业安排到旅游景点进行讲课,并且报销相应的差旅、住宿等费用,每年讲课费的收入远远超过本人工资收入。
一些大型医药企业主要通过单位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进行支付;一些中小型医药企业为了逃避监督,主要通过企业法人、医药代表采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而且交易金额越来越小、次数越来越频繁,隐蔽性极强,不易被发现。实际上,不仅仅是专家会诊和专家讲课,还有普通医生的利益性转诊,也将面临严打。 据悉,安徽省卫健委就曾经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也就是说,上级专家私自会诊和讲课都是被严禁的,下级医生私自利益性转诊也会严惩。 无论如何,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再怎么理由充分,也毕竟属于灰色地带。这一问题尽管说起来是一把辛酸泪,个中滋味,行业外的人是无法体会的。但不管怎么说,哪怕是一种行业补偿,那也是一种见不得光的雨露,每一位有良知的医生都期待有一种阳光的替代。 把普通医生的合法收入提上来,基层医院医生自然就有动力提高自身技能的动力,收入合理了,能力起来了绝大部分根本不需要院际会诊。而且院外教授的会诊,这属于高端消费,本应该患方自理。 四个人打牌都能赢钱,这可能吗?医疗费用,要不国家补助,要大众缴纳高额医保,要么完善高额的社会保险补充,要么患方自费,不可能皆大欢喜。医疗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谁出钱的问题。
医生贫富差距不重要,重点是价值体现,有价值,你理所应当赚更多钱,天经地义。对于会诊费和讲课费,不少人认为,应该制定统一的适合当前经济水平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可纳入医保报销。专家费医疗机构入账管理,统一支付。这样即方便了患者,又盘活了优质医疗资源。 但是像现在这种基本上以红包形式直接支付给专家,起步几千到一万,住院医生和患者直接收钱,不出具任何发票,而且把这种形式美其名曰为医联体,专家联盟的情况,贻害无穷。因为这看起来平安无失,患者是案板上的肉,属于弱势,可一旦翻脸,医生就成了患者反咬一口的鱼肉。哪怕一例发生,毁掉的就是医生的一生。 所以,会诊费问题、讲课费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只是,任何一项整改,都不能以牺牲某一方利益为目的,这才是灵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