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手术再找医院要回专家会诊费,那位大义凛然的“记者”,你有证吗?
昨天,阿宝写了一篇文章,聊了一下最近发生在河南某县的一则涉医新闻。
一位姓马的先生,家人在河南某县中医院住院做手术。
因为手术难度比较大,医院自己做不了,就帮马先生从上级医院请了专家,并商议好让马先生以现金形式支付三千元会诊费。
马先生同意了,付了钱,做完了手术。
手术顺利完成后,马先生扭头找到河南都市频道一个叫做“都市接到办”的栏目组。声称自己被“莫名其妙”的收了三千元现金。
然后,在一位姓姬的记者带领下,节目组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
姬记者先是义正词严的举着患者住院账单,质问为什么账单上没有这三千元收费项目。
然后闯进医院进行“采访”,在医务人员反复明确告诉她这是专家会诊费,是早就和患者家属商议好的,姬记者居高临下义正词严的质问每一个被她抓住“采访”的医务人员:你们知不知道国家2005年颁布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每次在对方推说不知后,姬记者就把这个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在镜头前大声朗读或背诵一遍。
在医院扬威立万一番之后,姬记者又带着马先生来到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面对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姬记者又喋喋不休的背诵了一遍那个2005年的暂行规定,并质问为什么医院医务人员对这个规定都不知情。
面对姬记者义正词严的质问,卫生主管部门领导表示会认真调查,严厉处罚。
不知道是不是内心有些不好意思,这位马先生是戴着口罩出镜的。
阿宝注意到:这位马先生口罩上,写着两个英文单词:Keep away!
意思是:离我远点!
阿宝觉得,马先生口罩上写的这话,简直是绝了!
马先生如果觉得这3000块钱花的“莫名其妙”,完全可以不花,完全可以选择拒绝上级医院专家大老远来家门口给他家人做手术。
但是,他先是和医生商议好请专家,然后很配合的交钱做完手术。等手术顺利结束了,又去找媒体帮他把这3000块钱给要了回来。
其实,他真想要回这3000块钱,根本不用去找媒体。只要他能舍下脸去找医生要,医生百分百二话不说还给他,就当自己倒霉了。
他找媒体这么一闹,害了大老远跑来给他家人做手术的专家,也害了好心好意给他联系专家的医生,更某种程度上断绝了当地患者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机会,可谓是缺德带冒烟。
做了这种缺德事的马先生,出镜时候在自己脸上贴了个“离我远点”的标签。
这难道是老天爷的提醒和警告吗?
谁再说老天爷不睁眼,我跟他急!
说完了马先生,再说说这位整个节目中面对医务人员始终居高临下义正词严一副大义凛然表情的姬泓帆记者。
大家看下面这张截图:
节目中,这位强势霸道宛如泼妇一般的姬泓帆女士的身份是:“记者”!
忍着强烈的不适看完节目后,我对姬泓帆女士的记者身份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因为她的表现,实在不像一个专业记者。
记者做新闻采访时候,应当尽量保持中立客观,完整还原事件的真相,做出客观报道。同时,在进行评论时,要尽量平衡情理法几个方面,尽量做到不偏不倚。
但看这位姬记者的表现,她似乎根本不是去做新闻采访调查的,而是去帮患者出头讨说法的。她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中立客观的记者,而更像一个受人之托替人出头的大姐大。
那么,这位姬泓帆女士,是不是真正的记者呢?
出于好奇,阿宝去中国记者网进行了查询。
输入“河南广播电视台”和“姬泓帆”,查询新闻记者证。
结果如下:
未查到姬泓帆女士的新闻记者证书。
这个结果,说实话,阿宝一点都不意外。
一般而言,新闻单位里,只有有正式编制和合同的人,才能申领记者证。
最近这几年,传统媒体尤其地方媒体江河日下,日子都不好过,虽然有某药酒为代表的保健品和莆田系医疗机构大力投广告输血,但依然普遍严重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地方新闻媒体,轻易不进人,而是以低廉的薪资大量招聘临时工和合同工。
这些临时工合同工,基本都没有国家颁发的合法记者证。
有一位媒体行业工作多年的朋友告诉我:据他估计,现在都市类新闻节目的所谓“记者”,至少九成以上没有合法的记者证书。
这些伪“记者”出门“采访”时候,一般只有单位提供的工作证。当采访对象要求查看其记者证的时候,他们就把单位工作证拿出来蒙人。
这些“记者”的薪资待遇,或者说合法收入,普遍不高。或许正因为如此,这些人在做节目时候普遍狼性十足,绞尽脑汁甚至不择手段的制造热点收割流量。至于其薪资外的收入来源,那就实在不好多问了。
这种情况,早已经是媒体行业公开的秘密。
绝大部分都市类新闻媒体记者没有合法记者证,这件事情,就和大量上级医院专家到基层飞刀收取会诊费的方式不合规一样,都属于各自行业的灰色地带。
这个灰色地带的存在,业内人士清楚,主管部门清楚,甚至广大群众也都心知肚明。
阿宝之前文章讲过:上级医院专家到基层飞刀并收取会诊费这种事,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一个专家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大老远到基层帮你做个复杂手术,还要承担手术失败的各种风险,于情于理,收三千元的会诊费怎么都不能说不应该。
但是,如果有人非要较劲,非要搬出2005年颁布已经暂行了18年的管理条例来死磕,那医院和医生都完全没脾气,只能认怂认栽认倒霉。
所以,飞刀这种患者、医院、专家多方受益的模式,基本上全靠社会诚信来维系。民不举则官不究,民若举,则官不得不究。
但是,如果姬“记者”之流,非要手持18年前的暂行条例来较真,那咱们最好标准一致,不要搞双重标准。
既然姬“记者”这么热爱规定这么服从规定,这么喜欢手持规定大义凛然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指责别人,那她也最好回答一下以下问题:
你有记者证吗?你有资格做新闻采访吗?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们要不要也翻翻条例和法律规定,问问你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问问河南广播电视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管理责任?
最后,阿宝提醒一下各地医疗同行:碰到这种打着记者旗号来采访找茬的什么都市新闻类媒体,完全没有必要紧张和害怕。
你可以先客客气气的要求对方出示记者证,如果对方拿出来的不是国家颁发的正规记者证,而是单位自行颁发的工作证,你就当面指出这不是合法记者证,请对方出示国家的正规记者证。
如果对方扭扭捏捏唧唧歪歪就是不肯出示,那你可以登录中国记者网,当对方面查一下对方的记者资格。
如果在系统内查不到地方记者证书,那你就明确告诉对方:你根本不是国家承认的合法记者,根本没有做新闻采访的资格,请马上离开,不要干扰医院正常工作。
如果对方继续唧唧歪歪,你就打110报警,说这里有人冒充记者诈骗,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讲规矩,谁不会啊?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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