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儿童兜售盲盒:未成年人应远离大额消费与博彩
▲ (IC photo / 图)
未成年人血气未定,相较于成年人更容易陷入“刺激-愉悦-更强的刺激-上瘾”的赌博成瘾模式。盲盒厂商针对未成年人的心智特点,打了一套组合拳让孩子上瘾沉迷。比如以“联名款”盲盒收割孩子的情绪价值,以“隐藏款”的“抽中概率”捕捉孩子的赌博心理,以“集齐”的诱惑刺激孩子的攀比心理,甚至有小学生为了抽到隐藏款而花费2000元连买20套盲盒的案例。
责任编辑|陈斌
2023年7月24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盲盒生产、经营企业发出一份公开倡议书,列明了“制定负面销售清单”“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建立保底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四大倡议。其中,“不得向未满八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的内容引发公众关注。
盲盒经济火热有年,其所带来的弊端与隐忧,并不比惊喜与兴奋少。最早脱胎于玩具手办的盲盒商品,如今在玩法、种类、价格上都已是花样百出。盲盒消费从场景消费变成固定消费,从小额消费演化为大额消费,乃至从玩具手办扩展到“万物皆可盲盒”。
公众注意到未成年人沉迷盲盒,始于“文具盲盒”的出世。文具是未成年人的必备品,本应是小额固定消费,突然之间却成了大额冲动消费,必然会以其价格惊动家长。近来更不乏有小学生花了一千多元买文具盲盒的极端现象。
因此,盲盒经济首先就要面对“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引发的问题。要知道,哪怕是“高考文具装”大多也不过百元左右,动辄数百元乃至上千元的文具盲盒已经抽离了自身的商品属性,变成了营销套路与隐秘博彩。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文具盲盒以“限定款”“治愈系”“探索系列”等噱头推高价格,将本来普通的必备品包装为新消费的高端品。
事实上哪怕在盲盒出现之前,涉及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商家也是需要与监护人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同意或追认。
不考虑“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情形,大多数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都会给父母家庭带来经济压力。像网游充值、给主播打赏等行为都曾让普通家庭背上沉重负担。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的限制正是基于这一点,价格过高的盲盒当然也属于这一范畴。
其次,除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限制外,限制未成年人消费盲盒还有一层考量。盲盒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商品,而是愈来愈有博彩乃至赌博的性质,以其不确定性的惊喜、集齐品类的成就感,让消费者在喜悦与遗憾之间不自觉地产生依赖与迷恋,精准打中人性的软弱。
未成年人血气未定,相较于成年人更容易陷入“刺激—愉悦—更强的刺激—上瘾”的赌博成瘾模式。盲盒厂商针对未成年人的心智特点,打了一套组合拳让孩子上瘾沉迷。比如以“联名款”盲盒收割孩子的情绪价值,以“隐藏款”的“抽中概率”捕捉孩子的赌博心理,以“集齐”的诱惑刺激孩子的攀比心理。
其实,打画片、集卡、抽奖这些上一代人的童年记忆,背后已经展现了心理成瘾机制的威力,只是彼时商品价格并不高,这些“古早盲盒”也只是主产品的附加产品而已。如今的盲盒已摇身一变为文具这样的主产品,价格也扶摇直上,更重要的是过早地让未成年人沉迷“概率游戏”,提前培养了有害无益的赌徒心理,这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有弊无利。
在现实中,已经有未成年人对盲盒产生了“戒断反应”“耐受性增加”等类似赌博甚至是吸毒才有的心理恶果:不买盲盒就难受,抽不中隐藏款就夜不能寐,买盲盒的频次逐渐增加,在盲盒上投入了过多的时间精力与金钱,等等。大额消费叠加赌徒心理,虚耗家长钱财的同时还诱发赌徒心理,可谓人财两失。
众所周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是一条近乎普世性的法律。同理,限制乃至严禁未成年人接触博彩,也是出于相似与相近的考虑:类似事物往往超出未成年人心智能力的掌控范围,造成负面效应的几率远远大于正面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与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面对越来越有博彩/赌博属性的盲盒,对其加以年龄限制,符合保护未成年人心智的立法精神。毕竟,孩子热衷盲盒已是无赌博之名而已近赌博之实的行为。
在韩剧《鱿鱼游戏》里,一群濒临绝境的成年人宁愿赌上生命也要搏上一把。剧组巧妙地将“赌命项目”设置为童年常玩的几类游戏,淋漓展现了人性深处与之俱来“搏一搏”的欲望。哪怕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也未免会丧失理智“赌命”,幼童稚子更是如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好家长的钱包与孩子的心智,由此是应当推行的合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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