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连婴儿的啼哭声都无法容忍的人,根本就不配被称为人!
看完这个视频,阿宝真是五味杂陈。
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一个怀孕的母亲,带着一个生病的孩子坐火车,任何一个有正常人类最基本情感的人,也会对其表示同情,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必要的帮助。
哪怕不主动给予帮助,至少也会给予必要的宽容和体谅。
一个人要自私冷血到何种的程度,才会去指责一个因为发烧难受而忍不住哭闹的不到两岁的孩子?!
尊老爱幼,本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然而,最近这几年,继“父母皆祸害”的论调之后,一种近乎疯狂的仇童厌童思潮,在网络上越来越猖獗。
一个三岁幼童在迪斯尼花车游行中不慎碰到了一个成年女性的小腿,竟然被疯狂网暴,其形象被不打码的放到网上,成千上万人公然辱骂这个三岁孩子是“未来的强奸犯”!
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跟母亲逛商场,被试衣间里的某位女士故意制造的声音和故意放在地上的手机吸引,往更衣室和手机方向看了两眼,竟然被指责为“偷窥”,同样是疯狂网暴,言论不堪入耳。
于此同时,在火车等公共场所,一些网红开始刻意制造冲突,刻意拍摄一些所谓“痛斥熊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收割流量。
而现在,连一个不到两岁正在发烧孩子的哭闹声,有些人觉得无法容忍了。
之前网络流行的“父母皆祸害”言论,已经重创了中国的尊老传统。而现在,这种日益猖獗的仇童厌童思潮,又开始对中国爱幼的传统美德下手了。
对此类事件,阿宝想说三句话:
第一句:绝不能把“熊孩子”的概念无限扩大化,不能将婴幼儿和低龄儿童在公共场所的正常表现污名化!
我们有些人,总是以成人的标准要求婴儿,以巨婴的标准要求自己。
这世上,确实存在一些缺乏家教的“熊孩子”,也确实存在在公共场所对自家“熊孩子”放纵不管的家长。当这些熊孩子做出明显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时候,对其进行提醒和批评都是正常的,对其家长的放纵进行斥责和纠正,这都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件事:小孩子,和大人终究是不同的,我们不能以成年人的标准要求一个孩子。
婴幼儿和低龄儿童,在饥渴或者身体和精神不适的时候,哭闹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是其完全无法自行控制的。
至于孩子父母,不会有任何一个父母愿意自己孩子哭起来没完,孩子哭的时候,最痛苦最着急的就是父母。但是,对于婴幼儿和低龄儿童,很多时候父母是没有办法让他短时间内安静下来的。
除此之外,儿童,尤其是低龄儿童,好奇心强,精力旺盛,而且缺乏社会经验,在漫长而无聊的旅途中,百无聊赖又过于活泼的儿童,难免会做出一些调皮的事情。对此,也不必动辄上纲上线到道德层面和家庭教育层面,只要这种活泼和调皮没有超出该年龄段孩子的正常边界,予以宽容甚至欣赏即可。
只有当孩子的调皮超出了该年龄段孩子应有的正常限度,且家长不主动制止和教育时,我们才可以认定其有悖于社会公德,应该批评甚至斥责。
第二句:对婴幼儿和低龄儿童正常“吵闹”的宽容,是成年人应有的基本的道德修养!
原因非常简单,每一个成年人,都是从婴幼儿时代过来的。同时,绝大部分成年人都会有自己的孩子,并把自己孩子从婴幼儿时期抚养长大。
视频中那位愤怒指责怀孕母亲和生病孩子的绿衣女子,也是从一个婴儿长到这么大的。
在她是一个婴儿的时候,也是想哭就哭想尿就尿,想拉屎就拉屎的。
在她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家人肯定也是带她去过各种公共场所的。当她作为一个婴幼儿出现在公共场所的时候,公众并没有以成年人的道德标准要求她,并没有因为她难以自主的哭闹而厌弃她,并没有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幼稚无知而责骂她,并没有因为她活泼调皮而厌恶她。
既然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是这个样子的,既然我们小时候得到了宽容和谅解,那我们凭什么去指责这些幼小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呢?
除非,你自信,你这么小的时候,发烧难受时能自己忍着不哭。
对婴幼儿和低龄儿童的宽容,是成年人应有的基本道德修养!
第三句:在公共场所,不要有“上帝”心态。
公共场所比如地铁飞机等地方有小孩子哭闹,有人觉得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真把自己当上帝的错误心态。
这种上帝心态,在社会非常普遍,到医院花五十块钱挂个号,就觉得自己是上帝,觉得一帮博士硕士就得对他点头哈腰;到饭店花五十块钱吃个饭,就觉得服务员应该对他毕恭毕敬;到高铁花几百块买张票,就觉得自己应该在上百人车厢里享受不被打扰的权利。
说句难听的话,他花的钱,和他期待的服务,并不匹配。
很多人不明白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他的钱买不来他要求的服务。
你在大排档吃饭,就得忍受周围嘈杂的环境,以及醉鬼的喧闹。想舒心,可以去五星级酒店找包间。
你坐绿皮火车,就得忍受拥挤嘈杂充满臭脚丫子味的旅程。想舒心,可以买高铁商务座。
你坐飞机经济舱,就得忍受伸腿都费劲的拥挤。想舒心,可以买头等舱。
我说过:对那些年龄大的熊孩子,家长自然有管理义务。但是,婴儿的哭闹,很多时候是家长无能为力没有办法的。
你花几百块钱买了一张普通车票,价格里承诺的服务,不包括铁路公司为你排除周围有婴儿哭闹的风险。就如同你在大排档吃饭,所支付价格不包括享受安静的环境。
说白了,坐车也好去其他公共场所也好,遭遇婴儿哭闹,是天然的不可预知的。在一个人类社会里,遭遇婴儿哭闹是随机事件,对婴儿和父母展示宽容是你个人的基本道德修养。
你并没有要求婴儿不哭闹的合法权利!因为:婴儿哭闹,是公共场所正常现象,是任何进入公共场所的人都应该预知和承受的“风险”。
宽容这种哭闹,和坐车需要买票一样,是基本的社会公德。
你说不公平?有啥不公平,在你是婴儿的时候,你也有在公共场所哭闹不被指责的权利啊;你带婴儿出门的时候,也有孩子哭闹时不被攻击的权利啊。
实在不想听怎么办?
很简单,自己花钱坐商务舱头等舱,或者索性坐专车专机。
没钱?那就别瞎逼逼。
有句话叫做: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你要真是皇家大小姐,也不会苦哈哈的来挤高铁。
明明是一帮苦逼丫鬟,买张车票就突然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皇家大小姐了,连几声婴儿哭闹都认为是对自己的严重冒犯。
也是奇了怪了。
对那些连个婴儿啼哭都无法容忍的人,一定要远离,越远越好。
这种人,肯定是极度自私,极度自恋,极度小肚鸡肠,极度歇斯底里,心理扭曲,精神偏执,完全没有正常人类的情感尤其缺乏最基本的同情心,这种人根本不配被称为人。
这种人,就是以前说的丧门星,谁近谁倒霉。
厌童,不仅是一种极度的病态心理,也是一种严重的道德败坏!
如果继续坐视这种思潮泛滥,如果再继续任由自媒体平台和网红炒作厌童话题收割流量,中国几千年来尊老爱幼的传统,将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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