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到你的左边|菲奥娜·基德曼
新书试读
小鸟文学
来自新近好书的试读章节,由小鸟文学编辑部从近期出版物中挑选而来。祝阅读愉快。
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三十二卷,为免费内容。
——张怡微
《一路到夏天》是为纪念新西兰女性主义文学领军人物菲奥娜·基德曼 80 岁生日而出版的精选短篇集,共收录 13 篇作品。这些故事主要聚焦于 20 世纪新西兰女性的小镇生活,也包含新西兰本土居民毛利人独特的文化风俗。小说被巧妙地分为四个部分,旨在模仿爱情的四个阶段:迂回、渴望、迷途和本色。经出版社授权,我们摘选了其中的《绕到你的左边》,分享给读者。
奇迹呵,奇迹。电话响时,爱丽丝坐在桌边,在为一个采访做准备。她在一家电台工作,主持一档生活方式类节目。爱丽丝本人很出名,人们遇上各种问题,都想找她拿主意。大家都说,她是女强人。她的确觉得自己既身强体健,又精力充沛。不过,她也到了更不愿受人打搅的年纪,儿女们开始担心,谁会为她修剪草坪,她会变成什么样。给她致电的人名叫凯瑟琳·福克斯,带“K”和“Y”的那个“凯瑟琳”。她从奥克兰的一家保险公司打来。爱丽丝能看到,她坐在桌子后面,沉着、能干,穿着剪裁合宜的套装,纯棉衬衫的领子底下,精巧地系着一条低调而美丽的围巾;爱丽丝也能听见,她询问着客户名字的正确拼法,这是一种本能的谨慎,她也将这种谨慎带进了自己的生活——正是我:凯瑟琳,带“K”和“Y”的那个“凯瑟琳”,她补充道,凯瑟琳·福克斯太太。
“什么事,福克斯太太?”爱丽丝应道,打算跟她说,自己的寿险保额已经非常高,或者,今早没空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
“事关我父亲,”凯瑟琳·福克斯立刻说,“我想,您认识他,在他年轻的时候,与我母亲结婚之前。他叫道格拉斯·麦克诺特,”她声音小了,变得没那么有把握了,仿佛料想爱丽丝会一口否认,“我也没想到您也许会认识他。”
“你是怎么发现的?”爱丽丝问道,就像在采访,但她感到自己的脉搏在跳动。
“唔,”凯瑟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有次我在电台听到您的节目,您提到了菲殊洛。您说起在那里认识的一个人,他在自家的牛棚干活时,倘若奶牛耍性子,不肯听话,他就会吼它们:‘我还不如去跟上帝说。’”
爱丽丝放下手中的笔:“尼尔·麦克诺特。”
“我祖父。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明白,”爱丽丝说,“我明白了。”
“我父亲病危时,我被送到了祖父母的农场,这样我母亲才能抽出更多时间照顾他,”凯瑟琳说话间,声音变得冷峻起来,“我当时还小。整个夏天,我每晚都坐在院子的围栏上,听祖父重复那句话。‘还不如去跟上帝说。’他说。而我明白,他这话不只是说给牛听的。之后我再也没听见谁这么说过。很快,他便去世了。没过多久,我父亲也去世了。”
“这么说,你父亲不是在农场里离世的?”
“他曾远渡重洋,去马来亚打仗,”凯瑟琳说,“您知道的,现在那里叫马来西亚了。”这一点爱丽丝早已知晓,但她没有打断凯瑟琳。“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染上了某种丛林病。他回到了农场,却没法像从前那样干活了,于是和我母亲一起搬到了镇上。”
这些事,爱丽丝不知道。“后来他又开始工作了吗,在镇上?”菲殊洛人人都知道“镇上”是什么意思。镇在北面,不如城市大,但有旅馆,旅馆的餐厅里铺着亚麻桌布,还有书店、电影院、仓库和采办站。你要是想看牙医,就会去那里。
“他去了采办站,一直工作到身体不允许。您的确认识他们,对吧?我没弄错吧?”
“是的,我认识他们。”爱丽丝缓缓说道,思索着是否要帮电话另一头的女人,两人之间出现了一阵沉默。
凯瑟琳·福克斯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犹豫,于是更进一步,坚定地说道:“告诉我,我父亲是个怎样的人。”不是恳求,只是陈述,并且准备道出自己的故事。“我母亲又结了婚,她不明白父亲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母亲与继父在一起很幸福,继父对我和妹妹也很好。‘有什么好说的?’我向她打听父亲的事时,她总说,‘他病了,然后死了。’不管从前她是为何为他着迷,她都已经忘了。哎,也许这些事您不清楚,但只要告诉我一点点就好,一点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请原谅,也许您根本想不起多少关于他的事了。”
“他是个爱热闹的人。”话音刚落,爱丽丝就后悔了。
“基佬?”凯瑟琳说道。
“不,不是那个意思。这是我们那个时候的说法。语言变了,”爱丽丝意识到,她们之间、她们的年纪之间,以及在认不认识她父亲这一点上,存在着距离,“他的枪骑兵方块舞跳得很好。嗯,我们偶然在舞曲将尽时跳过一次。”
“等等,您是说,我父亲跳过方块舞?”
“是的。不止如此,他是个美人儿。我的意思是,他长得非常好看。”
凯瑟琳说:“这一点我怎么也想不到。他的照片我母亲一张也没留。没人跟我说过他长得好看。”
爱丽丝想,也许凯瑟琳会后悔打这通电话,她会觉得,爱丽丝在为她描绘一个幻象,或许,爱丽丝根本不记得他。“你的母亲是叫罗达吗?”她问道。
“不是。”凯瑟琳说出了一个爱丽丝从未听过的名字,她说,父亲自丛林回来后不久,就在医院结识了这个女人。他们几乎立刻结了婚。
这是个奇迹。一段爱丽丝未曾亲历的历史,在这个早上出现在她的眼前。此刻,风在楼宇间尖啸,五层楼之下,总水管爆炸交通因此瘫痪,隔壁大厦里,警报误响,人员被疏散殆尽。
爱丽丝毕业后,立刻去菲殊洛的布店上起了班。她从一群年轻女孩中脱颖而出,那些女孩觉得,在大街(这也是镇上唯一的街道)上工作一两年,顺便攒好自己的嫁妆,也许会很有趣。她回绝了当护士或老师的建议。对其他女性来说,还可以选择投身天主教——当修女,但菲殊洛的长老会实在叫人难以想象,那是一个令人看不透的古怪谜团。她们扪心自问,谁会想生活在一群女人中间?
“你为什么想来我的布店上班?”店主麦克唐纳小姐问道。她是个高挑的女人,梳着大圆髻,一绺绺碎发从发髻里漏出来。她二十年没剪过头发,并为此自豪,尽管谁也没见过这一头长发披散下来的样子。
“我想赚点钱,同时想想接下来要做什么。”
“你是指,直到某个人出现,向你求婚?我不希望有男孩在这里晃荡。”麦克唐纳小姐说。
爱丽丝觉得,最好还是别告诉未来的雇主,自己已经被道格拉斯·麦克诺特遗弃了,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某天他还会出现的。于是,她只说:“我父母的农场刚起步,我要是现在离开,他们会很辛苦。周末我还能帮忙挤奶。”
这番话打动了麦克唐纳小姐,因为她发现爱丽丝勤劳简朴,而且自己不必许诺长期雇用爱丽丝。“你可以先试上三个月,到时我们看看彼此是否合得来,你再决定要不要留下来。”
就这样,爱丽丝站到了菲殊洛布店的柜台后面,数纽扣;卖束腰和中国绉纱;安排尖杯文胸的订单;向年轻女士推荐缝纫样式——一个月前,她还在跟她们一起上地理课;学做盘扣,然后向顾客演示;提醒麦克唐纳小姐,毛线区的三股线库存已经不多。与此同时,她呼吸着新衣服的清香,至今这个味道都会让她想起毛茛。
麦克唐纳小姐雇爱丽丝,起先只指望她洒扫店面、泡泡茶——这些活儿她都干了。等爱丽丝提议店里可以订购一些束腰带,因为她听说镇上的女孩都穿束腰带(她自己也想拥有一条)时,她的雇主久久地端详了她一会儿,进了半打,第二天就卖光了。之后,麦克唐纳小姐抽出时间去镇上采购,留爱丽丝看店。
新货一到,营业额便涨了,爱丽丝的薪水也涨了。
她会觉得,爱丽丝在为她描绘一个幻象,或许,爱丽丝根本不记得他。
菲殊洛现在由一连串的商店组成,这些商店被一条主干道一分为二。邮局早已倒闭。大家都去镇上买衣服,布店不见了。方形白色教堂坐落在枝繁叶茂的大树底下,博物馆里陈列着村中先祖的严肃面孔,社区礼堂已显出岁月的痕迹,菲殊洛阵亡将士纪念碑立在路边,由一根沉重的铁链围住。道格拉斯·麦克诺特的名字不在上面。
道格拉斯不是在战场上倒下的,而且,他参与的只是一场小小的丛林冲突战。他赴战,不是为了响应席卷全国的征兵号召,只是一个年轻人面对生命中没法回答的问题时做出的反应。他的名字被刻在一块墓碑上,在安静的海滨墓地里,起风时,沙子在墓碑上扬起又落下,干草齐齐弯了腰。伞兵道格拉斯·麦克诺特,英国特种空勤团,马来亚。没写妻子的名字。这就是爱丽丝所知道的全部。
她父母的农场与麦克诺特家毗邻。麦克诺特家族在这里定居已久,埃默里一家则是新来的,他们的土地不及邻居家的几分之一,除了河边那三片郁郁葱葱的小农场,其他地方都无人照料,长满了金雀花。一个夏日午后,临近挤奶的时间,他们一家驱车来到这个山谷。奶牛挤在后面的车厢里,乳房都快撑破了。你好,站在路边的人们说。你好,爱丽丝的父亲说着,走进农场上摇摇欲坠的棚屋,一边把奶牛卸下卡车,一边给它们挤奶。
一个看客跟了上来。“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开口。”那人说道。他,就是道格拉斯。他肤色黝黑,黑色棉汗衫上露出结实的颈子,破旧的灰毡帽下是一头鬈发,短而壮的小臂遍布蜷曲的汗毛。他点烟时,会先用舌尖和上唇轻轻压住香烟,让它保持平衡,然后才将它衔入口中。
爱丽丝的父亲悉心打理着自己的农场。他是个爱梦想的家伙,干农活时一手拿着教材,一手拿着铁锹,邻居们议论纷纷,却很感兴趣。他安了电篱,草坪能铺得更远。他家的乳脂含量慢慢上升,超过了周围的农场。你与其告诉我那几个儿子该怎么做,还不如去跟上帝说。他的邻居尼尔·麦克诺特说道。尼尔的声音里没有嫉妒。他的钱够用。他的三个儿子毕业后一直留在农场干活儿。老大马尔科姆结了婚,住所跟父母家只隔一个农场。二儿子和三儿子还住在旧农舍。艾伦总是懒洋洋地冲人微笑,干活时话不多。他爱喝酒,爱丽丝的父亲跟她母亲说,不过他不会伤害别人。道格拉斯二十八岁了,家里人依然惯着他。
麦克诺特家的老房子门口有一条走廊,两侧镶着精致的木栅栏。早上,这里炙热无比,连路边泥地里的天竺葵都被烤得垂头丧气。到了下午,狗会跑到那里睡觉。
屋里的陈设叫人很难看穿麦克诺特一家的殷实。餐边柜上摞着旧报纸和成堆的账单,烟灰缸满了才倒。起居室里随意地摆放了一套棕绒布艺家具。墙上挂着从当地商店里买来的挂历,以及两张尼尔父母的照片,照片装裱华丽,里面的人物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摆出庄重的姿势,他母亲穿的是一条黑色高领长裙。两张肖像下方,有一架旧钢琴。礼拜六晚上,朋友们过来喝酒唱歌,麦克诺特一家会弹奏这架钢琴。艾伦一直弹到断片,然后蒂莉——他们的母亲——会接着弹。他们会唱《啤酒桶波尔卡》《带着一线希望飞来》《她将绕山而来》,“她来时,她来时,会穿起粉红睡衣”。他们说,也许自己曾是长老会教徒,但现在已焕然一新。他们不说那些陈词滥调。“喏,”尼尔对爱丽丝的父亲说,“倘若我们念叨那些陈词滥调,孩子们就不乐意待在这儿了,不是吗?”道格拉斯和艾伦还睡在那间睡了一辈子的房间里,就在父母卧室的对面,里面像宿舍那样,摆了三张床,他俩各占一张。
“他们很有钱。”爱丽丝的父亲对她母亲说。如果你知道该往哪里看,就不难发现这一点。门前的农场上悠悠跑着一匹赛马,屋旁的车库里停着两辆加长美国轿车。在马尔科姆的新居,他的妻子诺艾琳布置了一个柜子,里面满是水晶酒瓶和画着三叶草的奶黄色贝尔里克虹彩陶瓷。她还在窗前挂上了蕾丝窗帘。
麦克诺特夫妇和爱丽丝的父母接纳彼此的差异。在满溢的烟灰缸和散乱的报纸旁边,蒂莉将木板擦得干干净净,壁炉也闪闪发光。打从一开始,爱丽丝的父亲就很喜欢麦克诺特家的男孩。他们让他觉得,自己已融入了人群,成了一个真正的农民。爱丽丝认为,她的父母在那里过得很幸福。他们的婚姻本已变得单薄脆弱,却在麦克诺特一家的和煦阳光下重新绽放。
至于爱丽丝,麦克诺特一家对她很宽容。
现在她回想往事,发觉自己曾是一个爱出风头的傲慢女孩,总想把别人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在上一所学校,她做到了,但她讨厌自己的新学校。农民们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去镇上的寄宿学校——倘若他们觉得这钱值得花。其余的孩子都进了菲殊洛中学,开始筹谋毕业与婚姻。克洛弗·约翰斯顿也许是唯一的例外,她比爱丽丝聪明,却不爱显摆。她是个谦逊的漂亮女孩,父母在这个区的另一头务农。爱丽丝和克洛弗成了朋友,但出了学校,彼此就相隔遥远。
蒂莉已经没兴趣招呼青少年。“你为什么不去看看诺艾琳?”复活节前后的一个下午,爱丽丝到她家门口寻找玩伴时,蒂莉这样说道。她把头歪向一边,拼命摇晃:“我往耳朵里倒了双氧水,去耳垢的,”她解释道,“让它起泡,你懂的。喏,把这碗鸡蛋带给诺艾琳,省得我跑一趟了。”
诺艾琳快生孩子了。爱丽丝在客厅里找到了她,她在给婴儿服的前襟绣花,看起来急躁又成熟。
“你打算给宝宝起什么名字?”爱丽丝问道,试图吸引她的注意。
“我还没想好,”诺艾琳答,“如果是女孩,叫帕梅拉,如果是男孩,叫托德,你觉得怎样?”
“不好听。”爱丽丝说。
“夏尔曼呢?”
“不好,”爱丽丝说,准备卖弄一番,“男孩的话,就叫荷马,怎么样?”
诺艾琳看上去已饱受磨难:“你能把戒指举到我肚子上面吗?”
“干吗?”爱丽丝退了一步,问道。
“测测生男生女。上次蒂莉测出是个女孩,但我觉得不可能,当时戒指是往下移动的。我确定这是个男孩。”她边说边褪下戒指。她拿起一卷线轴,拉出一截线头,将它系在戒指上。
“我要怎么做?”爱丽丝问道。诺艾琳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喏,你提着线,把它放到我肚子上方,观察戒指是怎么动的。如果转圈,说明这是个女孩,如果上下晃动,说明是个男孩。你不知道这个办法吗?”
“不知道。”
“如果停在了中间,那就是个灾星。”诺艾琳打了个寒战,掀起自己的孕妇服,露出大肚子。她躺在那里,腹部光滑洁白,像山一样,突然,肚子的侧面出现了一个牡蛎状的隆起。
“看,是宝宝的手。”诺艾琳说。
爱丽丝感到一阵恶心。
“来吧,快。”
现在她回想往事,发觉自己曾是一个爱出风头的傲慢女孩
爱丽丝拿起戒指,这时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是道格拉斯,诺艾琳的小叔子。
“哦,”他说,“你的儿子兼继承人怎么样了?”他的声音有点古怪。
“是个女孩,”爱丽丝说,“诺艾琳打算叫她吉娜薇。”
一阵短暂的沉默。“亚瑟在船上缓缓答道。”道格拉斯说。爱丽丝吃了一惊,戒指险些从手中滑落。
“一坨狗屎。”道格拉斯说着,转身走了。爱丽丝不知道,他说的是孩子,是戒指,还是自己引用的诗篇。但她意识到,他本该去菲殊洛中学念书的。
“你知道,我本可以嫁给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他走后,艾琳说。她指的是麦克诺特兄弟。
爱丽丝没作声,诺艾琳又说:“我得赶在别人前面生个男孩。你明白吗?”
“道格拉斯喜欢跳舞,他每两周去一次。”蒂莉咬着缝衣针,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她很同情爱丽丝,后者在尝试用姨妈寄来的布料裁制衣服。爱丽丝的母亲在农场忙碌,没时间帮她。
“他都去哪里跳舞?”爱丽丝问道。礼堂里会举行公共舞会,但次数稀少,间隔也久。学校里的女孩大多去过。她们十四岁开始参加舞会,在菲殊洛,这个年纪已接近成年。爱丽丝的父母不让她独自参加舞会。她跟父母一起去过一次,觉得自己像个小孩。
“你不知道方块舞吗?”蒂莉说,“俱乐部的人在礼堂碰头,不是公开的舞会,只有三四十人参加。”爱丽丝看得出来,蒂莉刚说完就后悔了。她瞥了爱丽丝一眼,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你是个大姑娘了,”她说,“你长成大姑娘了。你开始存嫁妆了吗?”
当道格拉斯再次开着别克汽车,停在麦克诺特家门口时,爱丽丝已经等在那里。她从奶站后面冲出来,为他打开大门。
“这是哪一出啊?”等她关上大门,他探出车窗问道。
“拜托了,可以载我去跳方块舞吗?”
他叹了口气,看向另一侧的车窗。“当然可以,”最终他说,“要是你父母答应的话。”
从此之后,爱丽丝与道格拉斯·麦克诺特有了来往。他的年纪几乎比她长一倍。现在想来,她还是有些吃惊,父母竟会同意她跟他外出,不过她也已经明白个中缘由:他们觉得这两人一定不会坠入爱河,他们就像一个和气可靠的大人和一个孩子。有很长一段时间,爱丽丝也只把道格拉斯当成带自己出门的工具。回想起来,她觉得自己虽然莽撞,却实在天真。他是怎么想的?他是怎么看她的?爱丽丝后来一直思索着这些问题。
克洛弗有几个好哥哥,有时她也被允许参加舞会。这也许是爱丽丝获准跟道格拉斯一起出门的原因。
有天,克洛弗满脸震惊,将她拉到一边。“我得知了性的另一种说法。”她说。是表哥们告诉她的(亲哥哥们绝对不会跟她说这些,他们家一直呵护女性)。操。这就是那个词。
她们惊恐地看着彼此。猪在灌木丛中互操。这个词粗俗野蛮得不可思议。她们知道性是一根烧得通红的火钳,但她们难以想象自己会被烧伤或灼瞎。如果性是这样的,她们可不想沾染分毫。那个礼拜,毕业一年多的女孩玛丽说,自己同时在约会两个男人,每晚都会和其中一个去墓地:她还在考验他俩谁的家伙——这是她的说法——更好。这事传得沸沸扬扬,也传到了学校。克洛弗和爱丽丝瞠目结舌,不知传言是否可信。与此同时,在麦克诺特家,诺艾琳生了个女儿,她称其为最可爱的小东西,等伤口愈合,她就会尝试再怀一个。
爱丽丝去舞会时,总会投入地跳起那套舞步,抓住一只手,扭腰,移到下一个舞伴跟前:满脸通红的老男人道格拉斯,或是克洛弗的哥哥,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人。给他们伴奏的是一位钢琴师和一位手风琴手。领舞人将一头金发梳成了大背头,穿格子衬衫,戴领巾。他拍着手,跺着脚,踏着《红河谷》的节奏:“哦,我们要去下一个山谷/你绕到你的左边,又绕到你的右边/你从山谷里挑选你的女孩/哦,你挑选你的红河女孩。”
往返途中,道格拉斯几乎一言不发。爱丽丝并不介意,不过,她偶尔会跟他说话。有天晚上,他们驱车回家,在绿草茵茵的山坡间穿行,月亮像是漂在天上,一时停下,一时浮起,在夜空中缓缓流淌。
“月亮是魔鬼的帆船。”爱丽丝说。
“天哪。狗屎。”他紧紧地攥着方向盘,说道。她想,他不打算让自己再次醉心诗歌了。
一到埃默里农场对面的麦克诺特家门口,爱丽丝就跳下车,为他打开大门;他招呼也不打,飞快地驶了进去。她在他身后关上大门,目送汽车穿过沾上露水的土路。一种幸福降临在她身上,降临在毕业前的那几个星期、几个月。
直到罗达·奥凯特出现。又一个跳方块舞的晚上,爱丽丝像往常一样换好衣服,站在邮筒旁边等候。道格拉斯没来。她回到屋里,给他家打电话。她在脑中想象电话铃声如摩斯电码,响在麦克诺特家的厨房里。代表“S”的三下“滴”声过去,蒂莉接起了电话。时间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他没告诉你吗?他挤完奶就会直接去村里。”她说。爱丽丝听得出来,蒂莉并不意外。
待她回答,没有,他没告诉她,蒂莉只说:“他一定是忘了,对吧?”
“他不会再回来接我了吗?”
蒂莉没法再推脱了:“他要去接罗达。她住在旅馆里。你知道罗达的事,对不?”
“哦,是的,当然了,我知道罗达。”
“唔,那么,那就好。”蒂莉似乎松了口气。
爱丽丝的母亲踱进房间。
“道格拉斯迟到了?”
“迟了一小会儿。他要去接一个叫罗达的人。”
“哦,对,罗达,”她含糊地说,“我听说过她。”似乎每个人都听说过罗达。
“我去路边等,”爱丽丝撒了个谎,“他来的时候肯定要赶时间。”她在母亲再次开口发问前冲出了家门。
去菲殊洛要走两公里的路。爱丽斯满心怒火,抵达舞会时已经九点,舞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她刚刚沿着黑漆漆的大街匆匆赶路,经过了那家她很快就会去上班的布店。泡茶的妇人坐在礼堂的角落里闲聊。她们从不跳舞。她们穿上了伞裙,把胸脯裹在亮晶晶的绸缎衬衣里,却不是来跳舞的。一面影壁隔开了厨房与舞厅,盛着晚餐的盘子就摆在附近。水快烧开了,爱丽丝关掉炉子,给水壶加满水。最后一曲终了,她拉开挡板,用尽力气喊道:“来拿吧。”就像那些妇人一样。
角落里一阵骚动,跳舞的人群中也闪过一丝惊讶。爱丽丝一动不动地站着,刻意咧嘴微笑。
“哦,”一个老妇说,“她不就是那个小助手吗?”她的语气非常和善,不过,她和她的朋友显然对爱丽丝的举动漠不关心。
道格拉斯朝她走来,有个女人挽着他的手。她穿一条浅蓝色的压花丝绒长裙。爱丽丝立刻发觉,他爱这个皮肤黝黑丝滑的女子。
“你好啊,孩子,”他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这一刻她明白了,他从没好好瞧过自己。
他向罗达·奥凯特介绍了爱丽丝,罗达脸上闪过灿烂的笑容。爱丽丝爬上后座,准备搭车回家时,罗达似乎并不介意,道格拉斯却朝她剜了一眼。
一种幸福降临在她身上,降临在毕业前的那几个星期、几个月。
爱丽丝后来得知,道格拉斯是在镇上的赛马场结识罗达的,她是那里的售票员。为了离他近一些,她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到酒吧当起了服务员。慢慢地,爱丽丝开始了解这个女人。有些周末她留宿农场,蒂莉会打发她过来,借上一杯糖或一包烟,正如爱丽丝的父母有时向他们借东西那样。罗达不是每个周末都来,时不时就像消失了似的。她母亲估摸罗达有二十六七岁了。“待嫁好久啦。”她对丈夫说。罗达浑身散发着浓香,皮肤仿佛被花瓣浸泡过。她有一双椭圆形的乳房,沉甸甸地悬在细细的腰肢上方。
大部分时候是罗达在说话,她像猫咪一样轻轻咕哝着,关于她自己、道格拉斯与麦克诺特夫妇的闲谈如水流出。挤牛奶是当道格拉斯女友的痛苦代价,但她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干这个活儿,而且她想,等时候到了,她得重新习惯这项劳动。人类的粪便与牛的粪便,大差不差。她在酒吧里看到的那些事,准会让爱丽丝大吃一惊。爱丽丝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样的,哦,你不会知道的,你不会知道的,她说。爱丽丝突然心惊胆战起来,想着,也许自己真的不会知道,而不知道比知道更糟糕。酒吧的老板和老板娘舍不得提供多少热水,罗达说。爱丽丝呼吸着萦绕在身边的自然香气,倒是想象不出这一点。不过,罗达周末每天冲三次澡,虽然这样一来,道格拉斯从牛棚回来后,只能省着点用水。罗达·奥凯特,她继续说,有点拗口,不过这不会困扰她太久,等她成为罗达·麦克诺特,就不会了。她觉得爱丽丝某天也会结婚的。她和诺艾琳相处得如何?她不确定诺艾琳是否喜欢自己,不过,这会让她有点不自在,有另一个女人要分家产,诺艾琳给自己的小女儿起名为洛林,爱丽丝觉得这名字如何?“她大概担心我会生个儿子。”罗达说。然后她咬了咬嘴唇,仿佛说错了话,仿佛有什么事令她烦心。爱丽丝长大后想生孩子吗?罗达话锋一转,这样问道。
罗达·奥凯特突然消失了,就像她出现时一样突然。起先爱丽丝没发觉罗达走了,因为她已经不去麦克诺特家了,除非父母叫她去传话。不过,有个周末,道格拉斯过来借用埃默里家的电话,因为他们家的电话坏了—至少他是这么说的。爱丽丝好奇他为什么不找马尔科姆和诺艾琳借电话。爱丽丝听到他对她父亲说,他会付电话费的。
“没事,孩子,”她父亲说,“你尽管打,打多少电话都行。我知道你会给我钱的。”
道格拉斯关上门,讲了很长时间电话。爱丽丝听到他抬高了嗓门,她把脑袋贴在门上。“对不起,罗达,我没办法。”他说。她听见他在哭泣。罗达竟会如此不近人情,这让她心碎。她难以想象发生了什么糟糕的事,竟让罗达有这般反应。过了一会儿,爱丽丝才发觉,罗达好几个礼拜没来农场了,远远久于她平时到访的间隔。显然,这不是导火索,她听到这番争吵时,一切已成定局。
“她不会回来了。”爱丽丝的母亲隐晦地说道。她和丈夫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
没过多久,道格拉斯又来了,神情古怪,几近狡猾与欣喜,就像一个搭了树屋并且确信不会被人发现的小男孩。他能让人把一封信寄到这里吗?
他和爱丽丝的父亲走到屋外交谈。她父亲焦虑地将手插进稀疏的头发,摇了一两下头。最后,她看到他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每天晚上,道格拉斯挤完牛奶,就会来这里,查看那封信到了没。爱丽丝留心着罗达写来的信。在她的想象中,罗达的笔迹应该是飘逸的,有潦草的圆圈,夸张地倾斜着,像托在手心的脑袋,带着顽皮的微笑。
那封信终于寄到了,可它根本不是罗达写来的。道格拉斯取信时爱丽丝也在场,是从惠灵顿寄来的公函,信封上的字是打印的。
“谢谢你,伙计。”他对她父亲说。她父亲局促地站着,显然跟道格拉斯一样渴望知晓信上的内容。爱丽丝依然记得当时他们的样子,两个男人站在一起,道格拉斯几乎像她父亲的儿子。他把信翻了个面,为了她父亲,他当场拆开了信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它递给她父亲,眼睛闪闪发亮。他们看着对方,既兴奋又惊讶。
“他们录取你了,”她父亲说,“哦,好家伙,我就知道他们会录取你。”
“我得跟老头子说一声。”道格拉斯说道,孩子气地咬着嘴唇,不太像平时的他。他掏出一根香烟,放进嘴里,没像平时那样轻轻压一下。
大约过了一个礼拜,道格拉斯穿着军装出现了。当然,当时她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他被英国特种空勤团录取了,成了一名伞兵,将赶赴马来亚作战。他的制服是橄榄绿的,衬衫与领带则是棕绿色。他头戴一顶栗色贝雷帽,帽子上印着一把飞刀和一句格言:“勇者必胜。”
那时爱丽丝还没法想象丛林是什么样子,不过现在她知道了。在那个更名为“马来西亚”的国度,她站在丛林里,巨大的蝴蝶扑腾着翅膀,把风扇在她脸上,风里混杂着肉豆蔻油和兰花的味道,以及切开的榴莲那厕所般的恶臭。那种水果,她听说,要是跟酒精一起食用,能将人毒死。她见过蟒蛇、飞蛙和食鸟蜘蛛。致命、危险,却诱人。她站在那里时,想起了道格拉斯·麦克诺特。
他出发前在怀乌鲁受训,中间有过几次假期。最后的那次假期里,不景气的方块舞俱乐部临时举办了一次舞会。爱丽丝至少有六个月没参加舞会了,自罗达·奥凯特第一次露面,她就没去过,道格拉斯出人意料地出现在埃默里家门口。他已经与大家正式道过别,很郑重,致了辞,还在礼堂里专门摆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爱丽丝的父亲眼含热泪,送给他一支威迪文钢笔,这只钢笔花了他好大一笔钱。此刻道格拉斯站在门口,穿着军装,光芒四射。
“想去转上几圈吗,孩子?”他问。
爱丽丝的母亲在厨房忙活,听到这话,她抬起头来,仿佛第一次打算说点什么,叫爱丽丝别出门,之后却又改了主意。她抿紧了嘴唇。
空气中弥漫着离别的气息。虽然俱乐部没落了,但到场的人比往常多。人们再次赶来跟他道别。老伯们穿着宽松的灰裤子和格子衬衫,跟后勤一起来了,他们靠墙坐下,只是观看。晚饭时分,他们抓着道格拉斯的手,眼里闪着光,握了很长时间。
“把那些混蛋赶出林子,孩子,那些小鬼子,把他们打跑。”
爱丽丝听见一个人这样说道。
她站在那里时,想起了道格拉斯·麦克诺特。
“孩子,我用十块钱买你这顶帽子。”另一个人说。道格拉斯只是微笑,显然,在他脑中,新生活已经展开。他跟所有的女性跳舞,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他还把后勤从角落里拉了出来。他们唱起《红河谷》——“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我们会想念你明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扬……”
回家的路上,空气清冽。天上有一轮新月,爱丽丝不禁透过车窗望向它。她拨弄着口袋里的零钱,往道格拉斯身边移了移。他似乎没注意,于是她直接挪到了他身边。他的身体在制服里晃动了一下。车开出去不远,他便将别克停在路边,把手放在她的手上。
该跟他的女儿说什么呢,爱丽丝一边回忆,一边思索。没什么。一个吻,只是一个吻。这就是他们之间发生的事,仅此而已。等他把她按在座位上,她压低声音问道——虽然在被月光照亮的广阔农场里,不会有人看到或听见他们——“你要操我吗?”
“不,”他说,他没有停止亲吻她,“没事的,我还不打算让你生孩子。我会照顾你的。”他把她的舌头吸入口中,用自己的舌尖挑逗她的舌尖。她曾注视过那飞快跳动的舌头,它比想象中更热、更甜,训练开始后,它再没碰过香烟。他亲吻她的脖子,从手臂一直吻到指尖,他把她的手翻过来,亲吻手掌,然后又一路吻回手肘。他把衬衫从她肩上褪下,用舌头在她的乳头上打圈。
他一直在深深地呼吸,仿佛想把她身上的味道吸进自己体内。她感受到了罗达·奥凯特曾感受到的。她闻到一种熟悉的气味,花朵般的娇嫩气味:她的身体——就像曾经罗达的身体那样——在他的抚摸下绽放。他分开她的双腿,手掌短暂地停留在两腿之间。
“好的。”爱丽丝说。
“不,”他边说边帮她整理好裙子,“不。”
他发动汽车引擎,握住她的手。“我不会忘记这一刻。”
他说。
她以为他选择了自己,而不是罗达,虽然未免太晚了。
麦克唐纳小姐对爱丽丝的进步深感满意。她给店里想出了一个新点子。每次进了新衣服,她就会逐件评估,然后列一个清单,给一些农妇打电话。“我在店里找到了一件适合你的衣服,”她对每个人都这么说,“我用乡村快递寄给你试试,好吗?”
这项新服务令顾客又惊又喜。一件衣服也没被退回来。一天早晨,麦克唐纳小姐对爱丽丝说,爱丽丝不妨跟她一起去镇上的仓库进货。她会请一个以前的老帮手看店。
她们在一排排衣服中间逛了一上午。麦克唐纳小姐结账时,让爱丽丝去商店里转转。爱丽丝看得出来,她对自己依然满意。
她在街上看到了罗达·奥凯特。罗达走在街上,微微含胸。她没看到爱丽丝,因为她的全副注意力都放在一个孩子身上,一个无精打采、迷迷糊糊的四五岁男孩。爱丽丝立刻发觉,那是罗达的孩子。她说不清自己是怎样发现的,但他们之间有某种联系,加上他与她酷肖的长相,向她说明了一切。她站在一家商店门口望着他们,望着她转头冲他微笑的样子。罗达·奥凯特身上的某种特质已消磨殆尽,但她依然在微笑,那孩子也看向她,脸上满是毫无保留的信任,这张脸依然相信一切皆有原因,消失只是暂时的。
“我今天在镇上遇到罗达·奥凯特了。”当晚她回到家,跟母亲说道。
“她跟她的孩子一起吗?”
“你怎么知道的?”
她疑惑地看着爱丽丝:“哦,蒂莉跟我说的。她发现之后,跟每个人都说了。”她母亲似乎忘了爱丽丝才刚刚跨越那条横亘在女学生和职业妇女之间的秘密鸿沟,也忘了有多少事情还瞒着她。一切的边缘都模糊了。克洛弗·约翰斯顿的父母会送她去寄宿学校再读一年。她眼前似乎是无尽的童年,爱丽丝为她遗憾。
她没问母亲的是,蒂莉知不知道,道格拉斯告诉罗达她不能把孩子带来农场时,他哭了。她现在明白了,这就是打电话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
爱丽丝离开布店前,还发生了一件事。道格拉斯给她寄来一张明信片,当时他离家六个多月了。爱丽丝不知道丛林已经要了他的命。不会立刻致死,但是那病会盘踞他的余生。她觉得,他寄那张明信片时并不知道自己病得有多重;她确定,他以为自己回到农场后,就会恢复健康,毕竟农场里草坪宽广,树木修成了篱笆,而最危险的鸟儿不过是一只盘旋的老鹰。
他把明信片寄到了店里,她猜这是他的又一个小伎俩,这样他的计划就不会被旁人知道。她意识到,他一定听说了她的近况:她如今在布店工作,长大了,工作也顺利。她希望他也已经得知,现在没人觉得她不好相处了。他的卡片上只写着:“我要回来了。”这句话,以及他的名字。
爱丽丝看过一个形容女性一生的短语,她一直记着它:无休止的叙述。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她这样采访自己。这些采访并不总是跟道格拉斯·麦克诺特有关,甚至不会经常跟他相关,因为后来在她身上又发生了许多别的事。但他是叙述的一部分。
爱丽丝记得,明信片一度是生活的缩影:一张图片加十来个字,你就了解了一切。从某种程度来说,道格拉斯的明信片也是如此,虽然上面没有图片,话也写得更简短。然而,明信片寄到时,发生了一件事,她至今无法解释那是怎么回事。麦克唐纳小姐从邮局取完信件,把那张明信片带到了店里,当时爱丽丝在叠一卷薄纱。她将明信片放在柜台上,没说什么。爱丽丝一眼便读完了。接着她把布料放在柜台上,拿起卡片,走到门外,沿着马路走到村子的中央,走向绿草茵茵的山丘。狭窄的山谷在她眼前蔓延,头顶的天空无垠而空旷,包围她的是深秋的空气,它像音符一般,被阳光照得透亮。她父亲也许终于能拥有自己渴望的儿子了。两个农场会合并为一番景气的事业,它们血脉相连。她想蹲在地上,仿佛要生出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她又闻到了欲望的气味。
然后,她转身往回走。她不知道,他的卡片是在提醒她做好准备,还是给她提供了一个离开的机会。已经领略过山谷外面的世界,但选择回到家里——这是一回事;从未有过离开的机会,于是只得待在这里——这是另一回事。这一层,他可能已经明白了。
另外,罗达·奥凯特毕竟存在过。
这些事,爱丽丝桩桩件件都可以告诉凯瑟琳,但她没有。爱丽丝也许会告诉她,如果她是爱丽丝的女儿,那么她的名字可能会是带“C”和“I”的那个“凯瑟琳”,或是根本不叫“凯瑟琳”。但她只是说,她想不起太多了,因为她毕业后不久便离开了“山谷”,当时出现了一个当广播员的机会,于是她来到了这座南方的城市。之后她只途经过菲殊洛一两次。她去过道格拉斯的墓地,为他的遭遇遗憾。爱丽丝也许会,但并没有,告诉他的女儿,当她打来电话,说出自己的身份时,爱丽丝感到一阵战栗,如同紫罗兰迎来了春风的吹拂。她温柔地回忆着凯瑟琳的父亲,就像回忆其他男人时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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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 Joanna Kosinska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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