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先后剥离三大业务,主办的杂志社收版面费是否违规?这国企创业板IPO
文/Ronald
摘要:广东建科公司申报创业板IPO,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先后剥离了建筑施工、规划设计、监理咨询,现在只剩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营收的比例持续上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15909万元、6570万元、-1945万元,断崖式下降。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分别为公司第1大、第3大、第2大客户。期间费用中销售费用占比持续上升,销售费用增速远超营收增速。2019年营收16.49亿元,销售费用只有2427万元,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只有1.47%,而2022年营收10.72亿元,销售费用反而增加到6254万元,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上升到5.83%。2022年营收比2019年下降34.98%,而2022年销售费用却比2019年增长157.68%。综合应收账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销售费用等指标变动分析,2022年公司存在“宽信用、保营收”的嫌疑。《广东土木建筑》杂志的主办单位是广东建科,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分别为88.76万元、113.67万元和136.82万元,主要为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在该期刊登稿而缴纳的版面费,这些版面费列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出版单位收取版面费是违法行为,按《出版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10倍以下的罚款。报告期3年版面费收入合计339.25万元,按《出版管理条例》的上述规定,这339.25万元为违法所得,不仅要被没收,还要处以上述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即1696.25万元-3392.50万元。如果再计算2020年度以前收取的版面费,没收金额和罚款金额就更多了!这个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足以构成该公司IPO的重大法律障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创业板IPO。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3.62%,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国资委。
一、报告期先后剥离了建筑施工、规划设计、监理咨询,现在只剩建设工程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公司招股书(上会稿)的报告期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申报IPO获得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首版申报稿的报告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2018年、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检验检测、监理咨询、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其他等5大板块组成。2019年11月,公司将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业务进行了剥离;2021年8月,公司将监理咨询业务进行了剥离。前述剥离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检验检测业务。报告期内接连剥离3大业务,甚为少见。
单位:万元
笔者把公司2018年-2022年的营收、净利润拉通比较,显示2019年是公司营收的最高峰、2018年是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最高峰。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收、净利润明显比2018年、2019年下了一个台阶。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比2019年下降34.98%,扣非归母净利润比2018年下降37.61%。
单位:万元
二、94%以上的收入来自于广东,广东省外业务拓展不顺,省外收入持续下降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来自广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3,429.09万元、111,174.32万元和和103,518.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20%、97.03%和97.68%。2020年、2021年、2022年,来自广东省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371万元、3406万元、2458万元,持续下降,说明省外业务拓展不大顺利。
三、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营收的比例持续上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断崖式下降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 23847万元、27914万元和484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0%、11.46%和19.43%。备考口径下,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20958万元、27914万元和484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9%、11.37%和19.25%,报告期内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24%、23.41%、43.41%,持续上升。伴随着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同期营收比例的持续上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绝对值断崖式下降,从2020年的15909万元、下降到2021年的6570万元,再下降到2022年的-1945万元。
单位:万元
备考口径下,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32.47%、36.13%和36.66%, 应收账款账龄在报告期内逐期拉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9次、2.98次和2.19次,在报告期内逐期下降。
四、控股股东是公司前三大客户
公司前身是2013年12月25日由广东建科(事业单位)改制设立的广东建科(全民所有),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工)全资子公司。2021年12月,广东建工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无偿划转给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目前,建工控股持有公司股价73.62%。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分别为公司第一大客户、第三大客户、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公司贡献收入2110万元、2809万元、3283万元。
五、期间费用中销售费用占比持续上升,销售费用与营收指标严重不匹配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722万元、4458万元、6254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52%、13.20%、17.54%,持续上升。
2021年、2022年销售费用同比分别增长63.76%、40.29%,而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44%、-7.07%,销售费用的增长远超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2022年销售费用6254万元,是2020年的2.30倍,但2022年的营收只是2020年的96.13%。
我们把2018年-2022年的营收、净利润、销售费用拉通来看,发现2018年、2019年营收高位的时候,销售费用绝对金额、占营收比例反而挺低。2018年-2022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上升。
单位:万元
六、报告期3年收取杂志版面费合计339年万元,是否违法?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1545万元、115381万元、107228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745万元、801万元、125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的部分来源为发行人出版《广东土木与建筑》期刊产生的版面费收入。
2023年8月2日公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问题4:关于杂志业务收入划分的合理性”更细致介绍了“其他收入”的情况。《广东土木建筑》杂志的主办单位是广东建科,是国内土木建筑工程领域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分别为88.76万元、113.67万元和136.82万元,主要为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在该期刊登稿而缴纳的版面费。
2023年8月2日公布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问题4:关于杂志业务收入划分的合理性”更细致介绍了“其他收入”的情况。《广东土木建筑》杂志的主办单位是广东建科,是国内土木建筑工程领域的综合性科技期刊,报告期内产生的收入分别为88.76万元、113.67万元和136.82万元,主要为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在该期刊登稿而缴纳的版面费。
出版单位正常、合法的收入是杂志征订收入、广告费等,收取版面费是典型的出版单位出售版面的违法行为,这在出版界众所周知。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出版单位出售版面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10倍以下的罚款。
广东建科报告期内产生的版面费收入分别为88.76万元、113.67万元和136.82万元,合计339.25万元,按《出版管理条例》的上述规定,这339.25万元为违法所得,不仅要被没收,还要处以上述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即1696.25万元-3392.50万元。如果再计算2020年度以前收取的版面费,没收金额和罚款金额就更多了!这个违法行为是否重大违法行为,是否足以构成该公司IPO的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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