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场锁喉对手,前国脚郑龙被重罚
8月16日,中国足球协会官网公布处罚决定。中超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队27号球员郑龙因手掐对方球员颈部,被停赛4场,罚款人民币4万元。
通告显示,2023年8月12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二轮场序第170场,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队与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五华奥体中心惠堂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86分钟时,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队27号球员郑龙在无球状态下实施暴力行为,用手掐对方球员颈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最终,梅州客家主场1比0战胜青岛海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青岛海牛足球俱乐部队27号球员郑龙予以停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4万元。
郑龙,1988年4月15日出生于青岛,曾于2009年入选国家队,曾效力于广州恒大,现属青岛海牛。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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