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命的秘密,我们并不比蚂蚁知道得更多
新书试读
小鸟文学
来自新近好书的试读章节,由小鸟文学编辑部从近期出版物中挑选而来。祝阅读愉快。
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三十二卷,为免费内容。
《夏日木屋札记》是瑞典奥古斯特文学奖获得者妮娜·波顿全新力作,讲述了作者在母亲的乡间木屋度假时,与周围世界的小生物邂逅、互动的奇妙经历。飞蚁共舞其实是一场盛大的“婚礼”?看似讨厌的乌鸦其实聪明可爱又有同情心?在作者笔下,狐狸、蜜蜂、松鼠等动物是启发日常哲思的邻居与访客,植物和细菌也有着独特的生命语言和沟通方式。作者以诗意而洗练的文字,呈现了一位文学家兼生物学家眼中的生命百态和物种进化史,同时呼吁人们与不同物种平等对话,和谐共生。经出版社授权,我们摘选了《墙上的蚂蚁军团》,分享给读者。
一生仅此一次的高飞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将蚂蚁与存在主义联系起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蚂蚁身形渺小,意味着它们只能成为浩瀚宇宙中一粒不堪一击的尘埃;而在它们庞大的种群面前,蚂蚁个体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这一点也很直观。只有依赖负责不断分娩的蚁王的气味,它们才能活下来。这就引出了一个最大的存在主义问题:我们人类也是这样吗?是我们一手创造了主宰我们生活的神吗?
1911 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 Maeterlinck),同样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我读文学史时,曾将他的戏剧《盲人》(The Blind)与塞缪尔·贝克特的《等待戈多》(Samuel Beckett,Waiting for Godot)放在一起比较,我发现后者的灵感可能源于前者。这两部剧描述的都是愚民对领袖徒劳而永久的等待,在梅特林克的剧里,领袖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因为等待他的都是盲人,他们不知道领袖其实就坐在他们中间——只是已经死了。
虽然梅特林克因其象征派戏剧而闻名,但他也写了一些相当出彩的生物论文集。作为一名养蜂爱好者,他将第一部论文集献给了蜜蜂。20 世纪 20 年代,他曾受邀撰写一部电影剧本,但令制片人大为震惊的是,他竟试着将一只蜜蜂打造成英雄。不过,在他的书中,他对独居蜜蜂的一些描述却相当贬损。在他看来,独居蜜蜂应该抛弃狭隘的利己主义,上升到兄弟情谊的层面上来。我对梅特林克的用词有点困惑,因为无论是“狭隘的利己主义”还是“兄弟情谊”都不能准确描述蜜蜂,但我明白,他这样写是为了颂扬蜂群团结一致的美德。
比起蜜蜂,蚂蚁才是他更理想的研究对象,1930 年他还写了一本关于蚂蚁生活的随笔集。作为一名象征主义者,他能从最简单的蚁丘中看到人类的命运。毕竟,我们对生命的秘密知之甚少,并不比蚂蚁知道得更多。撇开他相对克制的象征主义手法,书中那些引人入胜的事实描述,极大地激发了我对蚂蚁的兴趣。
在书中,他对蚂蚁生活的描写唯美而细致。一切生命都从小到几乎看不见的卵开始,其他蚂蚁会不断地舔舐它们,照顾它们。梅特林克猜想,蚁群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组织,大概是因为它们的后代需要不断的照顾。
人类社会和蚂蚁社会有很多共通之处,梅特林克认为,从由卵中孵化出的幼虫,可以看出几分人类的形态。在显微镜下,它们就像表情轻蔑、脾气暴躁的婴儿,有时又像装在梧桐树棺材里的蒙面木乃伊。所有的卵看起来都一模一样——除了即将成为蚁后的那一个。
从茧里出来时,蚁后的身体两侧各附带着一片面纱般的东西——那是她的翅膀。一想到那翅膀是蚁后从有翼祖先那儿遗传下来的,我就觉得很震惊。它们只有一天的时间俯瞰延续了数百万年的地球生命,这一天很关键。在这几分钟的疯狂飞行里,她们会攀升到比日常出行高度更高的空中,每一个蚁后都代表着一个新的起点。
我们人类也是这样吗?是我们一手创造了主宰我们生活的神吗?
在每年的一个特别的下午,5 点到 8 点之间,这场“飞行秀”都会准时上演。一场雨过后,地面变得松软,阳光再次回归,空气湿度达到 70%。至于蚂蚁是如何知道这一切的,至今还是个谜,但这场定期表演从来没有间断过。大约在晚餐时间,蚁丘沸腾着,年轻的蚁后被护送到地面。
尽管它们对天空一无所知,但有了翅膀,它们便能飞向空中。它们并不是单独行动。相反,这片领域的每一个新生蚁后,还有带翅膀的雄蚁王,都会飞向空中,后者将负责为前者授精。就像商量好了一样,各领地的蚁群会相互混杂,同时进行空中交配,从而减少近亲繁殖。
是谁发出了飞行的信号?没有谁,它们仅仅是凭着本能,掐准对的时间和对的天气。成群的飞蚁升上天空,饥饿的鸟儿在上方盘旋。它们就像火焰中冒出来的烟,影影绰绰,一直飞到夜晚。这时蝙蝠会飞来吃掉剩下的飞蚁,成千上万的蚁后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存活下来。雄蚁的情况则更糟,交配后,那些成功逃离被鸟类吃掉命运的“幸运儿”,会掉到地上,然后被原先朝夕相处的工蚁杀死——雄蚁已经在这一天——它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为蚂蚁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伴随着交配的兴奋,生命有了被复制千百倍的机会。但就像黑夜紧跟着白天,死亡会紧随新生而来,以防止队伍过于壮大。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梅特林克会为这种“婚飞”行为所迷住了。它就像一个具有存在意义的里程碑,将新生与死亡紧密相连。
蜜蜂不像蚂蚁一样成群交配,但它们的空中交配也同样激烈。不同于蚂蚁,为了试探雄蜂,蜂后会更加大胆地升空,远远超出蜜蜂的正常飞行高度,飞出人们的正常视域。这是雄蜂的高光时刻,它们的视觉敏锐度在这一时刻达到顶峰,因为它们绝不能失去对蜂后的追踪,只有跟着蜂后飞到天空最高点,才有资格与她交配。在这个过程当中,雄蜂的内脏会被拉出身体——当蜂后体内充满生命时,雄蜂却坠地而死。
对蚂蚁来说,“婚飞”既是对力量的考验,也与它们不能飞行的日常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梅特林克将这场飞行盛宴描述为一场乡村婚礼,蚁后翅膀脱落时,就像新娘脱掉婚纱一样,看上去十分浪漫。但狂欢之后没有派对,蚁后必须迅速在松软的土壤中挖出一个洞来,拯救自己和她将要孕育的生命。事实上,那是在为自己打造监狱。在接下去的有生之年里,她将一动不动地躺在这片黑暗的土地上。
她先产下一撮卵,再用营养丰富、带有抗生素的唾液舔舐这些卵,悉心照料,使其免受土壤中的细菌感染。她的体力一天天下降,为了继续生存,她必须吃掉一些自己细心呵护过的卵。但她的体内仍储存着数百万个精子,从现在起,终其一生,她将不断产下新鲜的受精卵,就像心跳一样有规律。
蚂蚁与人类
事实证明,蚂蚁社会和人类社会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个事实听起来有点让人不舒服,因为以蚂蚁的小人国世界来映射人类社会,实在令人沮丧。有了喉咙,我们能说话,有了手,我们能使用工具,正是它们帮助我们成功建立起文明社会。然而,既没有喉咙也没有手的蚂蚁,却比我们早数百万年就发展出了有组织的社会。它们可以通过气味、味道和振动进行通畅的交流;它们的下颚夹紧后,能夹起达自身体重二十倍的东西;当其他蚂蚁也加入帮忙时,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协同工作的手指,十分灵活。蚂蚁比其他任何生物都有资格证明一件事,那就是合作可以为建设先进社会铺平道路。
每种蚂蚁都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这一点。比如,织叶蚁会用叶子拼接筑巢。一般来说,一只蚂蚁可以用下颚抓住叶子的一边,用后腿抓住叶子的另一边,自己折叠叶子。但要把两片叶子拼在一起则需要团队的合作。一只蚂蚁抓住第一片叶子,另一只蚂蚁抓住这只蚂蚁的尾部,第三只蚂蚁抓住第二只蚂蚁的尾巴,以此类推,直到有蚂蚁能碰到第二片叶子。树叶之间是成群的蚂蚁链,有时它们几乎就是把自己“编织”在一起。当叶子的边最后终于对齐后,还要解决一个问题:如何把两片叶子粘在一起呢?这时需要的是一只即将结茧的幼虫——一只蚂蚁用嘴叼着幼虫,像梭子一样在叶子边缘来回移动,幼虫则不断释放出有黏性的茧丝,用以黏合。这个过程中,还未发育完成的蛹就成了一种有生命的工具。一直到整个蚁巢看起来像一个巨大的、丝滑的、闪闪发光的茧,筑巢工作才算真正完成。
蚂蚁还能把自己的身体当作一种建筑材料来使用。比如,火蚁聚集成一团,可以形成防水的筏子;而热带的行军蚁能用身体结成巨大的帐篷,既能保护蚁后,还能调节温度和湿度。此外,蚂蚁还善于利用身边的材料:盘腹蚁能将多孔树叶转变成海绵,用来运输液态食物。——也就是说,蚂蚁已充分证明了自己使用工具的能力。
因此,即使是再渺小的昆虫,也有能力建立先进的社会,而蚂蚁甚至早在人类之前就做到了这一点。大约一万年前,当我们开始耕地的时候,蚂蚁就已拥有 5000 万年的耕作历史,而且在其他诸多领域也已有所建树。
在得克萨斯州,有一种蚂蚁叫收获蚁,它们以一种特殊的草为生,在培育这种草之前,它们会清除其他植物。即使再小的草叶,对于蚂蚁来说也无异于参天大树,所以它们一定是了不起的伐木工;而且地面上的每一颗小小的砾石,对于它们都堪称巨石,清理工作之艰巨可想而知。
还有一种蚂蚁叫切叶蚁,它们的日常工作则更复杂。它们以一种真菌为食,但培养这种真菌需要大量的树叶,所以它们必须大规模地收割和加工树叶。每天,成千上万的工蚁前往不同的收获地点采摘树叶,将它们切成更小的叶片。数量众多、组织严密的它们,可以在一天左右的时间里把整棵树的叶子都摘下来,然后由另一群蚂蚁把树叶运到食用菌农场。因为叶片比蚂蚁的个头大,所以当它们运输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串串绿点构成的溪流在地上流动。运送里程往往长达一公里左右,有专职的道路工蚁不断进行清理,以保持路途畅通。有的蚂蚁骑在树叶上,就像孩子坐在干草车上一样,看似调皮,但其实它们是非常严肃的卫士,负责保护货物不受寄生虫的侵害。
一切都像上了发条一样,有序地运转着。回到群落后,蚂蚁会根据树叶碎片的大小和数量,将它们分别带到数百个地下房间里,其规模和数量与工厂相当。由于真菌农场会释放二氧化碳,所以蚂蚁甚至为此建造了一个通风系统。对于负责将叶片咀嚼成供养真菌基质的蚂蚁来说,这是份危险的工作;不过,一旦发现任何树叶上沾有对真菌有害的杀虫剂,收割蚁会立即接到命令,并迅速更换种植地点。地下洞穴里的蚂蚁是观察的好手,它们会定期将外来物种从真菌中清除出去。除了用粪便施肥外,它们还给食用真菌注入生长激素和一种可以预防微生物的抗生素——这两种物质都来自它们自己的身体。流程的最后由年老的工蚁处理垃圾,反正它们也时日无多了。一切的一切,都像工厂流水线一样井然有序。
那就是合作可以为建设先进社会铺平道路。
数百万年来,耕作不是蚂蚁唯一专注的事情。早在我们之前,它们就开始实行一种“牲畜”管理方式,不过管理的对象是一种非常小的动物,名叫蚜虫。蚜虫在吃植物的汁液时,会分泌出一种甜甜的、富含能量的物质,美其名曰“蜜露”。当然,它并不是一种蜂蜜,而是蚜虫的排泄物。为了方便快速地挤出“蜜露”,蚂蚁会频繁地用触角抚摸蚜虫;它们通过这种方式收集到的蜜露之多,足以让人联想到一个奶牛场。
蚂蚁显然把畜牧业当成了一番事业来经营,当瓢虫试图捕食蚜虫时,前者会被蚂蚁当成掠食者,遭到攻击;而当蚜虫长出翅膀时,蚂蚁会像人类剪断家禽的翅膀一样,撕下蚜虫的翅膀。黑园蚁甚至会把蚜虫卵储存在巢里过冬,以便来年春天将它们放置在合适的牧场上养殖。
凤尾蓝蝶的幼虫也会分泌蜜露,所以一些种类的蚂蚁会把它们带回巢穴,并用自己的卵来喂养,以换取甜蜜的分泌物。蚂蚁慷慨地为这些幼虫提供住所,冬天,这些幼虫会在安全的巢穴中化蛹;到了春天,就像骑士保护公主一样,蚂蚁会将新生的蝴蝶护送出去。
为了得到它们想要的蜜露,蚂蚁可谓不遗余力。但实际上它们吃得很少,仅仅靠着土壤中的水分,就可以数月甚至一年都不进食。它们把蚜虫的汁液储存在身体上一个特殊的袋子里,喂给幼虫吃,一个夏天,蚂蚁幼虫就可以吃掉足足十公斤蜜露。除此之外,幼虫还需要蛋白质,所以蚂蚁还会把各种昆虫拖回家。苍蝇、蚊子、蝴蝶、甲虫、蠕虫、蜘蛛或千足虫——它们的幼虫都可以用来喂养蚂蚁幼虫,每个蚁群每年要消耗 100 万只昆虫。倘若猎物奋力抵抗,蚂蚁会释放一定量的甲酸让它们乖乖就范。甲酸的效果非常好,连养蜂人和鸟类也在使用,但那是用于清除螨虫和其他寄生虫的。就连椋鸟也会扑倒在蚁丘里,好让那儿的蚂蚁把酸性物质喷到它们身上,有时还会衔几只蚂蚁放到羽毛上摩擦止痒。由此可见,蚁穴真是大自然的药房之一。
的确,蚂蚁在各个方面都证明了自己的社会组织精良,它们至今为止达成的所有成就足以让人类感到羞愧。因为在人类出现之前,蚂蚁已经有上百万年的工具使用历史,以及农业、畜牧业、工业发展历史。所以,地球上的第一个文明创造者,不是我们人类,而是蚂蚁。
当然,先进社会的建立也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比如,防御对蚂蚁社会至关重要,所以蚁群中的 15% 可能都是兵蚁。它们特征明显,一目了然——相比所有其他蚂蚁,兵蚁的体格更强壮,下颚更锋利。但是,当需要围剿敌人时,即使是普通的老工蚁也会参与战斗,虽然它们年龄稍大,但战斗起来堪比勇敢的亚马逊人。古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写道,在希腊神话中,众神将蚂蚁变成了一个好战的种族,即密尔米顿人。在现实中,蚂蚁也精通各种各样的军事战术:渗透术、游击战、封锁、围攻、猛攻、歼灭。事实上,它们甚至有自杀式炸弹手,在关键时刻可以自爆,从而让敌人暴露在毒液中。
这些战术听起来熟悉得令人窒息,我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一般来说,蚂蚁之间的地盘之争很少带来持久的安宁。对此,昆虫学家卡尔·林德罗斯跳出战争视域,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待蚂蚁这个种群。也许因为缺少天敌,所以蚂蚁不得不时常进行内斗,以保证它们的种群数量维持在合理范围内。因此从整个种群的角度来看,蚂蚁之间的战争可以视为一种制动机制,用于防止它们的数量过度增长。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毕竟,从社会角度来看,蚂蚁确实是最像我们人类的动物。和蚂蚁一样,我们也不受任何敌人的牵制,因为我们已经消灭了阻止我们统治世界的所有威胁,成为顶级掠食者。难道我们也和蚂蚁一样,是出于某种生物平衡的需要,才不断用杀伤力越来越强的武器灭人灭己吗?
受此启发,美国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E.O.Wilson)将蚂蚁和人类的故事交织写进了一部名叫《蚁丘》(Anthill)的小说中,并因此获奖。和威尔逊本人一样,小说主人公拉夫从孩提时期的一次独自漫步开始对蚂蚁着迷,后来蚂蚁成了他的研究中心。而威尔逊本人对蚂蚁的兴趣源于一场事故。那时他还是个孩子,不幸被一个鱼钩扎中了眼睛,但因为害怕,他拒绝去看医生,导致远程视力受到了永久性损伤。后来他破茧成蝶,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蚂蚁研究专家——他就是证明信息素是蚂蚁的交流媒介的第一人。
《蚁丘》
威尔逊认为沟通交流非常重要,因此作为哈佛大学的著名教授,他并不满足于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仅仅分享给学术界。相反,他的意愿是向社会大众展示蚂蚁的生活。出于这一目的,他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改写成了一部荷马史诗般的文学作品,借助主人公拉夫之口,生动讲述了几个蚂蚁王国的兴衰故事。
故事从一个部落蚁后的死亡讲起,这预示着一个蚁群的衰败。这个没有女王的蚁群受到另一个蚁群的挑战,被打败后,它们只能冲进自己的巢穴里避险。在巢穴里,它们被迫吃掉自己的幼虫充饥。然而征服者最终攻破了巢穴,整个部落毁于一旦,就像迦太基被罗马人摧毁一样。少数侥幸逃脱的蚂蚁也只能独自生存数小时或数天,终究难逃一死。
没有永远的王国,也没有永久的胜利者。由于基因突变,附近的另一个蚁群对领地边界的气味不再敏感,就连蚁后的气味也变得如此微弱。于是新的蚁后崛起,开始建立并不断扩大网络。它们无视举行边界竞赛的惯例,毫无节制地扩张并占领了邻近的部落,变成了一个失去控制的超级蚁群,唯一的软肋就是放肆生长的天性。一方面,这些蚂蚁饲养着成群的从植物中吸取营养的蚜虫;另一方面,为了吓跑授粉的昆虫,蚂蚁会吃掉昆虫的幼虫。最后,蚂蚁的数量远远超出栖息地的承受能力,它们已经处于自我毁灭的边缘。
这个时候,从蚂蚁的角度来看,一种更强大的力量从天而降。这种力量能给它们带来礼物,比如野餐剩饭;但也能消灭它们。现在,这种力量选择了后者——用化学杀虫剂毁灭整个超级群落。
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来自威尔逊对蚂蚁的深入研究,而这些细节与人类文明的相似之处显而易见。例如,他以主人公拉夫的视角,看到蚂蚁社会的日益复杂化与哈佛大学专家的多元化之间的相似之处;正如我们自己的编年史一样,穿插其间的各个蚂蚁群落的兴衰史也暗示了对人类未来的可怕预测。在序言中,威尔逊称其故事涉及多个层面,表面上它是关于人类和蚂蚁世界的,但它的教训也适用于生物圈和整个地球;其中有一点就是,地球上的每个物种都必须以合理的比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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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 Vlad Tchompalov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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