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带货被指质量差,回怼网友:下次买贵点的吧!事后她道歉称心态有些崩溃,媒体:哪里来的傲气!
“宇宙的尽头是直播带货”,这句调侃在娱乐圈屡屡成现实,大小明星都涌入直播带货的赛道,但翻车的也不在少数。
8月19日,#秦牛正威带货翻车怼网友##秦牛正威为不妥回复致歉#先后登上热搜第一,引发关注。
女演员带货翻车怼网友:
下次买贵点的吧
近日有网友发现,秦牛正威直播带货“翻车”,网友吐槽最便宜的那款墨镜不遮光,秦牛正威怼网友说:“下次买贵点的吧“。
除此之外,秦牛正威带货的其他商品也疑似出现质量问题,她也多次现身反驳。
8月19日,秦牛正威针对这场风波发文致歉。
“关于这场风波,我向这位粉丝,也向大家致歉。
最近处在风口浪尖,被各种恶意中伤,让我的心态在某个瞬间有些崩溃,一时没有调整好自己,进行了不妥的回复。对误伤到的朋友,我再次致歉。
直播是我今年一点点在努力坚持的事情,一直在用心完善。后续有实消的粉丝朋友遇到了产品上的问题,我们也会积极处理售后问题。对于错误我不找借口,一定积极改进,尽力带给大家“实惠且优”的产品。真的非常抱歉!”
对于她的道歉,很多网友并不买账。
公开资料显示,秦语鹿,曾用名秦牛正威,1998年8月10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女演员、歌手,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
2017年,参演古装宫廷剧《延禧攻略》,从而正式进入娱乐圈。2020年1月,参加爱奇艺女团青春成长节目《青春有你第二季》,后因排第42名,无缘35强,而被淘汰。
针对此事,极目新闻发布题为《秦牛正威为不妥回复致歉,心态崩溃了,带货质量就能崩溃?》的评论。
评论表示,秦牛正威这番谜之操作,确实值得一个道歉。众所周知,墨镜也叫做遮阳镜,主要是用于夏日户外活动时遮挡阳光,减轻光线对眼睛的刺激和伤害。所以,遮光应该是墨镜最基本的功能之一,一个墨镜如果不遮光,只具备装饰作用,那就像伞不能挡雨,鞋不能穿着走路一样,虽未经检测无法断定是不是质量问题,但也绝对不是理所当然的事。生产者和销售者应该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网络主播带货直播,为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产品,就是以自身知名度和人气为商品背书。而产品都是有质量标准的,消费者买到了连基本功能都不完善的商品,跟主播吐槽一下,都还没提出任何具体的售后诉求,怎么就不行了?而秦牛正威的回答简直可以说是“霸道”,意思就是说,墨镜很便宜,所以就应该不遮光,顾客因为贪便宜,所以活该买到不遮光的墨镜,还“教育”消费者“下次买贵点的”,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戾气和傲气。
评论指出,从张雨绮声称699元买不了一双袜子,到杨子黄圣依喊出不去迪士尼孩子会自卑,再到秦牛正威怼顾客“下次买贵的”,明星直播带货屡屡因言论翻车,是因为始终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带货就带货,却总还带着一种奇妙的优越感,仿佛觉得自己都已经纡尊降贵卖便宜货,这些“平民”粉丝还想怎样哪里来的这么多要求?带着这样心态直播带货,哪有不翻车的?
比起专业带货主播来说,明星带货的优势,往往就在于更高的人气,更好的外形,以前积累的粉丝量,但既然做了这一行,还是要遵守基本的法规和行规,了解产品功能、特色和性价比,严守质量底线,承担售后责任,不然,即便此前积累了再好的口碑,拥有再亮丽的光环,也经不起这样“败好感”。更何况,一些明星本身作品也不是那么过硬,不是吗?
高速发展的直播行业,流量红利正在消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20年被称为“明星直播带货元年”。“职业化”常态开播的包括李湘、汪涵等主持人,还有刘涛、林依轮等老牌明星。
3年过去,不少明星已默默退圈。
其中,2020年刘涛以小时候的乳名“刘一刀”的身份入驻淘宝直播。有媒体报道称,刘涛在淘宝直播带货2年,净赚2-3亿。但今年4月,刘涛持股80%的霍尔果斯斑马影业有限公司经营状态从“存续”变更为“注销”,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同时,刘涛的直播间账号“刘涛刘一刀”目前已无任何内容,处于停更状态。
前段时间,“电商主播年薪千万降到年薪百万”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主播们大规模降薪背后,李佳琦、董宇辉等超级主播在直播间里露面的时间也在逐渐缩短。直播电商已走向下半场。
一位电商平台人士坦言,“这两年很多明星坑位费降低了,就是因为选品不行或者投流不行,卖不出货。”
明星带货中,虚假宣传、售卖假货成了明星带货最致命的标签。据不完全统计,戚薇、娄艺潇、辰亦儒等明星都曾出现过带货翻车的情况。
互联网产业分析师张书乐指出,明星尽管有热度,却缺少对所带货产品深度的体验和与产品不得不说的故事。同时,此前许多明星开展直播带货,无货不带,给钱就带,都造成了这种代言式的带货缺乏公信力。
前述电商平台人士指出,明星或许在前期可以凭借光环收割一波流量,但是在后期,选品、投流、服务这“三件套”必须要跟上。当下,电商直播行业已经从草莽式增长日渐走向规范化、标准化,这就要求从业人员也需要从无序走向有序。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