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美是刹那,亦是永恒
1
我发现在城市中活下来的我,生命俨然只淘剩一个空壳。正如一个荒凉的原野,一切在社会上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种子,或道德意义的观念种子,都不能生根发芽。个人的努力或他人的关心,都无结果。试仔细加以注意,这原野可发现一片水塘泽地、一些瘦小芦苇、一株半枯柽柳、一个死兽的骸骨、一只干田鼠。泽地角隅尚开着一丛丛小小白花紫花(抱春花),原野中唯一的春天。生命已被“时间”“人事”剥蚀快尽了。天空中鸟也不再在这原野上飞过投个影子。生存俨然只是烦琐继续烦琐,什么都无意义。
百年后也许会有一个好事者,从我这个记载加以检举,判案似的说道:“这个人在若干年前已充分表示厌世精神。”要那么说,就尽管说好了,这于我是不相干的。
事实上我并不厌世。人生实在是一本大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看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需慢慢的翻。我只是翻得太快,看了些不许看的事迹。我得稍稍休息,缓一口气!我过于爱有生一切。爱与死为邻,我因此常常想到死。在有生中我发现了“美”,那本身形与线即代表一种最高的德性,使人乐于受它的统治、受它的处置。人的智慧无不由此影响而来。典雅词令与华美文学,与之相比都见得黯然无光,如细碎星点在朗月照耀下同样黯然无光。它或者是一个人、一件物、一种抽象符号的结集排比,令人都只想低首表示虔敬。阿拉伯人在沙漠中用嘴唇触地,表示皈依真主,情绪和这种情形正复相同,意思是如此一来,虽不曾接近上帝真主,至少已接近上帝造物。
这种美或由上帝造物之手所产生,一片铜、一块石头、一把线、一组声音,其物虽小,可以见世界之大,并见世界之全。或即“造物”,最直接最简便那个“人”。流星闪电刹那即逝,即从此显示一种美丽的圣境,人亦相同。一微笑、一皱眉,无不同样可以显出那种圣境。一个人的手足眉发在此一闪即逝缥缈的印象中,即无不可以见出造物者之手艺无比精巧。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住这种美丽神奇光影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便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字组成形式,保留的比较完整的几个人。这些人写成的作品虽各不相同,所得启示必中外古今如一,即一刹那间被美丽所照耀、所征服、所教育是也。
“如中毒,如受电,当之者必喑哑萎悴,动弹不得,失其所信所守。”美之所以为美,恰恰如此。
我好单独,或许正希望从单独中接近印象里未消失那一点美。温习过去,即依然能令人神智清明、灵魂放光,恢复情感中业已失去甚久之哀乐弹性。
2
宇宙实在是个极复杂的东西,大如太空列宿,小至蚍蜉蝼蚁,一切分裂与分解,一切繁殖与死亡,一切活动与变易,俨然都各有秩序,照固定计划向一个目的进行。然而这种目的,却尚在活人思索观念边际以外,难于说明。人心复杂,似有过之无不及。然而目的却显然明白,即求生命永生。永生意义,或为生命分裂而成子嗣延续,或凭不同材料产生文学艺术。也有人仅仅从抽象产生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陶醉,于是得到永生快乐的。
我不懂音乐,倒常常想用音乐表现这种境界。正因为这种境界,似乎用文字颜色以及一切坚硬的物质器材通通不易保存(本身极不具体,当然不能用具体之物保存)。如知和声作曲,必可制成若干动人乐章。
表现一抽象美丽印象,文字不如绘画,绘画不如数学,数学似乎又不如音乐。因为大部分所谓“印象动人”,多近于从具体事实感官经验而得到。这印象用文字保存,虽困难尚不十分困难。但由幻想而来的形式流动不居的美,就只有音乐,或宏壮,或柔静,同样在抽象形式中流动,方可望能将它好好保存并重现。
试举一例。仿佛某时、某地、某人,微风拂面,山花照眼,河水浑浊而有生气,漂浮着菜叶。有小小青蛙在河畔草丛间跳跃,远处母黄牛在豆田阡陌间长声唤子。上游或下游不知何处有造船人斧斤声,遥度山谷而至。河边有紫花、红花、白花、蓝花,每一种花每一种颜色都包含一种动人的回忆和美丽联想。试摘蓝花一束,抛向河中,让它与菜叶一同逐流而去,再追索这花色香的历史,则长发、清、粉脸、素足,都一一于印象中显现。似陌生、似熟习,本来各自分散,不相粘附,这时节忽拼合成一完整形体,美目含睇,手足微动,如闻清歌,似有爱怨。……稍过一时,一切已消失无余,只觉一白鸽在虚空飞翔,在不占据他人视线与其它物质的心的虚空中飞翔。一片白光荡摇不定。无声、无香,只一片白。《法华经》虽有对于这种情绪极美丽形容,尚令人感觉文字大不济事,难于捕捉这种境界。……又稍过一时,明窗绿树,已成陈迹。惟窗前尚有小小红花在印象中鲜艳夺目,如焚如烧。这颗心也同样如焚如烧。……唉,上帝。生命之火燃了又熄了,一点蓝焰,一堆灰。谁看到?谁明白?谁相信?
我说的是什么?凡能著于文字的事事物物,不过一个人的幻想之糟粕而已。
天气阴雨,对街瓦沟一片苔,因雨而绿,逼近眼边。心之所注,亦如在虚幻中因雨而绿,且开花似碎锦,一片芬芳,温静美好,不可用言语形容。白日既去,黄昏随来,夜已深静,我尚依然坐在桌边,不知何事必需如此有意挫折自己肉体,求得另外一种解脱。解脱不得,自然困缚转加。直到四点,闻鸡叫声,方把灯一扭熄,眼已润湿。看看窗间横格已有微白。如闻一极熟习语音,带着自得其乐的神气说:“荷叶田田,露似银珠。”不知何意。但声音十分柔美,因此又如有秀腰白齿,往来于一巨大梧桐树下。桐荚如小船,缀有梧子。思接手牵引,既不可及。忽尔一笑,翻成愁苦。
凡此种种,如由莫扎特用音符排组,自然即可望在人间成一惊心动魄佚神荡志乐曲。目前我手中所有,不过一支破笔,一堆附有各种历史上的霉斑与俗气意义文字而已。用这种文字写出来时,自然好象不免有些陈腐,有些颓废,有些不可解。
上帝吝于人者甚多。人若明白这一点,必求其自取自用。求自取自用,以“人”教育“我”是唯一方法。教育“我”的事照例于“人”无损,扩大自我,不过更明白“人”而已。
天之予人经验,厚薄多方,不可一例。耳目口鼻虽同具一种外形,一种同样能感受吸收外物外事本性,可是生命的深度,人与人实在相去悬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自然有浩浩然雍雍然书卷气和豪爽气。然而识万种人,明白万种人事,从其中求同识差,有此一分知识,似乎也不是坏事。知人方足以论世。知人在大千世界中,虽只占一个极平常地位,而且个体生命又甚短促,然而手脑并用,工具与观念堆积日多,人类因之就日有进步,日趋复杂,直到如今情形。所谓知人,并非认识其复杂,只是归纳万汇,把人认为一单纯不过之“生物”而已。极少人能违反生物原则,换言之,便是极少人能避免自然所派定义务——“爱”与“死”。人既必死,即应在生存时知所以生。故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多数人以为能好好吃喝、生儿育女,即所谓知生。然而尚应当有少数人,知生存意义,不仅仅是吃喝了事!爱就是生的一种方式,知道爱的也并不多。
我实需要“静”,用它来培养“知”,启发“慧”,悟彻“爱”和“怨”等等文字相对的意义。到明白较多后,再用它来重新给“人”好好作一度诠释,超越世俗爱憎哀乐的方式,探索“人”的灵魂深处或意识边际,发现“人”,说明“爱”与“死”可能具有若干新的形式。这工作必然可将那个“我”扩大,占有更大的空间,或更长久的时间。
可是目前问题呢,我仿佛正在从各种努力上将自己生命缩小,似乎必如此方能发现自己,得到自己,认识自己。“吾丧我”,我恰如在找寻中。生命或灵魂,都已破破碎碎,得重新用一种带胶性观念把它粘合起来,或用别一种人格的光和热照耀烘炙,方能有一个新生的我。
3
金钱对“生活”虽好象是必需的,对“生命”似不必需。生命所需,惟对于现世之光影疯狂而已。因生命本身,从阳光雨露而来,即如火焰,有热有光。
我如有意挫折此奔放生命,故从一切造形小物事上发生嗜好,即不能挫折它,亦可望陶冶它,羁縻它,转变它。不知者以为留心细物,所志甚小,见闻不广,无多大价值物事,亦如宝贝,加以重视,未免可笑。这些人所谓价值,自然不离金钱,意即商业价值。
美固无所不在,凡属造形,如用泛神情感去接近,即无不可以见出其精巧处和完整处。生命之最大意义,能用于对自然或人工巧妙完美而倾心,人之所同。惟宗教与金钱,或归纳,或消灭,因此令多数人生活下来都庸俗呆笨,了无趣味。某种人情感或被世务所阉割,淡漠如一僵尸,或欲扮道学,充绅士,作君子,深深惧怕被任何一种美所袭击,支撑不住,必致误事。又或受佛教“不净观”影响,默会《诃欲经》本意,以爱与欲不可分,惶恐逃避,唯恐不及。象这些人,对于“美”,对于一切美物、美行、美事、美观念,无不漠然处之,竟若毫无反应。
不过试从文学史或美术史(以至于人类史)加以清查,却可得一结论,即伟人巨匠、千载宗师,无一不对于美特具敏锐感触。或取调和态度,融汇之以成为一种思想,如经典制作者对于经典文学符号排比的准确与关心。或听其撼动,如艺术家之与美对面时,从不逃避某种光影形线所感印之痛苦,以及因此产生佚智失理之疯狂行为。举凡所谓活下来“四平八稳”人物,生存时自己无所谓,死去后他人对之亦无所谓。但有一点应当明白,即“社会”一物,是由这种人支持的。
选自《沈从文别集·七色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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