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非法加装,被罚5000元!
商家在电动自行车上
但总有个别商家
明知车辆加装遮阳伞、违法改装的危害后
仍然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8月9日上午
台州交警江文辉巡逻至
干江梅岭加油站路段时
发现一辆电动车加装了遮阳伞
便将该车拦停检查
车主齐女士表示
自己的电动车在某电动车商行购买
遮阳伞也是商家安装
根据齐女士所提供的线索
交警来到某电动车商行
在事实证据面前
商行老板高某对安装遮阳伞
和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交警部门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对高某加装遮阳伞、座位、车篷、车厢、支架
等改变外形结构
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违法行为
处以5000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加装雨篷、遮阳伞
虽然能够防晒、防雨
但所带来的危害
却远远超过了那点微不足道的防护
因为遮阳伞导致的事故
也给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们
敲响了警钟
雨篷、遮阳伞的最大隐患在于易遮挡视线,不仅会使驾驶人的视线受限,很难与周边的车辆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跟在后面的人也会造成视线受阻。特别是雨天更难看清交通标志、红绿灯和路面状况等,很难保证自身和他人安全。
加装遮阳伞(篷)车辆难控制
安装雨篷、遮阳伞后,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降低了驾驶的安全系数。安装雨篷、遮阳伞后,不仅增大了车辆的面积,而且破坏了车辆的稳定性,容易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人往往因为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尤其在拐弯、刮大风、地面湿滑时,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加装遮阳伞(篷)易发生碰擦
雨篷、遮阳伞多为圆形“顶棚”,后面拖着一条扁长的“机翼”,由于伞面积较大,相当于电动车车身整体加宽近一倍,行驶过程中极易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擦,从而引发人身伤害或道路交通事故。
电动车多为金属车身,再装上金属骨架的雨篷、遮阳伞,就相当于装上一根吸引雷电的避雷针,雷雨天气里就很容易遭到雷击,使驾驶人受到伤害。另外,雨篷、遮阳伞加装在车身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这把“利剑”很容易对驾驶人造成人身伤害。
遮阳伞并非保护伞
非法改装会导致重心不稳
极易引发事故
很有可能成为你的夺命伞
已经加装遮阳伞的车主
请尽快主动拆除
1️⃣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和厂家
莫要因眼前蝇头小利
不顾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违规加装、改装
2️⃣也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为了您的人身安全
请勿违规加装遮阳伞、座椅与改装电动车
来自: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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