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万,又有银行“栽了”公众号新闻2023-08-31 14:08中国基金报记者 嘉合 8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多张罚单,其中内蒙古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因涉及多项业务违规被合计罚款510万元,同时多名涉事责任人被给予金额及警告处罚。 具有详情如下——被开具510万高额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显示,内蒙古银行在同一日内收到多张罚单。其中,内蒙古银行收到3张,该行的呼和浩特分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各收到1张,罚款总计510万元。 从处罚原因来看,内蒙古银行被罚原因主要为,因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被内蒙古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因理财投资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因违规发行保本理财被罚款50万元。 同时,内蒙古银保监局还对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谷建华为内蒙古银行违规发行保本理财、理财投资不审慎责任人,被处以警告;肖晓明为内蒙古银行违规发行保本理财责任人,被处以警告;樊三维、郗树森为内蒙古银行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此外,同日,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因违规转嫁成本被罚款330万元。其中,武雪梅、汪建中为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转嫁成本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同日,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被罚款50万元。其中,班文慧、宋建军为该行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重罚信贷业务违规 近期,不少中小银行因涉及信贷业务违规而被监管机构给予“重拳”出击。仅在两日前,江西银行也因多家分支机构存在信贷业务违规,而被合计处罚超百万元。 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7张罚单,剑指江西银行萍乡分行、萍乡芦溪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西银行萍乡分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 彭政杰、杨洁琴对江西银行萍乡分行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金星对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张子奇对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江西银行罚款合计90万元,对萍乡分行、萍乡芦溪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分别罚款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 此外,8月17日,龙江银行还被开具今年以来最大罚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信息显示,龙江银行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因存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对其给予780万罚款。 8月14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温州银行、温州银行乐清支行。其中,温州银行主要违法事实为瞒报案件信息;违规发放贷款;提供虚假资料。温州银行乐清支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银行资金。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对温州银行处罚款150万元;对温州银行乐清支行处罚款50万元。 编辑:舰长审核:许闻版权声明《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