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少女被毁容抛尸野溪,14个童党成员还原荒唐案情
“童党”一词,在香港特指边缘的青少年社群。他们通常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吸烟、吸毒、打架甚至集体犯罪,在香港历史上犯下了许多震惊社会的“童党”重案、大案。今天我们要聊的是2004年发生的、充满争议的 “蓝田童党虐杀少女案”。
(字数:11,577)
2004年7月22日早上7点左右,香港观塘区环境卫生署5名女环卫工人,奉命前往启田道的蓝田分科诊所附近的山坡灭蚊。由于地形陡峭,几人便借助滑绳,顺着山势,一段一段往下喷洒蚊油。当她们行至距山脚马路约20米处时,环卫工谢某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瞬间,其余四人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了谢某所处的山涧。
一名身材肥胖的长发女子正伏卧于不到5cm深的溪水中,浅黄色背心已褪至颈部,下身仅着一条白色内裤,空气中还弥漫着阵阵腐臭味……
见此情景,几人慌忙解下绳子并拨通了999报警电话,20多分钟后,观塘区警署大批探员率先赶到了事发现场。
经初步勘查,女子已死亡多日、未被性侵,陈尸地不是命案第一现场。一辆手推车停放在距尸体十米远的溪水上游处,车板上有一条橘黄色毛毯,上面沾有不少疑似腐蚀性液体。在不远处的岩石上,探员们找到一件墨绿色上衣、一条黑色长裤、12个空玻璃瓶,以及一个零钱包。零钱包内装有港币11元、数张照片以及一张身份证,显示持有人名为刘美英,家住茶果岭村,年龄仅有18岁。
现场地形复杂、陡峭,且只有一条不到2米宽的山路通向不远处的“汉钟离仙师庙”,侦搜工作很难展开,警方只能联系高空搜查队协助搜查。与此同时,东九龙总区重案组三队也赶到事发地接手了案件调查工作,并第一时间通过档案资料联系到刘美英的家属。
经刘美英父亲刘官喜和母亲林观娇辨认,确认女死者就是18岁的刘美英。7月23日上午9点,法医的尸检结果出炉:
刘美英死亡时间在一个星期前的7月15日左右,体重200斤左右,身高约1米64;尸身高度腐烂、浮肿,面部遭腐蚀性液体破坏,其中左半侧脸损毁严重以至无法辨认容貌;致死原因无法判断,但身上有多处钝器伤,初步推断她是被人活活打死的。
时年18岁的刘美英与父母、哥哥和妹妹常年居住在油塘茶果岭村某铁皮屋。她在圣安东尼小学毕业后,入读于观塘区的高雷中学。原本她也是个身材苗条的小姑娘,可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放飞自我”的刘美英整日在家暴饮暴食,短短半年时间体重急剧飙升,就此多了一个“肥英”的绰号……
当然,年幼的刘美英对此显得毫不在意,不仅凭着超出同龄人的身高体重,多次在校运会中获得铅球、铁饼金牌,还因此被星探看中,小小年纪(14岁、2001年)就在容祖儿和陈晓东主演的电影《苹果咬一口》中饰演了一个配角并成为学校的“红人”。
2002年暑假,在香港政府的倡议下,刘美英报名参加了一个内地扶贫团,与同学一起前往四川参观、帮扶。看到一些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没有厕所,善良的刘美英和同学捐出零用钱,为改善孩子们的生活条件尽一份力。回港后,刘美英更向朋友夸下海口,倘若哪天发了财,一定给这些孩子们捐一所新的学校。
但因为文化成绩较差,中四(相当于内地高一)那年,刘美英选择了辍学。接着,她在鲤鱼门家庭服务中心当了个实习助理,每月可以拿到4000港币的工资。半年合约期满后,又通过服务中心的推荐在各大医院、护老院做起了义工,一边帮助有需要的人,一边寻找合适的幼师工作。总之,在亲友眼中,刘美英一直是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热心肠女孩。
但是进入青春期的刘美英突然变得自卑起来,也因此生平第一次和父亲刘官喜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并搬离了茶果岭村的住所。
案发半年前,一次偶然机会,刘美英在某聊天室遇到了一个同龄的男生。两人三观一致且有许多共同爱好,没几天便谈起了“网恋”。相识一个月后,他们决定线下见面,正式确立恋爱关系。
然而,到了见面那天,刘美英胆怯了,担心自己的体重吓到对方,躲在约定的见面地点旁迟迟不愿现身。最后,她找了个身材苗条的好友代为赴约。
最终,那位顶替刘美英赴约的好友与男孩成为恋人,这对刘美英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痛定思痛的她决心减肥,不仅买来各种减肥书籍、录像带,还给自己制定了严格的营养餐单并报名了游泳班,梦想哪天可以丑小鸭变白天鹅。
2004年6月初的一天,工作勤恳、认真的刘美英收获了一张社区颁发的义工奖状。她兴高采烈地将奖状带回家,放在电话机旁,等待晚上家人都回来后再公布这一喜讯。为了不“剧透”,她特意把奖状翻转过来隐藏起获奖文字,这才心满意足地到邻居家看电视。
不巧的是就在下午4点多,刚回家的父亲刘官喜接到一个请他维修电脑的来电(他是家电维修工),由于对方描述的电脑故障较为复杂,他找来电话机旁的 “白纸”将情况记录下来。因此那张刘美英生平第一次拿到的义工奖状就这么密密麻麻地被写上了各种电脑故障细节。
晚上回到家的刘美英看着奖状气得浑身发抖,认为父亲的行为践踏了自己的尊严,更因近段时间减肥效果不佳,将怒火迁至母亲林观娇身上,埋怨她做的饭菜太过油腻才导致自己减肥失败。
父女俩就这么在屋内大吵了一架,愤怒的刘美英决定搬去刚结识不久的好友劳嘉宁家暂住,后者家位于鲤安苑小区B座鲤逸阁十三楼1303号单元间。
女儿的无理取闹并未让刘官喜夫妇太过在意,毕竟在夫妇俩眼里,刘美英一直都乖巧、听话。母亲林观娇见过劳嘉宁,觉得对方和自己的女儿一样心地善良,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但就在案发前半个月,小女儿突然告诉他们一个反常情况。
2004年7月3日上午,不用上课的刘美英妹妹刘志英与同学结伴前往蓝田汇景商场逛街。临近午饭时间,几个小姑娘随意找了间餐厅用餐,正巧遇见刘美英独自一人坐在餐厅角落发呆。
刘志英见状立即上前与姐姐打招呼,却发现刘美英面色惨白、嘴唇发紫、目光呆滞,便问她是不是生病了。出乎意料,刘美英告诉她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
(以下三段为2006年5月1日,高院庭审中证人刘志英的呈堂证供内容概括)。
2004年6月下旬,刘美英和几个友人去南丫岛和大屿山游玩,由于当天乘坐的是最后一班渡轮,所以抵达大屿山后回不去了,只能在沙滩上露宿。期间,为了解闷,有人提议在沙滩举办个烧烤派对。刚开始一切都挺正常,可玩着玩着,刘美英却看见沙滩上出现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女鬼”。
惊慌失措的刘美英大叫着呼唤同伴,几人原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定睛一看,浅滩中的的确确站着一个红衣服的“人或者鬼”。所有人都被吓得四下逃窜,好不容易才稳定情绪重新聚在一起。待天亮后,一行人立即乘船返回蓝田,并决定请个“法师”帮忙“驱邪”。
到了约定时间,刘美英因贪睡未能与友人一起面见“法师”。并且可能是由于那位“法师”的“法力”不高,回来后另外几人依旧遇到了各种“灵异情况”,甚至刘美英还声称看到了5个红衣女鬼出现在鲤逸阁1303号房间。
听完这番话,刘志英也吓得不轻,刘美英哭着拜托妹妹帮忙找个“法力高强”的“法师”替大家“驱邪”。回家后,刘志英便第一时间将此事反馈给父母。
得知此情况,刘官喜立即联系刘美英并让她回茶果岭村解释详细经过。刘美英乖乖地在当天傍晚带着好姐妹劳嘉宁回到了茶果岭村。因为刘官喜年轻时曾学过“茅山道术”,她觉得或许父亲就可以帮大家“驱邪”。
听完刘美英的详细描述后,刘官喜却认定这绝非灵异事件,而是有人在背后装神弄鬼,便敷衍两人,让她们去观塘区云汉街找某位“得道法师”求助。
眼看父亲不愿出手帮忙,刘美英只能拉着劳嘉宁前往云汉街找那位“法师”,没想到对方竟开出了天价“费用”。万般无奈之下,刘美英赌气拒绝回家,并让妹妹刘志英再去找个便宜的“法师”到鲤逸阁1303单元间“做法”。
然而,半个月后,惨剧发生了……
所以,刘美英的死会不会和几人“撞邪”有关?或者下毒手的人就是那几个好友?
听完刘家人的讲述,重案组立即对劳嘉宁住的鲤逸阁展开调查。根据大楼的监控视频显示,7月16日凌晨3点左右,5名年轻男子推着一辆手推车进入13楼电梯,车板上放有一个大号黄色纸皮箱。
凌晨3点07分,几人将手推车推出鲤逸阁并消失在监控范围内。其中两名男子于3点20分左右返回鲤逸阁13楼,另外三人则不知去向。
经调查,当5人一起走出大厅时,遇见了鲤安苑小区的保安赵某,对方问他们要去干嘛,两名男子留下来称去倒垃圾,因此未跟着另外三人离开,并提前返回鲤逸阁13楼。
凌晨6点24分,出门的三名男子也一同返回鲤逸阁,此时他们的手推车已不见踪影。探员们仔细比对后确认,消失的手推车就是陈尸地发现的那辆手推车。
至此,重案组初步断定几人就是谋杀刘美英并弃尸蓝田山涧的凶手。警方继续翻看大厦近期的监控视频后,锁定了一批目标人员,接着便打印出数份嫌疑人照片通知巡警协查。
7月23日晚上11点,观塘警署探员在启田邨商场截查到三名可疑目标,他们分别是绰号为“鸡髀“的13岁少年梁某(后转做污点证人)、15岁的潘浩蔚,以及16岁的李毅朗。
三人于凌晨时分率先坦白了虐杀刘美英的犯罪事实。
7月24日上午9点,重案组探员突查鲤逸阁1303号单元间,在屋内墙壁上发现多处擦洗过的血迹以及带有血污的哑铃,还提取到80个DNA样本和40枚指纹。接着,他们便逮捕了屋内的四男三女,分别是:21岁的杜振宇、18岁的黄经纬、15岁的林伟世、14岁的颜浩添、16岁的1303号单元间屋主劳家富小女儿劳嘉宁、劳家富20岁的大女儿劳安娜,以及劳嘉宁14岁的闺蜜黄某。
7月24日中午11点,另一队探员根据几人的指引前往秀茂坪秀致楼,逮捕了18岁的吴翱显及其16岁的女友陈某。
7月30日,警方又逮捕了13岁少年谢子伟,以及另一名经常出入鲤逸阁1303号房间的16岁少年杜某(也就是杜振宇弟弟)。
最终,涉案人数定在14人。
8月27日,这14人被押赴观塘法院提堂,经过数十天的审讯,他们终于在法庭上“拼凑”出一份完整但又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杀人动机和过程。
【以下案发经过为众被告在庭审中的证词整理,由于各自供述的施虐方式、抛尸步骤等没有分歧,但每个施虐方式发生的时间、顺序上有偏差,所以主要采用2005年1月14日转做污点证人的梁某讲述的时间顺序进行叙述】
鲤逸阁1303号单元间的屋主劳家富本是一位风流的鱼市商人,多年前与结发妻子离异后,便将两个女儿劳安娜和劳嘉宁安排在这间屋子居住(2002年10月购房),自己则与第二任妻子及多个“女友”长期居住在荃湾某公寓。
2003年10月,就读于石硖尾路德会协同中学的劳嘉宁在男友杜某的介绍下,结识了已有女友的杜振宇(也是杜某哥哥),没想到两人竟一见钟情。接着,劳嘉宁抛弃了男友杜某,杜振宇也抛弃了自己的女友,最后杜某和杜振宇前女友交往,四人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互换”了伴侣。
21岁的杜振宇绰号“Toby”,是家中长子,中二辍学后不愿上班,便加入香港黑社会团伙“新义安”,后因不受老大赏识,转投至另一个社团“福义兴”。该社团的一位女高层(具体姓名未透露,下文都用“女高层”指代)对杜振宇比较重视。因为劳嘉宁这间鲤逸阁1303号单元日常都没有成年人出入,她便指示杜振宇在此成立一个“童党组织”招兵买马。
没多久,杜振宇的第一位“马仔”黄经纬就找上了门。此人出生在广东惠州,小学毕业后随父亲来到香港生活。读到中三,他就因学习成绩太差而辍学,在社会上混了几年后结识了杜振宇,听说对方已加入“福义兴”,便立即前来投靠。
紧接着,因殴打同学而遭学校开除的潘浩蔚也被杜振宇收为“马仔”,又通过潘浩蔚的关系,杜振宇招收了中四就辍学的林世伟和李毅朗。
2004年4月底,一次偶然的机会,刘美英结识了劳嘉宁。因为刘美英单纯、善良并且没正式工作,劳嘉宁就哄骗她,称自己父亲是黑社会头目,不仅有钱有势,还给姐妹俩买了套公寓,几个找不到工作的朋友都借宿在自家蹭吃蹭喝,如果刘美英遇到困难,也非常乐意接纳她。毫无防人之心的刘美英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加入了该组织,几乎每天都会跑去单元间打牌、玩游戏。
半月后的2004年5月上旬,“童党组织”幕后的真正老大“女高层”将年仅14岁、也是杜振宇弟弟杜某好朋友的颜浩添安排进鲤逸阁,负责监视、汇报几人的情况。
一个月后的2004年5月底,18岁的未婚爸爸吴翱显也在杜振宇的哄骗下成为他的“马仔”,更有多名13、14岁的“问题学生”陆续加入其中。至此,这个成立仅半年、“总部”设在鲤安苑小区鲤逸阁1303号单元间的“组织”成员数扩增到十几人之多。
为什么心地善良、嫉恶如仇的“乖乖女”刘美英会心甘情愿加入到这个“童党组织”呢?
原来那位幕后老大“女高层”,在得知刘美英想要减肥后就诱骗她,称“吸食毒品可以减肥”。涉世不深的刘美英哪里经得起这样的诱惑?几次下来就被对方给牢牢控制。甚至“女高层”认为刘美英身材高大且热心肠,是个当“领导”的好苗子,便责令她与杜振宇共同管理、监督几人。
本来刘美英就渴望得到认可,否则也不会因为奖状的事和父亲大动干戈,如今“减肥”“尊重”两不误,也就越陷越深。她不仅监督几人的饮食起居,还总是召集大家开会讨论“组织”的发展计划,在众“童党”中俨然一副“大姐大”的模样。
可这么一来,另外几人就很不高兴了,尤其是杜振宇。毕竟这个“组织”是他一手发展起来的,刘美英凭什么和自己分享权力?她甚至比劳嘉宁、潘浩蔚、黄经纬等人资历更浅,又凭什么对大家发号施令呢?
没多久,其余几人就联合起来与刘美英作对,甚至在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的时候故意使诈,输多了的刘美英的身体也被他们给看了个精光(输的人要脱衣服)。
2004年6月,因奖状被“毁”一事,刘美英和父亲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一气之下搬进了鲤逸阁。或许是为了缓解与家人爆发冲突后压抑的心情,刘美英提议大家一起外出游玩、散心。另外几人没有异议,第二天下午,众人浩浩荡荡地经南丫岛前往了大屿山。
然而,当日渡轮提前收工,抵达大屿山后已经没有回去的船,不得已他们只能在沙滩上过夜,也就是这个时候,出现了前文妹妹刘志英提到的那一段故事。
究竟当时几人是嗑药出现了幻觉(看花了眼),还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已无从查起。总之,回去后的“童党”们各个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商议一番便决定去找个“法师”驱邪,没曾想到了约定时间,刘美英却睡过了头。
不幸的是,这个小插曲竟让“组织”的幕后主脑“女高层”心生一计,想到了一个控制刘美英的新方法。
原来之前几次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女高层”就通过眼线颜浩添的反馈得知,他们都非常害怕“鬼”,这就让“女高层”觉得用“鬼魂”来控制几人的成本要比毒品低得多。于是她立即联系杜振宇,教他用这种方法唬住众“童党”,尤其是有利用价值的刘美英。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杜振宇声称那位“法师”的法力太差,“驱邪”根本没有效果,自己经常能看到“红衣女鬼”出现在单元间。而在他的心理暗示下,刘美英也自称看见了5个“红衣女鬼”,另外几人同样感觉有“红衣女鬼”跟到了鲤逸阁……
眼看时机已经成熟,7月2日,为了让几人确信真有“红衣女鬼”的存在,“女高层”命令杜振宇立刻上演“女鬼上身”的戏码。所以,在几人玩“真心话大冒险”正玩得起劲之时,杜振宇突然“浑身抽搐”、两眼翻白,数分钟之后夹着嗓子用一副女声对众人说:
“我是姐姐,Toby(即杜振宇)那么久了都没有找到我的丈夫,我报不了仇,他也不会活过七月十四(指农历中元节),找不到我的丈夫,你们就全都得死!”
说完,杜振宇就“昏”了过去,待“清醒”后还一脸无辜地表示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只是感觉身体有点虚弱。
尽管没人清楚“女鬼”的真实身份、说的是什么意思、“丈夫”又到底指谁,可各个都被吓得魂飞魄散,刘美英更加坚信大家都沾惹上“不干净”的东西,也就有了第二天在蓝田汇景商场某餐厅遇见妹妹刘志英的那一幕。
7月3日下午,妹妹刘志英将刘美英的情况反馈给父亲,刘官喜当即让大女儿回家一趟。劳嘉宁也非常担心男友杜振宇会被“女鬼”索命,又听说刘官喜曾经学过“茅山法术”,于是两人便在傍晚结伴回到茶果岭村,想请刘官喜出手相助。
可前文已经说了,刘官喜并不相信“撞鬼”的说法,只是不想继续恶化父女俩的关系,就打发她们去云汉街找人帮忙。然而这几个“童党”没有任何收入实在凑不出钱,何况这不过是杜振宇的伎俩罢了,他怎么会同意花冤枉钱去“驱邪”呢?
回到1303单元间后,刘美英为安抚劳嘉宁,还拿出塔罗牌替杜振宇占卜,谁知占出的是第13号牌“死神”,这下大家是真的要崩溃了。接下来的几天,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下,众人又不断遇见“灵异事件”,不得已他们只能去找“组织”的幕后老大“女高层”求助。
“女高层”根本就不打算帮助他们,甚至还想要继续借此机会吓唬几人。于是她提议去南丫岛/大屿山找那位“女鬼姐姐”,声称只要找到对方、问明缘由,并帮她报完仇,就可以化解“冤魂”。而“女高层”的真实目的不过是想让杜振宇再当众表演一次“女鬼上身”的戏码。
7月11日下午,“女高层”陪着几人回到之前“撞鬼”的沙滩“找鬼”,自然忙碌了几个小时什么都没有发现。而眼看游客越来越少、没有了干扰,“女高层”便指示杜振宇开始“表演节目”。岂料就在杜振宇酝酿着准备开“演”时,刘美英突然手指浅滩,扯着嗓子大叫道:“姐姐来了、姐姐来了,她马上就要杀死Toby了……”
刘美英这一吼吓得众人作鸟兽散,哪怕幕后策划人“女高层”也信以为真,慌不择路地跟着跑向了码头,之后一行数人乘船返回鲤逸阁,“女高层”则回了自己的住所。
但已然精神崩溃的刘美英并未就此冷静下来,在单元间继续神经兮兮地高呼着“姐姐来了、姐姐来了”。盛怒之下,杜振宇命令几个“马仔”殴打刘美英,让她安静,还诬陷她偷了自己的钱。
几人本就不满刘美英在自己面前装“大姐大”,一窝蜂冲上去就是一顿暴打。幸好这第一次殴打并没有令身强体壮的刘美英受到任何伤害,接下来的两天,她照常吃饭、睡觉、打牌……
(嫌疑人杜振宇、黄经纬被押赴法庭)
杜振宇很恼火,一阵“抽搐”后,他再次化身“女鬼”,对着众人说:“肥英为什么一点事都没有?是想向我挑战吗?”
说完,他便指示几人持木棍、擀面杖继续殴打刘美英,自己也操起哑铃击打刘美英腹部、头部。之后,他又命令众“马仔”按住刘美英手脚,他自己则和女友劳嘉宁一同猛踩刘美英腹部数十下,屋内持续传出刘美英鬼哭狼嚎般的求饶声,直到黄经纬阻止才得以安静下来。
连续挨了两顿毒打的刘美英仅出了点鼻血,看上去始终没有受太严重的伤害。被打完后,她照常吃了两碗饭,并和“童党”们坐在客厅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电视。
气急败坏的杜振宇哪忍得下这口气?于是,他在晚上9点多指使“马仔”黄经纬将自己的手机偷偷塞进刘美英包里,想要再次诬陷她偷东西。
刘美英当然不承认自己偷了杜振宇的手机,可这次算是“人赃并获”,也由不得她继续“狡辩”了,几人便像是打了“鸡血”般再次冲上去对刘美英一阵惨无人道的棍棒交加。
一番折腾过后,众人总算是有点累了,唯独杜振宇还未“尽兴”。一阵“抽搐”过后,他第三次“表演”起“鬼上身”的戏码,并对众人说:“肥英有死神护体,被打也不会感到痛,但她又不知悔改,为今之计只能靠‘性交大法’去破她的死神护体!”
接着,他指示众人先将刘美英衣裤脱掉,又让林伟世从厨房拿出一个汤匙塞入刘美英下体,还命令6名“马仔”以抽签的方式选出三人与刘美英发生性关系(颜浩添和李毅朗当天并不在单元间,也因此他们两个率先被撤销了谋杀罪并获得保释资格),最终林伟世、潘浩蔚和吴翱显中签。不过劳嘉宁认为林伟世较为听话且为人不错,“赦免”他可以不用动手。
然而潘浩蔚和吴翱显宁死都不愿意与刘美英发生性关系,哪怕杜振宇掐着他们的脖子也不肯就范,无奈劳嘉宁又让刘美英给两人口交。
凌晨0点左右,杜振宇还是觉得没有“玩”够,再次与劳嘉宁动手殴打刘美英,将她的头狠狠撞向木柜。直到实在是打不动了,他吩咐几人继续接手殴打“工作”,自己则与劳嘉宁回到房间。
从14日傍晚5点开始,众“童党”不间断地殴打、虐待、折磨刘美英,一直到凌晨3点过后,黄经纬发现刘美英没有任何反应,这才慌忙跑进杜振宇房间汇报情况。杜振宇对此却毫不在意,匆匆将黄经纬打发后又呼呼睡了过去,众人也就不再理会躺在地上的刘美英,各自入睡。
7月15日早上8点多,外出回来的颜浩添走进1303号单元间,猛然发现客厅地上躺着的刘美英眼球肿胀、脸色铁青,似乎已经没有心跳。他慌忙叫醒黄经纬等人询问情况。之后,污点证人梁某利用学校学到的急救知识对刘美英进行把脉、心肺复苏,吴翱显又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几人忙碌了半小时却回天乏术,上午9点左右,他们确认刘美英已经死亡。
人已经死了,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尸体。杜振宇先将众人召集到客厅商议对策,有人提议分尸、有人提议用水泥砌个石墩后沉入大海,还有人提议用强酸溶尸,但考虑到刘美英体型过于庞大,这些方法都被一一否决。
最终,杜振宇决定先将尸体运出单元间,找个山涧丢弃,再用硫酸销毁面部。于是,他先打开单元间的空调,以免尸体腐烂过快传出尸臭味。接着,他命令几人外出购买强酸液,又让颜浩添等人去踩点,寻找合适的弃尸地。最后,他到附近的启田邨偷来一辆手推车和一个24吋的电视机纸箱,打算趁着夜色将尸体带出。
中午1点左右,放在客厅的刘美英尸体已经开始出现尸斑,可他们却丝毫不在意,仍然在尸体旁边打牌、看电视、嗑药,吃饭。
就这样,众“童党”在1303号单元间“伴尸”近18个小时,一直到16号凌晨2点30分,杜振宇最后一次“演”起“鬼上身”的戏码,命令众人尽快将尸体抬出去。他领着黄经纬、潘浩蔚、林伟世、吴翱显、李毅朗以及污点证人梁某搬运尸体(吴翱显和梁某没有与他们同行,负责在后面拿工具,所以摄像头只拍到5人)。
一行人刚走出鲤逸阁一楼大厅,迎面撞上了巡逻的保安谢某和门卫李某。他们将几人拦下盘问情况,无奈杜振宇和李毅朗只能留下来解释原因,黄经纬、潘浩蔚、林伟世和后来跟上的吴翱显、梁某则分批前往指定地点毁尸、弃尸。
凌晨4点20分左右,5人经由蓝田分科诊所大楼外的隧道步行进入抛尸地,他们拧开12瓶强酸液,涂倒在刘美英脸上,瞬间尸体上冒起了浓烟,此时年龄最小的梁某竟惊呼“好漂亮”……
凌晨5点30分,眼看一切都处理妥当,5人便将刘美英的外套、裤子以及钱包丢弃在离抛尸地不远处的岩石上,又将包裹尸体的橘黄色毛毯以及手推车也弃置在山涧上游,只拿走掩护用的纸箱。在回去途经一个废弃厂房时,他们将纸箱随手丢了进去。
经观塘区法院一轮的提堂审讯和司法讨论,2004年11月,劳安娜、劳嘉宁闺蜜黄某、吴翱显女友陈某以及杜振宇弟弟杜某被认定与案件无关,撤销了他们的所有指控并当庭释放。
2005年1月14日,被控犯有谋杀罪的李毅朗及颜浩添,因案发的2004年7月14日晚未在鲤逸阁1303单元间而撤销了谋杀罪的控诉,仅指控两人犯有袭击伤人以及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罪。
随后,潘浩蔚和劳嘉宁申请转做污点证人,但不被控方接受。最终绰号为“鸡髀“、曾试图抢救死者的梁某被择选为污点证人并撤销控罪,其余7人依旧被控犯有谋杀、袭击伤人以及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罪。
2005年2月25日,东区裁判署再次提讯众被告,李毅朗和颜浩添以5000元保释金获准外出,其余7名被控犯有谋杀罪的嫌疑人不得保释。他们表示承认误杀但不承认谋杀,要求法院改判,被大法官驳回。
至此法院也确定了9名被告顺序,首被告杜振宇,次被告黄经纬,第三被告潘浩蔚,第四被告李毅朗,第五被告林伟世,第六被告劳嘉宁,第七被告吴翱显,第八被告颜浩添,第九被告谢子伟。
2006年6月1日,九名被告在香港最高法院接受审讯,主控官在开庭陈词中表示,“殴打令人毛骨悚然……很难解释为何于一班朋友中,会选中一名少女有系统地殴打一夜致死“,接着污点证人梁某、证人刘志英等一一被传讯上庭作证并指控各被告。
然而,经过43天的审讯过后(2006年8月2日),四男五女组成的陪审团却迟迟未能做出裁决。8月3日再次退庭的陪审团商议8小时后,竟宣判被控有谋杀罪的7人罪名不成立,甚至第九被告谢子伟的袭击伤人罪也不成立并当庭获释。
最终8名被告中的首被告杜振宇、第三被告潘浩蔚、第五被告林伟世因犯有误杀、袭击伤人以及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9个月、6年4个月。
第二被告黄经纬、第四被告李毅朗因犯有袭击伤人、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3年。
第七被告吴翱显因犯有误杀、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第六被告劳嘉宁因犯有误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第八被告颜浩添因犯有袭击伤人罪被教导所收押教育。
案件一经判定立即在香港引发巨大的舆论风波,被告家属都认为刑罚过重,杜振宇父母表示“他已经承认自己的错误”;黄经纬母亲称“他年纪还这么小,又不是打了很多”;劳嘉宁父亲则认为“全因小朋友贪玩、幼稚而不小心玩过火”……
然而网友和刘美英父母、哥哥、妹妹等一众亲友却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一个花季少女被人残忍虐杀、弃尸、毁尸,性质恶劣程度堪比当年轰动两岸三地的“秀茂坪童党烧尸案”,最终却没有一人被判谋杀,甚至连犯案过程中存在的性侵行为也未提及,这如何能让人接受?
对于外界这番质疑,大法官给出的推测是(陪审团有权利不向公众公布裁决理由、不接受采访,所以法官只能合理推测):被告主观上并未想要打死刘美英,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至于涉及的口交等情节,两名被告(指吴翱显和潘浩蔚)也未同意,属被强迫行为,因此性侵罪名不成立……
但即便如此,两个指使人杜振宇和劳嘉宁也没有任何责任吗?杜振宇和劳嘉宁的行为真的没想要置刘美英于死地吗?更令人愤怒的是,被收押后,劳嘉宁还通过同监囚犯、记者之口隔空向杜振宇喊话:“我会等你出来。”
虽然案子已经定性,但事后证明公众的质疑也不无道理。8名嫌疑人中的4人犯案前就有过前科,其中首被告杜振宇有过4次案底,99年因盗窃罪被感化,00年有两次售卖盗版光碟留下记录,同年还因吸食毒品被押至戒毒所强制戒毒。
2003年,次被告黄经纬因盗窃被感化;第三被告潘浩蔚04年因袭击罪被判入狱一个月。
2004年,第五被告林伟世因盗窃罪被处罚款,同年因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被判入狱3个月。
出狱后,几人身上同样没有看到任何悔过之心,首被告杜振宇2014年11月与朋友两度犯下偷窃罪被捕,最终又被判处监禁28个月。
2016年3月,第三被告潘浩蔚被巡警在其家中搜查出50克违禁药品和分销工具,被判贩运危险药物罪入狱3年6个月。
2009年10月,第五被告林伟世参与袭击某诈骗案主审官被判入狱十年,2016年提前出狱后又于2018年1月因贩运危险药物罪被判监禁28个月。
刘美英的骨灰被安葬在将军澳的华人永远坟场。案件尘埃落定之后,其母林观娇经常前往悼念。至今她都无法释怀,认为刘美英就是被几人毫无理由虐杀,表示永远都不会原谅凶手。她坚信女儿单纯善良、是非分明,很多“事实“不过是几人为了减轻罪行编出的谎言罢了。
首先,林观娇表示,女儿绝不可能会吸毒,因为哪怕减肥期间她都不愿使用减肥药,完全打算靠合理的饮食、游泳等方式去达到目的。所以,他们是如何利用“吸毒可以减肥”这个理由去哄骗刘美英加入呢?
其次,林观娇认为,所谓“在童党面前充大姐大才遭群起而攻”也是无稽之谈。因为供词中7月11日几人第一次殴打刘美英之前,也就是7月3日刘美英带着劳嘉宁回茶果岭求助父亲时,两人还留下来吃了顿晚饭。期间,林观娇发现女儿的手臂上有数条淤痕,便询问是怎么弄伤的,刘美英支支吾吾地回答说是在大屿山烧烤时与劳嘉宁开玩笑不慎划伤的。
但是林观娇和刘官喜夫妇都觉得这些淤伤不像是开玩笑造成的,更像是被人用竹条等工具抽打后留下的。只不过当时林观娇看劳嘉宁礼貌谦逊,刘美英也很快就岔开了话题,因此并未太放在心上。
社区服务中心、刘美英生前义务工作的医院、刘美英其他亲友也同意林观娇的以上说法。在他们眼里,刘美英的确是个积极向上、单纯、热心肠的女孩,平常完全看不出有吸毒的迹象,所以这些被告的说辞真的可靠吗?尤其是那位神秘的“女高层”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她又为什么会如此看重刘美英呢?
很遗憾,关于这位“女高层”的真实信息完全查不到,甚至绝大多数新闻都未提到此人,以至于很多网友认为这完全就是几名被告为了减轻罪行杜撰出来的人物,或者说至少此人在案件中根本就没有扮演过重要的角色。
所谓“6月底在大屿山沙滩撞鬼”,可能不过是刘美英看花了眼,又由于几人都知道刘美英怕鬼,就顺势联合起来捉弄她,而回去后刘美英越害怕几人就玩得越起劲……因为第三被告潘浩蔚声称,劳嘉宁也曾被“黑衣女鬼附身”过,总不能那位“女高层”还指示劳嘉宁也表演“鬼上身”节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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