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将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真正落地
文 |《财经》记者 孙颖妮 张明丽 研究员 张舸
编辑 | 王延春
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据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消息一出迅速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告诉《财经》,受内外复杂因素影响,当前民营经济信心依旧低迷,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下滑,亟待重量级的政策举措提振民企信心、激发民企活力。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进一步向外界传递了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信号。以往对于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都会设立专门的部门来具体推动,而当前提振民企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被提到一个重要高度,十分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北京大成企业研究院研究员刘贵浙向《财经》表示,今年以来为了提振民企信心出台了很多政策,例如“民营经济31条”的发布,但这些政策都较为笼统,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成立则更加实际、具体,对提振民企信心有一定作用。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指出,接下来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
民营经济发展局设立出于怎样的考虑?能为民企做什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指出,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张世昕表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拓展现有工作成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但一直以来缺乏一个主管部门。”盘和林表示,此前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都是多部门、跨部门联合推进,但是由于部门之间是平级的、工作步调不一致,导致相关政策的出台存在阻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专门成立一个部门对推动问题的解决、政策的出台或有明显作用。”据了解,近年来一直有声音呼吁在国家层面设立相关机构,能够统筹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安排。例如,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李志起在相关场合一直建言,“要在顶层治理体系中对民营经济有科学安排。”李志起表示,调研中,许多企业都提到,现在中国民营经济体量这么庞大,“五六七八九”的提法也好,别的比例和数字也好,都说明民营经济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板块构成,但我们现在中央治理体系里面,对民营经济的管理缺乏系统和科学的安排。现在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引导和服务是分散的,支离破碎的,分别在多个部委、各个职能部门中有所涉及,缺乏整体考虑。今年2月由《财经》主办的第五届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在演讲时也表示,民营企业没有对应的决策机构,工商联仅是服务机构,不参加决策。如果没有这样的机构就会出现很多问题:首先,谁来替民营经济中的问题发声。第二,各个部门都制定政策如何进行协调,避免同频共振,这也是一个问题。“想象如果成立一个中央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也许会有一个不同的结果。”白重恩说。当然,采访中,也有部分人士担心,民营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无为而治”,需要较宽松自由的发展环境,相关部门的设立,如何防止造成对企业的管理和束缚更多了?对此,刘贵浙认为,从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能来看,该部门更多承担的是统筹协调的工作,监管等职能较少。民营经济发展局只是一个综合协调推进部门,是司局级的机构,协调能力相对有限。“一个机构从设立到推进相关政策,以及发挥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在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之前,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多种措施给企业吃“定心丸”。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在这之前,7月3日和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两次召开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相关建议。据了解,近日多项举措集中推出。7月24日,《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布,明确4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7月28日,《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布,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在强化法治保障方面,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8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特别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财经》记者在地方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也陆续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支持民营企业稳预期、强信心,强调换位思考“政”与“企”,强调企业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谁跟企业过不去,县委、县政府就跟谁过不去”。统计数据显示,1月-5月民间投资下滑至-0.1%,出现了较为罕见的负增长。1月-7月,回落至-0.5%。今年前几个月民间投资增速持续回落,1月-2月、1月-3月、1月-4月分别为0.8%、0.6%、0.4%。今年以来,中国全力以赴拼经济,然而民间投资增长率呈逐月下降趋势,这直接反映了民营企业信心依旧不足。华泰资产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王军向《财经》记者表示,提振民企信心短期来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供给,但长期来看则需要系列的深入改革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市场准入。事实上,很多民营企业并不渴望政策等方面的优待,最渴望的是公平对待。相比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给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才是最重要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原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也向《财经》表示,扭转民营企业的弱预期、提振民营经济信心需要短期的政策支持,更需要长期的理论供给、制度供给,政策供给,这才是最关键的。而这涉及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增强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一致性,破除民营经济在准入领域的隐性壁垒、完善政商法治化沟通机制等等,推进一系列相关改革。今年以来,《财经》记者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调研了解,民营企业最根本的还是渴望营造一个良好、公平、稳定、安全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有稳定的预期、有安全感,企业才敢投资、敢大胆创新。比如,民营企业最为关心的首先是法治环境;其次是对政策稳定性的期待,避免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打击;渴望公平、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给民企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由于民营企业经常与政府合作,各地政府都在大力度招商引资,合作中,政府守信至关重要。最后则是对良好舆论环境以及对民营企业态度稳定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