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费怎么就成了“糊涂账”?总台记者实地调查→
⇧点蓝色字关注“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不少市民出行代步的工具。然而,“电动自行车充电” 却成了新的痛点。据了解,各地物价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电价有严格限制,但电价之外,充电桩供应商会收取“服务费”,不同小区,甚至同一小区内不同的充电桩,价格却各不相同。电动自行车充电究竟是怎么计费的?为什么会出现差异?该如何规范管理?
电动车充电费用差距大
△北京某小区紧挨着的两排充电设施,由不同企业运营,价格相差不少。
△左图为按电量计费方式,右图为按功率+服务费计费方式。
还有的公司直接“一口价”起。河北石家庄市民李先生表示,“我们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和别的小区不太一样,有起步价还有服务费,一刷卡至少2块钱,我充的频次比较多,就觉得特别不合适。”
02
赵女士所住小区的充电桩,每次充值都是以1.5元为基数,但实际使用时只有1元。“充值金额都带个‘0.5’,但实际到账只有整数,多出来的0.5元被当作服务费。充电费用必须充值使用,用不完也不能退。”
近日,针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计费问题,多个省市都分别出台了地方性政策文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发布通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的电费和服务费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居民住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政府定价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7月起,由北京市城管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至此,北京专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事宜的政策性文件主要有三个。其中,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规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承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但这一方案只是指导性文件,在执法过程中并不具备强制性。
即将实施的江苏省《关于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实行“居民电价+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住宅小区电价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但不同的是,江苏省对服务费有严格要求,即按充电量计费的服务费每度不超过0.2元,按充电次数计费的服务费每次不超过0.1元。
江苏省徐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李振芝表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电价,执行政府统一定价;另一部分是服务费,“包括场地租金、设施设备折旧、人工费用还有一些合理的回报。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和业主委员会或受托的物业进行协商,按弥补成本、合理收益。”
未来除了需要执法部门在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别计价、明码标价等方面严格执法外,还建议相关部门补充细则,促进各家运营企业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细则,通过市场竞争以优质优价满足市民需求。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