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能管得住行政权力,层层加码的乱作为才能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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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上个月出了一组文章,主题是要“解决好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几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尤其是乱作为和不作为,它们是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进一步说,那样的官员往往是难做的不作为,而做起来轻松、方便向上级显示成绩的就过度作为,也就是乱作为。
我们国家既重发展,又重安全,但是对于一些政府官员来说,抓发展很难,有人不知从何入手。而抓安全,很容易找到明显的工作,搞一些形式主义也很方便,立竿见影。单说抓发展,也不一样,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很难,而拆个地方、搞个重复建设和面子工程则要容易得多。
由于各地政府里机构多,管理人员也多,有些人急于做出便于总结上报的成绩,那么朝着规范、秩序、“不出事”的方向下力气,做调整,是最容易开展的。比如强制让街道更整洁,把商家招牌的样式统一了,多搞罚款;围绕公共活动使劲增加安保,公开场所增设限制措施,过去随便进出的地方变成登记进入甚至采取预约制;还有,把各种事情的审批程序搞复杂了,过去报备的改为审批,过去一个层级批了就能办的事情变成层层上报或多部门审批。这些工作看上去都是加强规范,最大限度排除风险,然而它们提供的“安全”很多是多余的,并没有真实和紧迫的针对性,那些“安全”的无限增加反而挤压了市场经济所需匹配的基层社会宽松和自由空间。
▲某地按要求统一的商家招牌。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特殊时期我们社会加强了管制,有当时的需要;现在疫情过去了,我们已经走出了当时的紧急状况,理应回归常态,然而加强管制和基层政府说一不二的强势却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形成了惯性。多管、强管成为了一些官员的治理思维,大数据等技术又提供了那样做的更多可能性,这一切与官僚主义形成了呼应,这或许是疫情留下的最不应该有的后遗症。
我们加强社会治理是要促进发展,而绝大多数乱作为都不是朝着发展目标去探索和试错的,而是搞面子工程,包括城市外象的面子工程,也包括围绕所谓秩序、安全的形式主义措施,等等。由于出现这些情况的地方行政权力很大,这个过程还很容易发生与民众和企业利益的冲突。行政权力往往很强势,利益受损民众和企业很难进行“民告官”,大多只能承受损失,为相关官员的乱作为埋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官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重要措施。我们是大政府社会,这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阶段相匹配。事实证明,一个国家走出贫弱,政府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往往是高效的。然而当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并逐渐成熟之后,法治必须得到体系化的不断加强,将行政权力置于法律规约之下是这当中的应有题中之义。党的领导是对法治不断强化的保障,它既是推进器,也提供根本监督和鞭策。
当行政权力积极有为但不越界成为坚定的常态时,我们的社会将在不断繁荣的同时增加更多确定性,包括促进全社会各经济主体和个人对未来的确定感、安全感。我们对法治的信心需要很多支撑点,而一些政府官员的不当作为能够受到强有力的限制,这是重要的支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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